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悠闲职说】观点: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要视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严重程度。
如果员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无须给予补偿的。如果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仅仅只是迟到半个小时或上班在电脑上看看电影等轻微的情况,而公司就以此为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仅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还可以要求给予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金一倍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珍惜自己的岗位和工作,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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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1、因为 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上述所说的劳动纪律需要 合法有效 ,主要为:纪律的内容合法合理;纪律已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如张贴了公告栏、公司网站上有公示、进行了培训等公开方式让劳动者知悉。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回答,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吗?
@小状碎碎念 将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您解答。
从实体上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实际上就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规章制度本身也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分析?
①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如何理解呢?就是说,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如说,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每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八小时,这样的规定就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规章制度必须合理。什么叫做合理呢?也就是说,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所应承担的后果要合理。
举个例子,公司考勤制度规定,迟到五分钟,扣除一天工资。“迟到五分钟”和“扣除整天工资”之间的比例显然是失调的,是不合理的,因而,这样的规定就是无效的。
①制定程序
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比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些制度不是公司单方拍拍脑袋就可以决定的,因为这关系到员工的重要利益,要由他们参与讨论(跟立法过程中的征求意见是一个意思),这也是民主精神在公司经营中的重要提现。
②公示程序
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要向员工公示。为什么要公示?
道理很简单,因为规章制度之于公司,就像法律之于国家,法律只有公开,民众才能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法律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和指引的作用。
规章制度也是一样的道理。比如员工上午十一点半就去吃饭了,后来人事主管对他说,你属于要退,要扣你工资。但公司从来没有告诉员工上午是几点下班,员工也就无法遵从规定。
公示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比如在显眼处张贴、由员工签收等等。
以上条件都满足了的话,还有一个问题,难道员工一违反规章制度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是否定的,不能。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是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换句话说违反规章制度必须是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违反,公司则不能解除。
如何界定严重呢?
公司要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而且规定同样要合法合理。
比如说,公司可以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每月累计旷工五天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但是不能规定迟到五分钟就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从程序方面看,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还要通知工会,否则也会构成违法解除。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员工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是否直接开除就可以了呢?
不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单方解除的时候,要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如果解除时没有通知,事后有没有办法弥补呢?
有,司法解释规定说,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通知工会,但在起诉前通知工会的,也是可以的。
结论好啦,说了这么多,文章开头的答案就有了。
因为违反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
公司制定的纪律内容是否合法、合理,程序是否正确;员工是否严重违反纪律;公司是否通知工会。
只要有一处不满足,即便因违反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关注 @小状碎碎念 ,与你分享法律点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如果达到了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补偿责任的。
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尚未达到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属于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我认为,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赔偿,关键在于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公司制度制定是否符合程序等,只要有一个不符合,就可以要求补偿。
如何界定违纪的严重性呢?哪些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应该在制度里明确,而不能以公司的主观意见来确定是否违纪。
例如,连续旷工,一般的企业都算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但是这个规定没有明确在制度里,那就不算;一般迟到早退,这并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况,但是公司如果把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多少次作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条款写在制度里,那你迟到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就可以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来算。
公司制度制定是否符合程序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制定的程序:
1、制定主体合法
即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必须具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资格。
内部劳动规则只能由单位行政制定,而单位行政是一个由多层次、多部门管理机构所组成的管理系统,并非其中任何一个管理机构都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应当是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决策层次、对用人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所制定的内部劳动规则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至于单位行政系统中的其他管理机构,虽然可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但无权以用人单位名义制定内部劳动规则。这种主体资格应当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来确定。只有依据公司法或用人单位的章程有权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管理机构,才具有内部劳动规则制定主体的资格。
2、内容合法
即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职工参与
公司制度的制定虽然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权的表现,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只有在吸收和体现劳动者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劳动者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其实施。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这些 制度不是公司单方面规定就可以决定的,因为这关系到员工的重要利益,员工必须参与或者有职工代表参与(跟立法过程中的征求意见是一个意思)。因此,制定公司制度,公司有义务保证职工参与,听取、征求工会和员工的意见。
4、正式公布
公司制度以全体员工和公司行政各个部门为约束条件,应当为全体员工和公司各个部门多了解,所以,应该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发布。发布的形式可以是制度培训学习、发放签领员工手册、发布公告并让员工在制度上签字等形式公示,告知员工后才有效。
为什么要公示?
