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2004)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

一、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勘查成果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二、删去第二十条。三、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矿产储量由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和统计。”
  “报销矿产储量须经矿山企业地质测量机构或者专职地质测量人员检查核定后,由矿山企业报送省矿产资源的主管部门备案。”四、第五十八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1992年7月4日 下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适用高中级中青年科技、管理人才的若干规定》等四个规定、办法的通知(琼府办[1992]137号) 已停止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有关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2002年6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履行对外承诺的需要,省政府对自1988年至2001年底发布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附件: 省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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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琼府办[1991]285号) 1991年12月24日
30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六种主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南省十六种生产资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1992]55号) 1992年6月22日
3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适用高中级中青年科技、管理人才的若干规定》等四个规定、办法的通知(琼府办[1992]137号) 1992年7月4日
3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体厅、公安厅、工商局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娱乐活动管理意见的通知(琼府办[1992]141号) 1992年7月7日
33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出口商品生产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府办[1992]143号) 199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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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71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等30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2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卫留成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

将第八条“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必须办理检疫手续,接受检疫。(一)省内调运: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事先征得本市或者县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根据调入方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的检疫标准,向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方能调运。(二)调出省外:调出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调入省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的检疫要求标准,向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由省植物检疫机构审核,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三)外省调入: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在调运前要征得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将检疫标准通知调出省进行检疫。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取得调出省或者受权(地)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合格证书,方准调入。(四)植物检疫证书按农业部制定的式样,由省农业厅印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翻印。证书一式三份,正本交货主随货单寄运,副本交收货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省间调运,寄调入省植物检疫机构),存根留签证单位备查。”修改为:“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必须办理检疫手续,接受检疫。(一)省内调运: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事先征得本市县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根据调入方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的检疫标准,向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方能调运。(二)省间调运: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本省的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本省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三)植物检疫证书按农业部制定的式样,由省农业厅印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翻印。证书一式三份,正本交货主随货单寄运,副本交收货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省间调运,寄调入省植物检疫机构),存根留签证单位备查。”
将第十二条“任何单位、个人所繁殖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时凭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运。”修改为“任何单位、个人所繁殖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决定(2004)_百度...
    答:证书一式三份,正本交货主随货单寄运,副本交收货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省间调运,寄调入省植物检疫机构),存根留签证单位备查。”修改为:“调运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必须办理检疫手续,接受检疫。(一)省内调运: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事先征得本市县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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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九、《海南省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捐赠奖励办法》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海南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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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第四款修改为:“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三)删去第四十五条。(四)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违反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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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名称修改为:“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二、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三、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在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本条例施行前已在25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种植林木,恢复植被。规划为生态公益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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