明清的地方制度“改土归流”是怎么回事。说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7
评述明清王朝在云南实行的 改土归流

清朝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元朝开始实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对中央叛服不常,骚扰与之接壤的汉民,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康雍乾时期,清朝国力犟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的条件已趋成熟。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数次上疏,全面阐述改土归流的必要,奏请立即推行。他建议对不法土司用计擒为上,以兵剿为次;使其自动投献为上,勒令纳土为次;既要用兵,又不专恃用兵。以武力相震慑,力争以政治手段解决。他要求调整云、贵、川等省边境的不合理的行政区划,以便统一事权,使地方官相机行事。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同年五月,首先平定贵州长寨土司的叛乱,设立长寨厅(今贵州长顺)。不久,清廷将原隶属四川的乌蒙、镇雄、东川三土府划归云南。鄂尔泰派游击哈元生领兵摧毁了叛乱的乌蒙土知府禄万锺、镇雄土知府陇庆侯的势力,改设乌蒙府(后改称昭通府,今云南昭通)、镇雄州。云贵改土归流的巨大声势,很快冲击到广西地区。五年,清廷以威慑力量革去泗城土知府岑映宸的职务,在其属南盘江以北地区设置永丰州(今贵州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划归贵州统辖。雍正帝为使云贵广西的改土归流事务得以统一筹划,特於六年底任命鄂尔泰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同年,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张广泗带兵深入黎平府古州(今贵州榕江)、都匀府丹江(今贵州雷山)苗、侗等族村寨,设厅,置同知,理民事。与云贵广西接界的湖南、湖北、四川等省的土司,本来就靠近内地,势力有限,在形势压力下,纷纷请求交出世袭领地及土司印信,归政中央。於是在各该省长吏经营下改设村县。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参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上述六省以外的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如云南增设乌蒙镇、昭通雄威镇、普洱元威镇,贵州增加古州镇、台拱镇,广西另设右江镇,湖广添永顺协、永绥协等。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徵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原来土司只交纳很少的贡赋,而将残酷掠夺属民所得的大量银两尽收於己。改土归流后,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徵收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徵税,数额一般少於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其中贵州省改土归流的地区之广,大约相当於原设府县的面积。改土归流所涉及的民族很多,有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九年已基本实现。改土归流后,部分上层土司不甘心失败,时刻图谋复辟。而有些清军在新地区肆行抢掠,有的流官不善於经理,骤然增加赋税,兴派徭役,自身又贪赃勒索。加之新设营汛部伍大多从邻近地区抽调而来,致使原来地区力量空虚。这不仅使原土司有了叛乱的口实,也给了他们以可乘之机。十三年春,贵州古州、台拱地区苗民上层鼓动百姓发动叛乱。叛乱者深入丹江、黄平、凯里等厅州县,雍正帝派兵镇压未果。乾隆帝继位后,任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於乾隆元年(1736)平定叛乱,清廷下令取消新区赋税,按当地习惯审理民事纠纷,以巩固对改土归流地区的统治。雍正朝的改土归流还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的部分地区实行,未改流的地方还不少。即使改流处,也还保留原土司的残馀势力,他们仍能不同程度地控制原来的属民,但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犟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於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著积极意义。

清雍正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大规模地废土司,实行流官统治,变土司间接统治为流官直
接统治"这种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始于元末明初,完备于明末"这是一种羁縻制度,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
济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到了后期,土司制度的消极因素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大部分
土司地区代表着封建领主经济,一切耕地!山林,水源均为土司所有,土民在经济上被迫依附于土司,成
为土地的附属物,形成土司对土民的人身占有关系"由于土民在经济上受到的剥削非常沉重,因而严重
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清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土司制度是一种地方政权的特殊
