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目的是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乡用地分类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分成不同标准类型用地,在我国,居住用地被分为四类: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
法律分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1.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4.1.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
4.1.3用地规模应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统计精度,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4.1.4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4.1.5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4.1.6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法律分析:3.1一般规定
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中心城区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答:法律分析:我国城市用地分为10大类: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城镇土地有多种分类方法,如按土地使用程度,可分为过度使用...
答: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答:1. 土地分类体系分为一级类、二级类和三级类,以适应不同层次的土地管理和利用需求。2. 一级类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它们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3. 二级类在一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共15个,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等5个地类。4. 三级类是对...
答:住宅用地是城市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用地性质,主要用于居住建筑的建设。这类用地通常布置在城市的低密度或中等密度区域,让居民可以享有安静和自然的生活环境。在住宅用地中,又可以进一步分成集合式住宅、别墅、住宅区等不同类型,以满足不同人群对居住需求的不同要求。商业用地是指专门供商业活动使用的用地,...
答: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1.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4.1.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4.1.3用地...
答:法律分析:城市用地主要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和综合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
答:二、用地标准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3、用地规模应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统计精度,1/10000图纸应精确至...
答:法律分析: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
答:法律分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