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如下:1、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2、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3、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由住建部发布,目的是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乡用地分类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分成不同标准类型用地,在我国,居住用地被分为四类: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

法律分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答:第401条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 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第4&#...
  •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将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 ...
    答:【答案】:A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将城市总体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四级,I级为60.60.1-75.0m2/人,Ⅱ级为75.1~90.02/人.Ⅲ级为90.1~105.0m2/人,Ⅳ级为105.1~120.0m2/人。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地多人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低于150m2/人的...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有哪些
    答: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旧标准中,取消“工厂绿化用地”中类,将其相关内容并入“工业用地”中类。8、公园绿地面积计算的变化: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标准中,强调公园绿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9、幼儿园、托儿所的建筑面积的变化: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新标准中,强调居住用地的托儿所、...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GB 50137—2011)中B类用地是...
    答:【答案】:C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第3.3.1条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8大类包括:R-居住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工业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U-公用设施用地;G-绿地与广场...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答:法律分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我国城市用地性质分为( )_百度...
    答:【答案】:C、D、E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体系,共分8大类、43中类和35小类。
  •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
    答:【答案】:C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按大类、中类和小类三级进行划分,以满足不同层次规划要求。城市用地共分为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适用于( )。
    答:【答案】:A、D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317—2011)第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 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
    答:【答案】:C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第4.3.4条规定,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