形式,常常带有浓厚的割据性"随着土司势力的膨胀,出现了/小者视子男,大者竟数倍于公侯0,构成
对中央的威胁,这非常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说明土司制度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
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雍正时期,由于强化了中央集权,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大规模进行了/改土归流0"
政治方面)))对削弱西南地区的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进步作用"从/改土归流0的范围!数
量!对象以及过程来看,雍正四年开始的大规模/改土归流0,涉及湖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5省的范
围,数量多达60多个"/改土0的对象正如雍正六年鄂尔泰上奏所说:/土司改流,原属正务,但有可改
者,有不可改者,有可改可不改者,,有可不改而不得已竟改者,审时度势,顺情得情,庶先无城心,而有
济公事"若不论有过犯,一概勒令改流,无论不足以服人,兼恐无以善后"如果相安,在土原无异于在
流;如不相安,在流亦无异于在土也0"这表明/改土归流0是有选择的"如在明朝和清初出现的湖广永
顺!保靖土司彭氏,贵州水西土司安氏,四川乌蒙土司禄氏,广西泗城土司岑氏,云南丽江土司木氏等,辖
地数百里,拥兵数万!数十万,骄横恣纵,割据一方!对于这些大土司,雍正无不改之"但也有不改者,象
/若能循分守法,绥抚其民,即与州县之循吏相同,,,何必改土归流,使失其世业"0这两段史料都反
映了自雍正年间对西南地区的一些骄悍土司/改流0之后,土司地区不稳定因素基本消失,清朝政府加强
了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土归流0得到了人民的拥护"云南丽江府内/两千名奴仆,闻知改流都主
动请求交纳丁粮,承担赋税,从等客民"0四川天全府土司/残暴贪婪,民怨若沸,民愿归流"0湖广桑
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土人不时拥入内地,迫切呼号:/皆愿归流"0这几条资料的记载虽有满汉官
吏夸张的一面,但毕竟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改流之后/众俱悦服,地方甚是安静0"统治者改流的
出发点本是欲靖地方,但客观上却符合土民的愿望"
经济方面)))调整了生产关系"改流之后,清政府重新大面积丈量土地,清理钱粮,实行统一税收政
策,规定各府!厅!州!县按亩征税"未改流前,除每年交纳秋粮280石,还征收火坑钱,锄头钱!玷刀钱"雍
正十二年改流后,经过丈量土地,整顿赋税,/每年征银三百六十三两"0虽然表面上看来税收总数增加了,
但在税收过程中,少一层关则少一层弊端,统一税制比任意加派要好"此外,在土司统治期间,各种私征,
勒征和一切无偿劳役都有,而在改流之后多被禁止"比较而言,改流后土民负担减轻了,有利于少数民族
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土地占有关系上,原被土司强行买去的土地,除土司酌留部分外,大部分被官府没收"
有的赐给官吏,有的归还农民,有的自由垦田"改流前荒芜的土地较多,东川府土司统治时,膏腴四百里,
无人敢垦"雍正四年改流之后,/屯田东川,岁收三百万石"0改流确实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原来作为
封建领主的土司,掌握着政治和经济的统治权"改流之后,土司不仅失去了政治的统治权,同时也丧失了
土地的占有权,从而使封建领主制的生产关系转变为封建地主制的生产关系"西南少数民族由于长期处
在土司统治之下,与外界隔绝,生产发展水平各地不同,一般都比汉族地区落后,尤其是黔东!湘西和云南
的一些偏僻山区,直至清代还处在刀耕火种阶段"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地区间差别大,影响了
整个多民族国家经济的发展"改流之后,土司地区封闭程度减弱,各族人民往来增多,客民不断流入,水西
土司改流后的一百年时间里,乡西!大定!平远三府流入的客民有十余万"大批客民的流入,增加了劳动
力,对促进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如兴修水利!蓄水
灌溉!使用铁农具,加强作物管理等,得到普遍推广"过去产量很低的农业生产发生了根本变化"云南丽
江大力推行垦荒造田,并向农民传授作粪搀灰法,对该地区农业发展有极大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汉族的包
谷,洋竽传入土司地区后,受到广大土民的喜爱"土民们/开垦荒山,广种济食"0粮食作物种类增多,方便
了人民生活"改流也促进了当地的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陆续传入了冶铁!烧窑!纺织!采矿等技术"各
地商人贸易往来如梭,使当地经济结构有了新的变化,改流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向前发展"
文化方面)))有利于文化教育的发展"土司时期,文化教育是由土司垄断的,所设司学主要是培养
土司子弟,其余人完全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改流后,设立土州土县学,并定贡生名额"雍正十二年,
/定于西太平府之太平土州学,泗城府之西林县学贡例"俟十年,四年贡一人"0lv/于苗人就地之乡!村,
设立义学,课读经书"0lw黔省苗人子弟情愿读书者准其送入义学"0lx改流后,受教育者的范围扩大了,在
客观上促进了改流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肯定其进步作用,不等于说改流十全十美,也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清政府完全是以有利于自己统治这个目的出发的,并且是为了协调中央和地方少数民族
