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双重享受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另一个,不可以同时享受。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包括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期期间的津贴。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所以,职工不能既享受产假工资,同时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生育津贴是职工在工作期间缴纳生育保险在符合享受津贴标准后,由社保机构提供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是职工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低于需要进行差额补齐。
综上所述: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

  • 女职工 生完孩子怎么报销保险和生育津贴?
    答:你好,这个一般都是没法自己走流程的,都是公司帮忙申报,你需要确定公司是挂靠的,还是独立开户的,一般情况来说,公司没有理由拖延这个事情,因为报销都是国家给的钱,但是因为赶上过年,确实有延误的可能,所以还是耐心的等待一下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包括什么?哪些属于生育津贴
    答: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标准在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数额应该是一致或者非常接近的,但目前,用人单位一般都只为员工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造成社保中心支付的“生育津贴”往往低于由单位直接支付的“产假工资”。其中的差额如果是单位少交保险造成的,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关于生育医疗费和营养补助,各地...
  • 什么状态是放完生育津贴了,
    答:生育津贴是给单位的,不是给职工的,是直接打给单位账户的 单位必须在你休产假期间每月正常发工资福利,这样社保局会有生育津贴补贴给单位(毕竟你不工作单位还给你工资了),但是如果津贴高于工资的,单位要把差额给职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金额,哪个高,职工就得多少钱,不能双重享受,你去社保局...
  • 生育津贴问题
    答:给单位。北京市规定,生育津贴用来支付休假期间的工资,如果津贴低于休假期间工资,则有用人单位补发差额。既然已经在休假期间正常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就不用给员工个人了。
  • 生育津贴是给补偿到单位后给个人还是给单位
    答: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
  • 某个月份两地重复买社保对于领生育津贴有什么影响?
    答:建议咨询下中山的社保局的生育待遇部门。各地标准不同,想领取生育待遇,首先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有的地区规定必须生育前在该社保局缴纳职工社保满1年,有的是10个月。一个人只能缴纳一个职工社保,其次就算重复缴纳社保,你也不可能双重享受生育待遇。
  • 产假提前上班生育金会不会少
    答: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三.国家规定产假标准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
  • 产假期间回来上班两份工资么
    答:产假期间,企业是不支付工资的,由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津贴,因此,企业是不可能要求职工上班的。除非企业没有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时,才会由企业支付工资。产假期间企业如果要求职工上班,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拒绝。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发双重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享受完整的生育假期及...
  • 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另行发放产假工资;除非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少领生育津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全额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 产假期间因为有带薪休假,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答: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可以要求享受生育津贴而退回工资或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