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时期改土归流是如何进行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9-11
雍正时期改土归流是指清朝雍正帝以改善社会秩序和恢复国家统治的目的,对流露地进行机构和产权的调整和重新分配。

具体来说,雍正帝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实施改土归流:

1. 调查登记: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国的流露地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登记,记录下土地的面积、使用情况、所有者等相关信息。

2. 分配土地证书:根据调查登记的结果,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确认土地的归属和使用权。

3. 重新分配土地权益:政府对流露地进行重新划分和分配,将原本碎片化和混乱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在一定数量的人手中,从而加强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控制。

4. 改善土地利用效率:政府对土地的流转和使用进行监管,鼓励农民进行改良耕地、修建水利设施等,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农业产出。

5. 增加皇家土地:雍正帝通过将一部分流露地收归国有,增加皇家的土地和财富。

6. 加强土地纳税管理:雍正帝对土地的纳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加强了土地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对雍正时期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加强了政府对土地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此外,改土归流也增加了皇家的土地和财富,为雍正帝的政权稳定提供了经济基础。然而,改土归流也引起了部分地主和农民的不满和抵抗,尤其是在土地重新分配和纳税增加等方面存在争议。

  • 什么叫做“改土归流”?
    答:改革原因: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在西南和中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是由唐宋时期的羁縻州县制发展而来的,就...
  • 【历史常识】明清两朝在西南地区推行的“改土归流”到底是个啥呢?
    答:雍正帝曾让鄂尔泰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并取得优异成绩——雍正像 那么,这项政策具体又是怎样实施的呢?根据黄现璠《壮族通史》记载改土归流一般采取两种办法:“一是从上而下,先改土府,后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进行,如有的土官绝嗣,后继无人,或宗族争袭,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间...
  • 什么是改土归流?
    答:但由于清初中央政府忙于国家的统一和抵抗沙俄入侵,一时无暇顾及西南地区土司制度的改革,使土司制度得以沿袭下来。雍正年间,清廷统治力量大为增强,初步解决了北方的民族叛乱和沙俄入侵问题,立刻开始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上疏请求将原属四川的东川、乌蒙...
  • 明清实行改土归流的过程
    答: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雍正时期,由于强化了中央集权,经济实力大为提高,大规模进行了/改土归流0"政治方面)))对削弱西南地区的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进步作用"从/改土归流0的范围!数 量!对象以及过程来看,雍正四年开始的大规模/改土归流0,涉及湖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5省的范 围,数量多达60...
  • 雍正为何要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
    答:明朝时,制订了有关土官的承袭、等级以及对朝廷的义务,土司制度逐渐完善。同时,从明朝初年开始,就已经在个别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所谓改土归流,就是取消西南地区的土司世世代相传的老办法,朝廷设州置县,并派遣流动官员去任职,管理当地的人和事。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是明清时期力度...
  • 改土归流是哪个朝代的?
    答:改土归流是清朝雍正时期的政策。改土归流,就是废除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改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官直接进行统治,实行和内地相同的地方行政制度,狭义上指清朝雍正时期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的废除土司制度,设立流官治理的改革。土改归流强化了清政府对西南地方各民族的管理,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 雍正帝大规楔改土归流的背景
    答:土司之间也不断发生战争。为了解决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据的积弊,明清两朝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康雍乾时期清朝国力强盛,雍正帝又是锐意进取的君主,因此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的条件已趋成熟 ...
  • 改土归流的事件 时期 和目的实施
    答:再加上土地多为土司所踞,如云贵,“流官管辖者十之三四,土司管辖者十之六七”[77],结果清政府不但不能从此获利,反而要进行协济,每年“需拨协饷数十万两”。因此,“为计久远,实切隐忧”[78]。为了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清政府当然要改变这一状况。鄂尔泰曾谈到,改土归流对于“边地粮饷亦不无...
  • 清朝对西南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是在什么年间
    答: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指清朝雍正时期在西南滇、黔、桂、川、湘、鄂6省实行的废除土司制度,设立流官治理的改革。雍正四年,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请改土归流,胤禛即委派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办理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事宜。自此,清廷即在云南、贵州等地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强化了清政府...
  • 雍正六年是土改归流吗
    答:中国清代雍正年间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为了解决土司割据的积弊,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建议取消土司世袭制度,设立府、厅、州、县,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雍正帝对此甚为赞赏,令其悉心办理。六年,又命贵州按察使张广泗在黔东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