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举行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5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组织和流程严谨有序。会议的主持工作由主席团负责,首次会议由上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或秘书长召集,出席主席团会议需达到三分之二成员。主席团的重要职责包括主持会议、提出议案和决议、审议议案、提名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主持选举等,并有权决定会议议程和程序。



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中,将推选常务主席和执行主席,确定副秘书长人选,规划会议日程,决定议案表决方式等关键事项。常务主席有权提出建议,召集代表团团长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并可能就重大问题组织代表讨论。



市人大代表在各代表团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必要时主席团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讨论。以代表团名义的议案需经代表团过半数同意。会议设立秘书处,处理主席团交付的任务和日常事务,可设立工作小组以保证高效运作。市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负责人以及经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其他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



大会设有旁听席,旁听规则由秘书处制定。会议通过的文件和事项依法公开,必要时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透明度。这些规定体现了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严谨和民主程序。



扩展资料

为了保障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决定事项,进行选举、罢免、任命,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同时使用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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