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顶属于谁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7

商品房屋顶所有权是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共有的部分,并不归属于单独某一人。开放商与顶层用户约定单独归属于个人的,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个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事项
1、使用。无论是建设方或是任何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建设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维修基金。根据建住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5、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6、产权归属。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7、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
    答: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上,顶层楼板都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那么,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更属于区分所有人所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
  • 商品房屋顶属于谁的
    答:商品房屋顶所有权是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共有的部分,并不归属于单独某一人。开放商与顶层用户约定单独归属于个人的,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个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事项1、使用。无论是建设方或是任何业主个人,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建设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处理。
  • 商品房楼顶使用权?
    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顶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
  • 在物权法中,房顶的所有权是怎样规定
    答:楼顶的归属权。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该项权利。建筑物...
  • 商品房屋顶是公共的吗
    答:商品房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它的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一般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另外一般买卖双方可以就该商品房所在楼顶的屋面使用权,所在外墙使用权、所在楼房的命名权,所在小区的命名权作为进一步约定。
  • 房子买在楼顶楼上的平台是属于谁的
    答:房子买在楼顶,楼上的平台属于整栋房屋的共用部位,是业主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也就是说,屋顶平台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更不会计入分摊...
  • 商品房楼顶使用权
    答:屋面,俗称楼顶,其使用权除由约定外,归业主共有,主要有以下两大归属依据:业主共有屋面使用权是法定的,即有法权授予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 产权房屋的屋顶是否属于顶层住户所有
    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在通常情况下属于业主所有,包括专有和共有,只有尚未出售的空置房才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单独处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空间。《物业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3)有权决定楼顶...
  • 楼顶是顶层自己的还是公共的?
    答:由于屋顶归属于房屋建筑的主体工程,表层的防潮是归属于工程建筑的房子表层装饰设计,附着物,是归属于大伙儿共有的。可是具体有这类状况,房地产商将楼顶的一部分室内空间划给顶楼业主应用,例如顶楼的阳台,做为附送室内空间赠予于顶楼业主,做空中别墅,提升了顶楼房子的价钱,可是这类仅有高层居民能够...
  • 顶楼使用权归谁
    答:对于楼顶的面积,按规定属于整栋楼的公共区域,不属于单独的某一户所有,这栋楼的每一个人都有使用的权利,不管大户型和小户型都一样。而且楼顶是不会有公共面积这一说的,所有房屋层高不超过2米2都是不算产权面积的,更别说上面是空着的楼顶了。但是现在楼顶一般都是顶楼的在使用,楼下的也不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