道理很简单,因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就像国家的法律,法律只有公开,民众才能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法律才能真正起到规范和指引的作用,制度也是一样的,如果不告知员工,员工又怎么知道哪些行为是提倡的、哪些行为是公司禁止的?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告知工会其实很多公司并没有成立工会,这种情况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为了将违法风险降到最低,最好提前通知公司所在地的地区工会或者行业工会甚至是总工会,如果在作出解雇决定时未通知任何工会的,最好在劳动者提起仲裁、诉讼前补正程序,通知相关工会。
写在最后以上两个条件,主要有一个不满足,即便公司以员工违反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获得赔偿。你可以查看下公司制度有没有相关规定,还有这个制度公司有没有组织员工们培训学习? 制度学习后有没有签字确认,或者发放了制度也没让员工签收,那都不算数,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那就无法要求经济赔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
如果不合法,那就可要求经济赔偿 。如向人事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则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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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应以法律规定为准,而不是“单位的规定”有些单位在劳动法的遵守、甚至是知晓方面多少有点缺陷,总认为“单位说怎么办,就应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某些老、小国企尤其常见。
事实上,不论多大的单位,也不论中资外资,凡是在中国的土地上营业的,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所以,即使单位是以“违反单位劳动纪律”解聘人员,也不一定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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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要履行相应程序《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若违反则属违法解除。
如前所述,不是说单位认为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
所有的管理制度的制订,都要以“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为前提。
如“迟到五次全月工资扣除”,就是明显的违法之处。(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全月工资的25%)
其他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总之,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依据的“规定”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之处 ,那便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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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要民主管理,牵涉职工权益的规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如《管理手册》、《劳动守则》之类,在制订、修订时一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即使单位人太少、没有职工代表大会,也要召开职工会议,履行通过手续才行。
假如你到这单位的时候,没赶上“决议”,那也没关系。单位应向你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你签收, 以确定你“知晓相关规定”。
如果单位没履行这个程序, 或拿不出证据表明已经告知你《 单位的管理规定》(比如贴在显眼处的规章制度等),那以“违反劳动纪律”为名解除劳动合同,即为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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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新闻报道中有个单位,因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没有通知工会,最终败诉,赔了一大笔钱。
虽然是“征求”意见,单位也不必“听取”意见,但这个程序,还是要走的。
如果单位没走,那便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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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认定单位为违法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双倍赔偿有些人年龄不小,且之前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那便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去上班。
如果觉得没必要再和这单位合作,那应要求单位作出双倍赔偿。
具体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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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要看“解除”的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如合法,那没得说,各干各的吧。
如果不合法,那可要求回去继续上班,或者要求单位双倍赔偿。
若对“双倍赔偿”的办法有所疑惑,可在下面留言,看到后会及时答复。
看到很多人一股脑的回答是或否,感觉不是很准确,因为仅仅以“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不足以判断是否还能要补偿。所以,我们还是得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最终的结果。
一、违反劳动纪律的严重程度!很多人也都知道,只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轻微的违纪,公司可以处罚,但还不能辞退。什么情况才能算做严重呢?
1、轻微违纪累计出现。比如旷工一天,公司可以给予警告等处罚,但不足以辞退,但一年内累计被警告三次,就可以定义为严重违纪,公司以此可以辞退员工。
2、违纪本身性质就很严重。比如偷盗公司财物、在公司打架斗殴等等,这些没什么好说的。
也就是会所,公司首先得必须要有员工违法劳动纪律吧的证据,才能探下一步的辞退。
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流程是否完善?有了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要想辞退员工,则必须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1、公司规章制度本身是否合法。
2、辞退流程是否合法。
三、如果公司在以上情况有不符合,可以拿到补偿金吗?若公司在以上几个环节存在不合法之处,那么公司的辞退就变成违法辞退,这时公司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2N赔偿。
总的来说,我们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找出公司的问题点,才能有机会谈补偿的问题。
不可能有赔偿了
要看具体情况,这个不好一概而论
答:一、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有补偿吗1、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没有补偿。如果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治疗一段时间还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如果...
答:但是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法律客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
答:没有补偿。如果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治疗一段时间还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如果员工是因为违法违规被开除,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员工...
答:\x0d\x0a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x0d\x0a如和确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比如,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规章制度规定旷工...
答:公司辞退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员工根本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虽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需要支付职工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通告,才能作为认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2、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
答:员工因为违反了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不能够申请赔偿的,如果说员工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公司开除了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对自己进行赔偿。但如果公司没有做错任何的事情,那么员工也是没有这个资格去要求公司对自己进行相应的赔偿。而大家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按照劳动合同来进行...
答: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
答: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答: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