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涉事医生被停职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上海东方医院回应“网传有护士哮喘发作去世”,这其中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这件事值得关注的信息有:该护士工作的地方正是上海东方医院,此前一直帮助医院处理科室相关任务,有时还要站在抗疫前线保护大家,却没想到自己面临生命危险时,被自家医院拒诊。该护士去世后,东方医院负责人回应,当时急诊部受疫情影响暂时关闭,医院内部正在进行环境消杀工作,实在没有办法接诊,对于这名护士的不幸去世,医院深感痛心。
  这件事的案发情况。  当时周护士正在自己家中休息,后来哮喘突然发作,通过药物无法缓解,家属看见后,立马将其送到上海东方医院。然而当时急诊部处于关门状态,家属只好又送去其他医院,接连好几家都是同样情况,最后周护士被仁济医院收治,当天晚上11点,周护士抢救无效去世。
  不同人群对这件事有何看法?  首先是协和某医生发表评论:疫情已经陪伴了我们三年,刚开始我们对病毒一无所知,但现在已经有了精确的防控措施将感染风险降到最低。新冠患者需要救治,难道哮喘和癌症就不用治了?只要得了病,大家都是患者都在被病痛折磨着。  网友表示:无论什么病,都应该要急症重症患者优先被收治,如果仅仅因为核酸结果没有出来而放弃抢救,这绝对不算救死扶伤。
  周护士同事发表评论:得知这件事后感到难以置信,到目前为止,上海并没有发现阴性冠和死亡的病例,但身边的好友却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得到抢救而死亡,这是何其悲哀。作为一名随时都要待命奔赴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生命最后一刻,却被自己的医院拒之门外,当时她内心该有多绝望?

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区某科室周护士,在家中哮喘发作,经自救无效后送往医院。期间,一行人到了上海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以及她本人工作的上海市东方医院,但均被拒绝。由于时间耽误,周护士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该院南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正暂时关闭,进行环境采样和消毒,家属遂将病人送到仁济医院东院救治。

运动性哮喘的病人并不是不能运动,有些哮喘病人在运动时有困难,是因为病情没有好好的加以控制,只要进行规范化的治疗、监测,哮喘病人是可以达到临床治愈并且正常进行各项运动的。但哮喘发作期和控制不佳的病人,建议先进行规范化治疗,进入缓解期、症状逐渐控制后,可适当进行散步等简单的活动,循序渐进的运动。

人们常说的哮喘,即为支气管哮喘,通常气道是出现了广泛而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这便导致了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和咳嗽等症状,多数患者虽然可以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但若不及时诊治,也会随着病程的延长对气道产生不可逆性的损害。了解哮喘的不同分类对于科学合理的治疗哮喘病有很大帮助,也有助于帮助规避诱发不同类型哮喘的风险因素,预防哮喘的发生。

哮喘是一类与遗传相关的疾病,但是它并不是一定遗传。哮喘只是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哮喘是有环境跟遗传因素共同作用的一类疾病。针对某一个家庭来讲,父母有哮喘,只是孩子患哮喘的风险比父母都健康的孩子患哮喘的风险高一些。但只要日常生活中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如减少接触环境中的致敏因素,可以有效避免哮喘的发生。

我认为这样的处理结果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但是在这里我想提一点,就是大家也不要对这名涉事的医生过度网暴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定,他之所以会有这种做法可能并不仅仅只是缺乏足够的爱心,大概率还是有着一些其它的因素。而且目前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们需要理性看待这件事,不要把医护人员和患者“挑”到了对立面。

3月30号,上海一小区里的病人哮喘发作,病人家属赶紧拨打了120进行求救,同时展开自救。后来做核酸的“大白”在知道这个情形之后上楼对病人展开抢救。在这之后没多久,楼下来了一辆救护车,但是救援人员告知病人家属这辆车是其他住户呼叫的。

病人家属就和救援人员商量是否可以先给自己用,但是遭到拒绝。随后病人家属想借除颤仪,不过被拒绝了。最终,哮喘病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去世。

纵观这件事,实事求是地说医生没有犯规定上的错误,但是在道德上是要受到批判的。他理应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患者一定的帮助,但是他却对此无动于衷。我们不能说患者的死亡是他导致的,但是他多少也是有一点责任的。

或许医院在这方面有着相关的规定,如果医护人员违反也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惩处,但是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是自己的职责,在其位谋其职,他有义务这么去救患者。而且按照患者家属后来的描述,他是有机会也有能力去更好处理这件事的。

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就此事作出通报:“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上海最近被新冠肺炎疫情弄得苦不堪言,医疗资源很是紧张,发生这样的事也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不过还是要吸取经验教训,要不断总结,学习怎么才能在面对紧急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决定,而不是一味按照规定去执行一些事情。

不过,有一说一,设身处地去想,生活都很不容易,涉事的医生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理,我们也没必要揪着这件事不放,理性看待吧!



