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另行发放产假工资;除非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少领生育津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全额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双胞胎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未婚而育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稽核,稽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专案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专案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请问缴生育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什么是生育险?交生育险的好处有哪些?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的照顾和哺育。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生育保险的主要特征
1、生育保险的物件一般只包括女工,因为生育对女工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所以直接补偿者是女工本人。一些企业也有对男职工给予一定的待遇。但这些待遇属于企业行为,国家立法中没有规定。
2、生育保险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补偿女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也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双重维护作用。
3、生育保险以执行国家生育政策为基本条件。
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及标准
1、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
生育保险是有条件支付的,各国规定的条件不一致,主要包括: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2、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
1)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此外,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主要措施有: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那么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缴了生育保险就能享受待遇吗

缴纳了生育保险,不一定就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要符合条件的,才能享受,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但是也要缴纳,

生育险交多长时间才能享受待遇

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下条件是: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该是缴纳生育险才能享受,缴纳时间一年是说,从交保险到生小孩的时间,同时在申报生育险时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才行。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稽核,稽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专案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专案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未婚先育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不可以的,未婚情况是办不了准生证的,未育先育属违反计生政策行为,所以没有办法享受的!你可以先怀孕再登记结婚!后面办准生证都可以,时间可以迟少少都没有关系,只要在出生前搞好手续就可以了!所以如果未生育的,尽快去办理登记结婚!要不到时小孩子入户,各方面都是比较麻烦的!

生二孩可享受哪些生育险待遇

生二孩女职工
生育津贴少7000多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负担,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其中女职工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30日,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增加3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对于包头市参保女职工来说,生育二孩领取生育津贴也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自2013年4月1日起,包头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调整为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的就是津贴的天数再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0%,今年的津贴标准是一个月3500多元。”包头市医保局生育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正常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3个月的津贴,大约10500多元,难产的可以再增加半个月,大约1750元。”
“而对于生第一胎的女职工来说,如果符合晚育的要求,可以再增加一个月津贴,如果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再增加一个月津贴,这两项,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并不享受,所以报销时生育津贴会少7000多元。”工作人员说。
领取《独生子女证》要慎重
记者采访发现,现实生活中,部分市民在生育了第一个孩子以后就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当符合政策的第二个孩子降生需要报销时,可能会因为系统未对接而遇到麻烦。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家庭’第一胎享受了奖励,现在生二胎了,参照计生部门关于独生子女奖励的规定,这部分奖励应该退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系统设定仍然是对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不进行‘单独二孩’的生育报销,这主要是担心出现人为操作,造成基金流失。下一步,我们会制定相应的流程来适应‘单独二孩’的政策,至于享受过的奖励怎么退回来,我们还得和相关部门联络讨论才能确定。所以提醒符合政策且打算生二孩的市民,生第一胎后先不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女方生育二孩
可通过男方生育保险报销
对于男方参保,配偶没有就业,且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来说,女方生育二孩可以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这样的情况只报部分住院的费用,没有津贴,标准是一级医院顺产600元,剖腹产1800元,二级医院上浮15%,三级医院上浮30%。”工作人员说。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报销待遇和生育第一胎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