上层人物关系而采取的政策,因此是不可能彻底的"在废土司的同时,又在云南!四川等地设置了新的
土司,这些新土司多是管辖范围较小的土舍土目"据初步统计,在雍正年间新设/土司把总十六个!土千
总四个!土千户一个"0在改流区,府州级的大土司被废后,下面的土舍土目多保留没动,实行所谓/以土
舍管土人,以流官管土目0ly的统治方法"这些土舍土目都是地头蛇,有时流官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凡
征徭必传头目敛派,辄倾刻集事,流管号令不如头目传呼也"0lz以致土司制度长期存在,影响了这些地
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土司制度和作为封建势力的一部分土司阶层最后被消灭,是在1949年以
后土地改革及此后的民主改革完成后"
其次,改流后,为数不少的流官贪婪成性,在他们任流官期间,乘机大捞一把"他们认为/土民者在
水火,今即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0"l{有的借清丈量土地,清理钱粮之机,抢占土
地,索取银两;有的和各地的土舍土目相勾结,营私舞弊,任意敲诈;有的大放高利贷,甚至抢占民妇,勒
索儿女等"但这并不是改流本身所固有的,而是改流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
综上,/改土归流0之后,清朝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变化是显著的"我们在评价/改土归流0政策
时,应把它放在历史环境中去分析,不能因为/改土归流0中出现过许多问题,而否定其进步作用"

清雍正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大规模地废土司,实行流官统治,变土司间接统治为流官直
接统治"这种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始于元末明初,完备于明末"这是一种羁縻制度,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
济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到了后期,土司制度的消极因素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大部分
土司地区代表着封建领主经济,一切耕地!山林,水源均为土司所有,土民在经济上被迫依附于土司,成
为土地的附属物,形成土司对土民的人身占有关系"由于土民在经济上受到的剥削非常沉重,因而严重
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清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土司制度是一种地方政权的特殊
形式,常常带有浓厚的割据性"随着土司势力的膨胀,出现了/小者视子男,大者竟数倍于公侯0,构成
对中央的威胁,这非常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说明土司制度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
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雍正时期,由于强化了中央集权,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大规模进行了/改土归流0"
政治方面)))对削弱西南地区的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进步作用"从/改土归流0的范围!数
量!对象以及过程来看,雍正四年开始的大规模/改土归流0,涉及湖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5省的范
围,数量多达60多个"/改土0的对象正如雍正六年鄂尔泰上奏所说:/土司改流,原属正务,但有可改
者,有不可改者,有可改可不改者,,有可不改而不得已竟改者,审时度势,顺情得情,庶先无城心,而有
济公事"若不论有过犯,一概勒令改流,无论不足以服人,兼恐无以善后"如果相安,在土原无异于在
流;如不相安,在流亦无异于在土也0"这表明/改土归流0是有选择的"如在明朝和清初出现的湖广永
顺!保靖土司彭氏,贵州水西土司安氏,四川乌蒙土司禄氏,广西泗城土司岑氏,云南丽江土司木氏等,辖
地数百里,拥兵数万!数十万,骄横恣纵,割据一方!对于这些大土司,雍正无不改之"但也有不改者,象
/若能循分守法,绥抚其民,即与州县之循吏相同,,,何必改土归流,使失其世业"0这两段史料都反
映了自雍正年间对西南地区的一些骄悍土司/改流0之后,土司地区不稳定因素基本消失,清朝政府加强
了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土归流0得到了人民的拥护"云南丽江府内/两千名奴仆,闻知改流都主
动请求交纳丁粮,承担赋税,从等客民"0四川天全府土司/残暴贪婪,民怨若沸,民愿归流"0湖广桑
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土人不时拥入内地,迫切呼号:/皆愿归流"0这几条资料的记载虽有满汉官
吏夸张的一面,但毕竟也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改流之后/众俱悦服,地方甚是安静0"统治者改流的
出发点本是欲靖地方,但客观上却符合土民的愿望"
经济方面)))调整了生产关系"改流之后,清政府重新大面积丈量土地,清理钱粮,实行统一税收政
策,规定各府!厅!州!县按亩征税"未改流前,除每年交纳秋粮280石,还征收火坑钱,锄头钱!玷刀钱"雍
正十二年改流后,经过丈量土地,整顿赋税,/每年征银三百六十三两"0虽然表面上看来税收总数增加了,
但在税收过程中,少一层关则少一层弊端,统一税制比任意加派要好"此外,在土司统治期间,各种私征,
勒征和一切无偿劳役都有,而在改流之后多被禁止"比较而言,改流后土民负担减轻了,有利于少数民族
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土地占有关系上,原被土司强行买去的土地,除土司酌留部分外,大部分被官府没收"