首先,这是一个悲剧,不管医学技术上的结局如何,从医学伦理上来看,这的确都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
当下疫情反反复复,折磨着无数人,关于对疫情的防控和对人们管理,不仅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也考验着医生的处事应变能力和责任担当。
这起事件中医生应变有误,处理失当,被停职反省,是情理之中。但换位思考一下,像网友们说的一样,如果当时202室病人在急救途中或疾病发展过程中也出现危险或室颤,需要除颤仪,那这位急救医生会面临什么下场?






202室病人家属,还会那么通情达理吗?会放过他吗?亦或者除颤仪借出去了,804室哮喘者操作有误意外死亡,那借出除颤仪的医生是不是同样会因为未按规定行事,借出除颤仪而停职?
急救就说明病人的病情都是比较危重,充满不确定性的变数,身为急救医生,不应该报有半点侥幸心理。正如医脉通所说:“灵活”的规则等同于无规则,“弹性”的标准不具备“标准”的意义。在一个没有标准、规则失守的情况下,会让坚持原则的人寸步难行。



合理。

从程序上来说,或许这辆救护车的医护人员没有做错,但现实是,一条人命因此而失去了,而且原本只要医护人员肯做一下举手之劳就可以挽救的生命。

这真的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而且也与我们所认知的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不符,实在让人痛心。

医师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开展医学临床研究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三)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调遣;

(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合理,但医生也是很无奈的

医生严格遵循规则,不愿承担一点风险和责任,但是结果从感情上来讲是难以让人接受的。这个时候有人说医生是对的,他遵守规则,设备损坏赔钱这种责任他都不应该承担。有人说,医生不懂随机应变,只想自保,让人寒心,应该受到惩罚。仔细想想医生真的是个倒霉职业,别的职业为求自保自私点不会有什么人命相关的后果,但是医生就会,人们在扯到生命的时候就会非常感情化,这个时候容易觉得生命高于规则,但是如果规则本来就是不完美的,甚至很不合理的,那医生就倒霉了,一方面他的职业就是会让他面对很多规则和生命的选择,另一方面规则不会保护他,所以结果就是,能看到越来越多只想自保,放弃所谓医者仁心的道德观念的医生。

所以学医确实苦,规则确实蠢,医生的作为确实让人在感情上觉得寒心,但是医生也很无奈。





上海孝喘病人界除颤仪被拒去世,这是医生被停职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哮喘急救的时候,用除颤仪确实意义不大。顾名思义,除颤仪是针对室颤等问题的,并不能抢救哮喘。

哮喘需要的是保证氧气,缓解支气管痉挛等。我自己本人曾经也是重度哮喘患者,进过抢救室的那种。所以我在家会常备氧气,沙丁胺醇,糖皮质激素和氨茶碱等药物。

也有人说患者是心源性猝死,这确实也有可能,因为哮喘发作时,大部分急迫性没有那么强,很少说十几分钟人就不行了的。

或许是哮喘发作诱发了严重心律失常?甚至只是哮喘病人,但是实际上是心脏骤停?所以死因不是哮喘,而是心源性猝死?不清楚,等待更多的信息。

说实话,那种情况下救护车的医生是不可能出借除颤仪的,借了患者家属大概率也不会用。医生要担的责任也更大。

看完家属写的小作文以后,说是原本叫救护车的患者没那么急,这样的话我看那种情况下家属干脆冒个风险抢了除颤仪,逼迫医生救老人,这样医生也不用担责任了。否则医生不可能担着莫大风险“出借”除颤仪的。

当然要是因此耽误了急救,患者家属就可能因此违法犯罪了。如果没有因此耽误急救,两人都得到了救治,只是“抢”除颤仪这件事,或许可以讨论下能否适用刑法上的“紧急避险”条款。

但是因为生命平等,为了自己亲人的生命威胁他人生命,是不算紧急避险的。“只是为了抢救生命抢东西话,或许可以。”

