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与股权证持有人不一致,股东身份以哪个为准?疑难问题,请高手作答。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股东之间的约定与工商登记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股东之间关于股比调整或股比变动的约定,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其可以在内部生效并约束订约当事人股东;而股权登记效力属于对抗效力,主要保护外部善意第三人,其不必然与股权的实际权属或实际股比完全一致。因此,股东之间协议确定的股比与股权登记中记载的股比存在不一致的,在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时,应当以股东之间的约定为准。如你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需求,可以通过#律赢惠#寻求律师帮助。

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应,可对抗第三人,实际比例只能对股东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外以工商登记为准,对内以实际比例为准!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您的问题属于股东身份确认范畴,理论上以是否实际出资为标准分为实质说与形式说两种观点;实务中也存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合同等不同证据的冲突。
其次,随着司法实务的发展,近年来对于股东身份确认的司法审判多以形式说为准,因为股东既然是一种身份、公司既然是一个组织且具有法律人格,那么股东成为公司的成员必须得到公司的认可,否则其仅为持股人、享有证券持有人的权利。
最后,鉴于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以及上述对于身份的要求,理应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外观主义法理”之原则加以确认。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说实话,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一般会以登记为准,因为没有登记的不能够对抗第三人;但是如果有了纠纷就要实际情况判断了,你说的就应该属于前者了

1、以登记为准。
2、未经登记的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证

  • 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记载的股东与股权证持有人不一致,股东身份以哪个为准...
    答:首先,您的问题属于股东身份确认范畴,理论上以是否实际出资为标准分为实质说与形式说两种观点;实务中也存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合同等不同证据的冲突。其次,随着司法实务的发展,近年来对于股东身份确认的司法审判多以形式说为准,因为股东既然是一种身份、公司既然是一个组织且...
  • 工商登记股东股份比例与公司章程股份比例不一致,如果第三方起诉公司,法 ...
    答: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份比例对外有公示效力,因此对于第三方而言,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份比例是可信赖的。如题所述,第三方起诉公司,股东是不承担责任的,此时不存在审查股份比例的问题;除非第三方申请公司破产,要求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此时初步以工商登记的股东股份比例要求股东履行;如若登记股东提出异议,再进一步审...
  • 根据规定股权登记怎么登记
    答: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进行登记表现出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
  • 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是什么
    答: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是:优先选用形式化证据认定股东资格、在确定股东资格的依据时,应选用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的、工商登记的股东认定是对抗第三人的证据,适用于对外关系。 一、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是什么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
  • 工商局注册了股东信息在法律意义上就拥有股权吗?
    答: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显名股东有权根据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约定的内容对隐名股东进行追偿。因此,我们在认定股东身份时,在外部来讲,善意第三人可以简单以工商局登记的股东信息为准,但是最好情况是严谨的审核其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文件。而公司内部之间还应以公司的股东名册,出资协议书,出资证明书,股东...
  • 确认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标准有哪些?
    答:1.公司章程是判定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2.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资格;3.经过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与未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A.发起人股东资格争议的,应以已登记的公司章程记载为准;B.股权受让股东资格争议的,应以新章程记载为准。三、工商登记并非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和充分...
  • 股权登记?
    答:股权登记的程序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 股东资格确认的三大证据
    答:一、形式要件类证据 1. 工商登记 工商登记主要为外部第三人识别公司股东提供渠道,在有争议的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上,仅以工商登记记载为据,并不能直接得出工商登记股东就是公司股东的结论。对于股东资格的取得而言,工商登记只具有宣示的功能和公示意义,不具有设权的性质与功能。2.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 工商注册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样
    答: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
  • 出资额与股权分配比例不一致时如何在公司章程中定义?
    答:如果干股股东不出资,需要通过公司设立协议约定谁出资及相互垫资或借款关系,因为股权比例按实际出资由工商确定。至于分红比例是按照股东间的约定,可以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甚至零分红都是可以的。一般以公示的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准,股东之间达成的比例只在双方之间起约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