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5条,如何可以适用50%~100%赔偿金?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劳动合同法的第87条双倍赔偿和第85条100%加付赔偿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87条双倍赔偿和第85条50%至100%加付赔偿金,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并且逾期不支付的,才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注意此处的“逾期不支付”这一前提要件,以及“加付赔偿金”。所以,在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第85条第4项所规定的赔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按期支付了双倍的赔偿金之后,则不需要再支付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想主张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加付赔偿金,必须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的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就可以依据其“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主张加付赔偿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条款的理解也是必须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的前提,才予以受理。
  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任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及参与司法解释制定和论证工作的各位资深法官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中解释将加付赔偿金纳入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范围,也就是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存在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劳动者均可在诉讼中主张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另外对加付赔偿金50%到100%的范围规定:应当考虑一是劳动者损害大小、单位的过错程度和获利情况、单位遭受的其他处罚。

  你原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三十日内没有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又不依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提起诉讼主张加付赔偿金。

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这个中间由仲裁员自由裁量,如果你和仲裁员关系好也许可以给你100%,仲裁生效后,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劳动仲裁没关系了。

你既然已经申请仲裁,已经生效,就可以要求单位 执行,单位 拒不执行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但应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处理,否则不能仲裁。

题干模糊不清,无法作答

  • 欠薪仲裁后,企业仍不支付,可否按《劳动合同法》》85条之规定要求...
    答:最开始你是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支付工资,经过监察部门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时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50%的赔偿金。你未经过这一前提程序,直接主张加付赔偿金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 劳动法第85条,如何可以适用50%~100%赔偿金?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就可以依据其“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主张加付赔偿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条款的理解也是必须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的前提,才...
  • 劳动法85条规定第一项拖欠赔偿
    答:《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规定明确了加付赔偿金的条件,即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
  • 拖欠工资劳动法85条
    答: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就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不能同时适用,公司支付赔偿之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具体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
  • 张律师你好,请问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 劳动合同法85条赔偿金
    答:1、《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
  • 劳动合同法85条产假的规定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罚规定,而不是产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最新的规定是98天,可以在生产之前享受半个月的产假。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按照医务部门的意见,可以给予半个月到一个月的产假;员工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给予42天的产假。
  • 劳动法第85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本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再适用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另外,在实务操作中,需注意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不...
  • 劳动法第85条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答:法律分析: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监督并制止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 第八十七条是什么?
    答: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并没有第二 第四封款。你肯定问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