只可惜皆大欢喜的结局,很难出现在现实中,始终不是演电视剧。



  • 上海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了,涉事医生被停职,这件事的原委是怎样的...
    答:一,事情原委。事发当时,涉事医生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准备把车上的急救患者送往医院,这个时候恰好遇到同小区的另一名急症患者求救,要求急救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因为急救车上也有急救病人,所以医生并没有出借除颤仪,最后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涉事医生也被医院停职。二,理智看待这件事情。其实从理智...
  • 上海一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涉事医生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答:涉事医生受到了停职的处罚,其实在这件事情上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医生的行为的话,会有人觉得医生的做法没错,但也有人觉得医生的做法有点太过于冷漠,不太懂得变通。这位医生是在救护车外出救助病人的过程当中遇到有人求救,而这位哮喘老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心跳已经停止了,所以老人的家属想通过救护车上...
  • 上海一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被停职,事发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事情的起因是,这家人需要急救叫了120救护车,只是病人的状况比较紧急需要一些仪器,可是这辆拒绝的救护车是另一家人叫的,按照规矩就是谁叫谁用。哮喘病人家属叫的车还在路上,被拒绝之后就等到这家叫救护车的病人下来,看到那家的病人救治还没有那么紧迫,就又求120救治借仪器,车上的医生竟然催促叫...
  • 上海哮喘病人借除颤仪被拒去世,涉事医生被停职处理,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答:病人家属就和救援人员商量是否可以先给自己用,但是遭到拒绝。随后病人家属想借除颤仪,不过被拒绝了。最终,哮喘病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去世。纵观这件事,实事求是地说医生没有犯规定上的错误,但是在道德上是要受到批判的。他理应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患者一定的帮助,但是他却对此无动于衷。我们不能说患...
  • 网曝上海哮喘病人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心源性猝死,事情的真相如何?
    答:关于网曝上海哮喘病人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心源性猝死这件事情,其实真相是哮喘病人的家属打了急救电话但是120救护车还未到,下楼看到有一辆救护车就向该车上的医生借除颤仪,但是救护车上的医生告诉这是别人叫的救护车,里面的除颤仪是不能借,由于家属一直在求助于他,他就是不借,最后哮喘病人因为救护不...
  • 上海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官方是如何回应这件事的?
    答:还表示他还没和相关单位取得任何联系,很显然官方的回应并没有得到家属的认可。上海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病亡一事曝光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件事情曝光后大家对于此事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有人支持医生的做法,也有人感叹医生的冷漠,其实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各项制度的不完善,120医生的确是跟着规章制度...
  • 上海一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被停职,该名医生存在哪些行为不妥之处?_百...
    答:有网友在某平台上发视频称,上海有名哮喘病人因为120拒绝救援而导致病亡,对此上海相关部门再核查该事件后,对当时的涉事医生进行了停职处理,而网友的评论也基本都是在痛骂这个涉事医生,那他的行为有哪些不妥呢?从官方公布的调查情况上看,当时这名医生所在的救护车是在进行另外一项救护工作,而且...
  • 上海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此事引发了哪些连锁反应?
    答:老人哮喘病发作,自治无效后打120求救,在120赶来的期间,老人病情加重,恰好有该小区其他病人的救护车赶来,家属寻求帮助被拒绝,老人救助无效去世。去世老人的女儿发声,称先到的那辆救护车,系邻居叫的,事发当时,邻居已同意将车借给他们,先救老人,但医生仍然却不同意,拒绝提供任何医疗器械。该邻居...
  • 上海一哮喘老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此事背后暴露出了哪些问题?_百度...
    答:第一辆救护车到来的时候,并不是该老人叫的救护车,所以说120就没有把除颤仪给这位老人进行使用,而当女子叫了救护车之后,在路上,老人就已经去世了。很多的网友也都觉得可以理解救护车的做法,因为在救助老人的过程当中,如果另一位病人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也是比较危险的一件事情。但小编本人觉得...
  • 上海哮喘离世老人家属发声,所报告和实际内容不符,真相到底如何?_百度...
    答:3月30日,上海一位哮喘老人去世,既是天灾也是人祸。大概经过是这样的,老人哮喘病发作,自治无效后打120求救,在120赶来的期间,老人病情加重,恰好有该小区其他病人的救护车赶来,家属寻求帮助被拒绝,老人救助无效去世。去世老人的女儿发声,称先到的那辆救护车,系邻居叫的,事发当时,邻居已同意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