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修订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1
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基础上历史遗留工旷废弃地调查啥意思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
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4〕13号





2014-04-29 | 来源: 地籍管理司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机关相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保护耕地红线,有效利用国土资源,科学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评价的目标与任务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全国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相关省份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补充开展二次调查中“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调查评价,落实《关于完善二次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0号),对“不稳定耕地”和符合70号文件政策要求的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落实到地块并分类标注,为下一步耕地后备资源的稳定开发与利用奠定基础,为科学制定相关耕地保护政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决策支撑。主要任务包括:

  (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以二次调查和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以图斑为单元,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以县为统计单位,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库集成与汇总,形成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体状况;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议。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基础上,开展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潜力规模调查。

  (二)“不稳定耕地”调查。

  以二次调查数据库为基础,以二次调查中各省上报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作为参考,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利用状况等,形成“不稳定耕地”的调查结果,实现“不稳定耕地”的上图入库。并对“不稳定耕地”后续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调查。

  以二次调查结果为基础,对比199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在二次调查耕地增加的省份,对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形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的新增加耕地面积调查结果,实现对新增耕地的上图入库。并对二次调查新增耕地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二、调查评价的工作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模式。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组织模式。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制定内业层面的关键技术,对地方上报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地方组织,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调查,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分析评价。

  (二)任务分工。

  国家负责组织制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数据库建设标准、收集整理国家层面掌握的调查评价指标数据、制作调查评价底图,对地方上报的调查评价成果开展质量检查,建立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汇总分析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等;确定并下发二次调查中“不稳定耕地”、新增耕地的参考面积及相关认定标准和原则,负责督导与抽查各地“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标注工作进度与质量,研究出台相关后续管理政策。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省级层面掌握的评价指标数据,组织本辖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国家下发的参考面积,组织实施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符合70号文件政策的新增耕地标注说明。省级二次调查办公室负责审核与二次调查中报送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一致性,对面积不一致的,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以专报报部审核。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补充收集整理评价指标数据,按照国家下发的调查评价底图,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必要的补充调查,汇总分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并逐级上报;负责本辖区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符合70号文件政策的新增耕地标注说明。

  (三)实施计划。

  4月底前,国家完成调查评价相关方案的编制,发文部署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5月至7月,完成调查评价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调查评价相关方案和标准规程,开展技术培训。

  8月至12月,全面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基本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以及新增耕地调查等工作,将调查评价成果逐级报部。

  2015年1月至4月,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成果的国家级检查,汇总全国数据,进行成果整理,开展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组织编写项目报告。

  2015年5至6月,完成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潜力规模调查及数据汇总。

  2015年6至10月,完成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更新工作,完成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建设,完成项目报告编写。

  三、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耕地后备资源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基础,是科学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的支撑,是编制规划和合理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的依据,是完善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保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统筹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协调,确保调查评价工作能够顺利按时完成。

  (二)统筹协调,有序开展。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涉及财政、农业、水利、环境、气象等多个方面,完成时限要求紧,任务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统一部署,加强部门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推进工作。各地要结合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日常工作,及时收集资料,积极落实队伍,加强人员培训。

  (三)严控质量,确保成效。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省(区、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对调查评价成果的质量把关,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验收的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其中,县级要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省级要对本省区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部将组织专业队伍,比对核实各省报送的调查评价成果,有针对性组织国家级外业核查工作。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以二次调查和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全国国土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以图斑为单元,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以县为统计单位,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进行数据库集成与汇总,形成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体状况;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议。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基础上,开展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潜力规模调查。

该项目是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坚持协调配套、突出重点、技术进步和国际接轨的原则,研制修订《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

项目通过明确规程定义,根据区域差异调整部分分类和评价指标,突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评价与生态保护的衔接,已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修订讨论稿)。

该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标准化技术水平,解决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标准标龄长、老化严重、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技术标准对土地资源利用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的市场配置成效,从而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修订
    答: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坚持协调配套、突出重点、技术进步和国际接轨的原则,研制修订《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
  • 废弃地分类国内研究进展
    答:迄今为止,国土资源部颁布的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 TD/T 1007—2003) ( 以下简称 《规程》) ,将待复垦土地类型分为挖损土地、塌陷土地、矸石矿渣等堆积地、废旧建筑物或垃圾占地以及 “三废”污染地等。《规程》采用三级分类制,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与地表形态、损毁废弃成因和类型、土地整理对象等,...
  • 科技创新
    答:完成了国土资源高分应用专题产品体系与综合指标体系以及示范原型系统的总体方案设计,建立了一套包括遥感影像图制作、动态监测、变更调查、质量评价子系统组成的应用示范原型系统,初步打通高分土地产品生产流程,初步解决了GF-1星、GF-2星数据应用部分关键技术,形成了高效稳定的关键技术和算法模块,取得了较好的精度效果。
  • 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调查项目实施情况
    答:其中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10524万亩,可复垦耕地后备资源491万亩。同时制定了《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东部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等一批规定、规程,编辑出版了《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数据集》、《中国坡...
  • 国土资源
    答:组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7个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和《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5项行业标准。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的主孔已钻...
  • 评价体系建立
    答:(3)稳定性。选择的参评因素在任何条件下反映的土地质量都保持稳定。(4)不重叠性。参评因素之间的界限清晰,互不重叠。通过对灾毁土地复垦区域进行实地考察、收集相关资料,参考《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耕地后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答:针对这一实情,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标准、模式、实践、效益等方面深入研究,形成了一套土地开发复垦技术体系。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查清了全省可开垦土地1000亩以上,可复垦土地500亩以上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建立了全省分类型、分行政村、分权属到图斑的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区数据库和图形数据库...
  • 二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答:对坡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提出了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要求进行了农用地分等定级研究;采用多源遥感数据,监控土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大比例尺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技术集成研究 项目经历了航空摄影、基础控制测量、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系统开发等阶段。调查总...
  • 农用地调查评价现状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文件精神,开展了新一轮土地调查的试点工作。2005 年,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又在全自治区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以及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等工作。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为建立标准样地理论体系,并将其纳入农用地评价技术体系中,2005 年 11 月~ 2008 年 4 月,广西...
  • 土地调查的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答:《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调查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