有的赐给官吏,有的归还农民,有的自由垦田"改流前荒芜的土地较多,东川府土司统治时,膏腴四百里,
无人敢垦"雍正四年改流之后,/屯田东川,岁收三百万石"0改流确实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变化"原来作为
封建领主的土司,掌握着政治和经济的统治权"改流之后,土司不仅失去了政治的统治权,同时也丧失了
土地的占有权,从而使封建领主制的生产关系转变为封建地主制的生产关系"西南少数民族由于长期处
在土司统治之下,与外界隔绝,生产发展水平各地不同,一般都比汉族地区落后,尤其是黔东!湘西和云南
的一些偏僻山区,直至清代还处在刀耕火种阶段"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地区间差别大,影响了
整个多民族国家经济的发展"改流之后,土司地区封闭程度减弱,各族人民往来增多,客民不断流入,水西
土司改流后的一百年时间里,乡西!大定!平远三府流入的客民有十余万"大批客民的流入,增加了劳动
力,对促进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如兴修水利!蓄水
灌溉!使用铁农具,加强作物管理等,得到普遍推广"过去产量很低的农业生产发生了根本变化"云南丽
江大力推行垦荒造田,并向农民传授作粪搀灰法,对该地区农业发展有极大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汉族的包
谷,洋竽传入土司地区后,受到广大土民的喜爱"土民们/开垦荒山,广种济食"0粮食作物种类增多,方便
了人民生活"改流也促进了当地的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陆续传入了冶铁!烧窑!纺织!采矿等技术"各
地商人贸易往来如梭,使当地经济结构有了新的变化,改流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向前发展"
文化方面)))有利于文化教育的发展"土司时期,文化教育是由土司垄断的,所设司学主要是培养
土司子弟,其余人完全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改流后,设立土州土县学,并定贡生名额"雍正十二年,
/定于西太平府之太平土州学,泗城府之西林县学贡例"俟十年,四年贡一人"0lv/于苗人就地之乡!村,
设立义学,课读经书"0lw黔省苗人子弟情愿读书者准其送入义学"0lx改流后,受教育者的范围扩大了,在
客观上促进了改流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们肯定其进步作用,不等于说改流十全十美,也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清政府完全是以有利于自己统治这个目的出发的,并且是为了协调中央和地方少数民族
上层人物关系而采取的政策,因此是不可能彻底的"在废土司的同时,又在云南!四川等地设置了新的
土司,这些新土司多是管辖范围较小的土舍土目"据初步统计,在雍正年间新设/土司把总十六个!土千
总四个!土千户一个"0在改流区,府州级的大土司被废后,下面的土舍土目多保留没动,实行所谓/以土
舍管土人,以流官管土目0ly的统治方法"这些土舍土目都是地头蛇,有时流官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凡
征徭必传头目敛派,辄倾刻集事,流管号令不如头目传呼也"0lz以致土司制度长期存在,影响了这些地
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土司制度和作为封建势力的一部分土司阶层最后被消灭,是在1949年以
后土地改革及此后的民主改革完成后"
其次,改流后,为数不少的流官贪婪成性,在他们任流官期间,乘机大捞一把"他们认为/土民者在
水火,今即内附,已脱从前之暴虐,即略有需索,亦属无伤0"l{有的借清丈量土地,清理钱粮之机,抢占土
地,索取银两;有的和各地的土舍土目相勾结,营私舞弊,任意敲诈;有的大放高利贷,甚至抢占民妇,勒
索儿女等"但这并不是改流本身所固有的,而是改流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
综上,/改土归流0之后,清朝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变化是显著的"我们在评价/改土归流0政策
时,应把它放在历史环境中去分析,不能因为/改土归流0中出现过许多问题,而否定其进步作用"

改土归流

中国清代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在废除土司世袭制度时,对土司本人,根据他们的态度给以不同的处理。对自动交印者,酌加赏赐,或予世职,或给现任武职。对抗拒者加以惩处,没收财产,并将其迁徙到内地省份,另给田房安排生活。在设立府县的同时,添设军事机构。清政府在改土归流地区清查户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建城池,设学校;同时废除原来土司的赋役制度,与内地一样,按地亩征税,数额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剥削稍有减轻。改土归流的地区,包括滇、黔、桂、川、湘、鄂6省,所涉及的民族有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水族等。云南、贵州改土归流的目标,到雍正九年基本实现。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所谓的"改土归流",就是将过去少数民族地区的世袭的土官、土司改为由朝廷任命有一定任期而流动的官吏。"改土归流"之后大大地加强了这些地区的国家意识。
详细资料请到百度上去搜一下。

清朝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元朝开始实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对内残暴统治属民,对中央叛服不常,骚扰与之接壤的汉民,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 明清时期改土归流的始末
