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办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9
1.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闭会期间,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市人民政府应依法接受监督。
3. 监督工作遵循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原则。
4. 监督范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职权行使情况;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国计民生、公民合法权益事项办理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其他应由常务委员会监督事项。
5. 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报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审查规章性文件;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或建议罢免职务;其他法定形式。
6. 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必要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市长或副市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会议,提交报告文稿。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不满意的,报告机关应重新报告。
7. 常务委员会可组织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工作进行视察,被视察单位应提供材料,如实介绍情况。
8. 根据需要,可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有权调阅材料,提出报告,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处理。
9.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提出质询案,被质询机关应负责答复。
10.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报送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
11. 常务委员会可组织座谈,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说明情况。
12. 常务委员会应有计划地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工作进行评议,被评议单位负责人应汇报情况,答复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13. 市人民政府应认真办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办理情况。
14. 常务委员会应有计划地听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述职人员应如实汇报情况,常务委员会对述职进行评议,并向有关机关和组织通报评议意见。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办法...
    答:1.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工作的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闭会期间,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市人民政府应依法接受监督。3. 监督工作遵循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原则。4. 监督范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职权行使情况;决议、决定执行...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答:第九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视察或执法检查时,应如实汇报工作;听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有计划地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时,可...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市地方性法规程序的暂行规定...
    答:第九条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根据审议的情况,可以付诸表决,也可以交原提案单位或法制委员会继续研究修改,再次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时,认为需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可作出决定,提交市人民代表大...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答: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方式等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全面有效的实施监督法,决定废止《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工作办法》。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
    答:车辆租赁服务是指向用户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合同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其所属市城市客运统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公安、建设、工商、税务、发展计划、质量技术...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人民警察...
    答: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 (2021年8月17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
    答: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7月9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
  •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答:(五)依法治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六)人口、土地、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中、长期规划;(七)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等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八)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九)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根据特定...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旅游景区...
    答:六、将《乌鲁木齐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依法对乌鲁木齐河河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的河道主管机关,依法对乌鲁木齐河河道实施具体管理”。七、将《乌鲁木齐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五条修改为:“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销售燃放...
    答: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7年11月1日乌鲁木齐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2008年1月28日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