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侵犯业主利益,业主还可以起诉要撤销合同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业委会私签物业合同,后来业委会解散,业主想要维权该以什么名义起诉

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业委会所做出的决定或者决议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业主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直接请求撤销该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业主在其实体权利和程序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个体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业委会所做出的侵害业主权益的决定。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只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只有当事人才享有撤销权。

问:
业主怎样撤销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
答:
一个业主是不可以撤销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的。
经20%以上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研究撤销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
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依据如下:
《业主大会规程》: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
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四条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可以起诉撤销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业主有权在1年之内请求撤销该合同,或者组成新的业主委员会,与其签订新的的物业服务合同。不过签订物业合同属于一般决议事项,所以只需要经过半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且专有面积过半数即可以签订物业合同。
相关法条
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业主决定建筑区划内重大事项及表决权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效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原会和物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违约没有按照合同去做,预算会有权终止合同吗?

可联合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提出此议

可以,但是对业主数量有一定的要求,详见具体的司法解释。

这个是可以的,但需要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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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答案】:D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时效作出了特别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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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订的管理合同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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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7、如果想推翻,只要证明合同是无效合同即可,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的。8、不推翻解决的方法我在上面提到了一些,例如:对物业管理费用价格依据进行核查,要求物业公司补充说明物业服务标准等。9、可以要求改选,甚至罢免委员,不过第一要有有效证据,例如:“物业公司每年划拔二万元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