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后,房子可以转到我的名下吗?
问题:房子在妻子名下,现在妻子已经去世多年,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将房子的户主改成我的名字?(律师呼叫中心邀请肇庆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张律师:如果你想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你应征得你妻子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这么才能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相关知识——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如果如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如果住房是女方婚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婚后取得共有住房,这样情况是继承属于女方那一半产权手续。
住房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协议分割分配。
需要三方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选取男方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根公证书,由男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照正常的话,妻子要是去世了,那么她名下的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应该就是她的配偶你了。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的,比如你妻子在死前立了遗嘱什么的,那么,这个房子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我曾经有过邻居,就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情。
我邻居的女儿,当时出嫁前,父母就已经给她自己买了一套房子了的,后来结婚后,男女双方出资又共同买了一套,女方名下那套房子呢,一直是空在那边的。
后来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儿子,日子过得也还有滋有味的。但是呢,有一段时间开始,小两口整天吵架,反正有几次都差点闹到离婚,但是后来想想为了孩子,也就这么继续过下去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那女的有一天出了车祸,虽然赔了一大笔钱,但是她名下的财产和那些赔偿金,成了两家人争吵的重点了。
男方是觉得那些都应该是他们的,因为他们还要抚养孩子,但是呢,女方却拿出了一张在婚前就公证过了的那个女的的遗嘱,大概意思就是说,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那么,自己所有的财产什么的,都归自己父母,一切都由自己父母来处理和处置。
一下子,男方没辙了,他们根本没想过居然有人还真的这么年轻就会立好遗嘱啊!所以呢,那些房子什么的,最后还是都给了女方父母。而至于他们儿子,则有两家人一起抚养。
所以呢,我觉得,这种事情,确实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看的,不能一概而论。
你可以直接继承50%,另外部分你可以与儿女平分继𠄘,如果女方父母需赡养的要兼顾。
看她有没有写直接受益人,如果没有明确地说明是可以转到丈夫名下的。
答:房子产权证是夫妻共同名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有一半的房产的产权。如果妻子去世以后,她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女方家庭的父母是有继承权的。除非你妻子生前有交代或有遗书。不会自动继承。婚后取得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属于死者那一半需要办理继承。需要...
答: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如果该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房产就为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不改变它是共同财产的性质。妻子死后,丈夫和孩子就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妻子在房产中占有的份额。
答:就跟你没有关系了啊。跟房子的这个主人的上一代和下一代有关系,可以继承。就是老婆的父母,还有你们的小孩继承。如果岳父母还在那你就麻烦了。除非两个老人愿意把房子赠与给你。比如两个老人知道你们是假离婚。愿意可怜你。如果你们孩子未成年,你是他的监护人,是可以代为管理房子。你不是监护人,...
答:妻子和丈夫之间无论是农民要好是工人也好。房子有谁来继承这个要看他们夫妻之间有没有?旅行结婚的证明,如果说有结婚证明,无论是怎样的第一,继承人都是丈夫,第二,继承人才是子女。这个如果说是自己弄不明白这些事情的话,应当去道观局或者是到法庭去咨询一下,找律师问一问就弄明白了。
答:房本是妻子的名字,后面又加入了女儿的名字,那么现在妻子去世后,丈夫是有继承权的,至少丈夫是可以继承妻子那一半房产,因为丈夫作为配偶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
答:二点:第一,可以卖的,也能够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一定是要经得孩子的同意并签字才能办理的。因为这个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她的那部分遗产是要在您和孩子之间进行分配的,如果妻子没有立下遗嘱,那么这个房子其中的一部分产权是孩子的,当然必须征得孩子的...
答:其次,关于妻子的份额,需要再次查看,妻子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安排,如果有,关于妻子的房产份额需要按照遗嘱的分配方式进行。如果没有遗嘱,则妻子的房产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需要在合理、妥善安排妻子份额的前提下,才可以有权一个人处理属于自己的份额部分。 2. 如果该套房屋...
答:房产证是夫妻二人名字,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可以出售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一般不可以买卖,另一方有权处理其所属份额的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继承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分割,在其所属份额内依法享有处置房产的权力。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答:我有一套房子,我的名字有老伴,共享。老伴鱼四年前去世了,我要变更为我自己的名下。你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去找一个。律师。问清楚。是否可以更改成你的名字?律师会帮你。处理的。
答:房产证上是你的就你的了,可以卖。但是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跟你的子女,还有你妻子的父母都有继承权的,如果当初房子指定了给你,你买卖完全没问题的。不然就得征求其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