    答:广西地区的“改土归流”,自明代中叶以后便逐步开始。它是在土官与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个矛盾,唐、宋以来就长期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土官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广大人民不断的反抗斗争又动摇了土官制度的统治。与此同时,土官又日益与封建王朝闹对立,反对封建...
  • 改土归流政策开始于什么时期
    答:改土归流是清朝雍正时期的政策。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狭义上指清朝雍正时期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的废除土司制度,设立流官治理的改革。土改归流强化了清政府对西南地方各民族的管理,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 雍正时期改土归流是如何进行的
    答:5. 增加皇家土地:雍正帝通过将一部分流露地收归国有,增加皇家的土地和财富。6. 加强土地纳税管理:雍正帝对土地的纳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加强了土地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对雍正时期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加强了政府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了...
  • 改土归流沿革
    答:清朝雍正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废除土司制度,改行流官制度的重大改革。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任期的流官进行地方管理,得到了雍正帝的批准和全力推行。张广泗在黔东南也积极响应,实行改土归流。在改革过程中,对土司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对主动交出权力者给予奖赏,对...
  • 什么是改土归流政策
    答:自雍正时起,清政府在西南大规模地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逐步取消土司世袭制度,任命有任期、可调动的流官,随之进行清查户口、丈量土地、核实赋税等工作。 改土归流强化了清政府对西南地方各民族的管理,打破了原有土司制度“蛮不出峒,汉不入境”的民族禁锢,推动了民族融合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 什么叫改土归流
    答: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改土归流政策的推行,同时在纵容了土司制度的固存,制约了当代社会的发展。3、清代改土归流的好处 3.1、加强了中央集权 虽然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清政府在很多地区设立了流管这一政权,但是这种政权只是封建王朝的附属品,最终是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管理。改土归流政策打击的对象是...
  • 改土归流的发生经过介绍
    答:改土归流是明清时对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改革,那么你了解改土归流吗?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改土归流的发生经过,希望能帮到你。 改土归流的经过 改土归流是在大清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推行的政策;当时西南地区实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司占据所有财产,人民依附于土司,受土司...
  • 【历史常识】明清两朝在西南地区推行的“改土归流”到底是个啥呢?
    答: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在这些地方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呢?其实这还得从唐宋时期的“土司制度”说起。鄂尔泰实行‘改土归流’遗址——图片来源网络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时期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其本质就是“以土官治土民”,简言之就是政府承认本地少数民族的世袭地位,并且授予其头衔,这样...
  • 清朝的改土归流始于何时
    答:由于土司制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存在着土司割据、权力过大的情况,导致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减弱。因此,清朝政府通过改土归流,将土司地区的行政权力收归中央,并设立流官进行管理,从而加强中央集权。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强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改土归流的推行,不仅是对行政管理体制的...
  • 改土归流的原因含义概况和意义
    答: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代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改土归流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变成汉族式的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