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氏传的故事简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5
分析《任氏传》中任氏的性格描写

任氏传》是继之出现的又一爱情佳作。作者沈既济,德清(今属浙江)人,唐德宗时做过史馆修撰,《旧唐书》本传称他“博通群籍,史笔尤工”。这篇小说可能作于建中二年(781),写贫士郑六与狐精幻化的美女任氏相爱,郑六妻族的富家公子韦崟知此事后,白日登门,强施暴力,任氏坚拒不从,并责以大义,表现了对爱情忠贞。后郑六携任氏赴外地就职,任氏在途中为猎犬所害。小说情节曲折丰富,对任氏形象的刻划尤为出色,生动地表现了她多情、开朗、机敏、刚烈的个性特征,与六朝那些简单粗陋的狐女故事相比,《任氏传》在使异类人性化、人情化方面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

沈括上山看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当读到这句诗时,沈括的的眉头凝成了一个结,“为什么我们这里花都开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始盛开呢?”,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沈括约了几个小伙伴上山实地考察一番,四月的山上,咋暖还寒,凉风袭来,冻得人瑟瑟发抖,沈括矛茅塞顿开,原来山上的温度比山下要低很多,因此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来得晚呀。凭借着这种求索精神和实证方法,长大以后的沈括写出了《梦溪笔谈》。

长安有一人,名叫郑六,一日骑驴过升平北门,遇到三位女子,其中有一位穿白衣的容色尤为秀丽。郑六不禁心向往之,与白衣女子搭讪,那女子也不拒绝。郑六跟她一起到了她住处,只见房屋修正,甚是华贵。女子置酒招待郑六,并留郑六歇宿。女子自称为任氏,美艳丰丽,歌笑俱绝。郑六不觉被其迷惑。任氏称郑六不便久留,天还未亮,就送他离开。
郑六见时候尚早,就坐在一家饼铺里休息,顺便跟主人闲谈,问方才任氏所居之处是谁家的宅子。饼铺主人却说那宅子早就荒废多年了。郑六大骇,不肯相信。主人这才想起那宅子中住着一位狐仙,常诱惑男子同寝。郑六心下惊异,不敢多说什么。
但他对任氏的美艳却无法相忘,过了十余日,偶然在西市衣铺里见到任氏,郑六连声招呼,任氏却以扇遮面,不肯回答。郑六再见佳人,心中大喜,立誓赌咒,并不因她是狐妖而嫌弃,任氏这才与他相见,欢会如初。
郑六另外买了座宅子,与任氏同住,视之如妻室。后来郑六因官赴任,想带着任氏一起去,任氏却无论如何不肯同行。郑六再三恳请,过了很久,任氏才皱眉说有个巫师说她今 年不宜西行。郑六大笑,觉得这都是迷信妄言。不得已,任氏只好同行。当他们走到马嵬时,正碰上一群猎户。一只苍犬自草丛中突然窜出,任氏大惊,化成狐狸狂奔,苍犬狂叫着在后面追赶,郑六悔恨交加,策马在后连声呵斥,奔走了一里多路,任氏死于苍犬之口。郑六倾囊而出,赎下任氏尸体葬下。回首看见任氏骑过的马在路边悠然吃草,任氏的衣服委顿在马鞍上,鞋袜还挂在马镫上,正如一只蝉蜕。 任氏,女妖也。
有韦使君者,名崟,第九,信安王祎之外孙。少落拓,好饮酒。其从父妹婿曰郑六,不记其名。早习武艺,亦好酒色,贫无家,托身于妻族;与崟相得,游处不间。
天宝九年夏六月,崟与郑子偕行于长安陌中,将会饮于新昌里。至宣平之南,郑子辞有故,请间去,继至饮所。崟乘白马而东。郑子乘驴而南,入升平之北门。偶值三妇人行于道中,中有白衣者,容色姝丽。郑子见之惊悦,策其驴,忽先之,忽后之,将挑而未敢。白衣时时盼睐,意有所受。郑子戏之曰:“美艳若此,而徒行,何也?”白衣笑曰:“有乘不解相假,不徒行何为?”郑子曰:“劣乘不足以代佳人之步,今辄以相奉。某得步从,足矣。”相视大笑。同行者更相眩诱,稍已狎暱。郑子随之东,至乐游园,已昏黑矣。见一宅,土垣车门,室宇甚严。白衣将入,顾曰:“愿少踟蹰。”而入。女奴从者一人,留于门屏间,问其姓第,郑子既告,亦问之。对曰:“姓任氏,第二十。”少顷,延入。郑絷驴于门,置帽于鞍。始见妇人年三十余,与之承迎,即任氏姊也。列烛置膳,举酒数觞。任氏更妆而出,酣饮极欢。夜久而寝,其娇姿美质,歌笑态度,举措皆艳,殆非人世所有。将晓,任氏曰:“可去矣。某兄弟名系教坊,职属南衙,晨兴将出,不可淹留。”乃约后期而去。
既行,乃里门,门扃未发。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郑子憩其帘下,坐以候鼓,因与主人言。郑子指宿所以问之曰:“自此东转,有门者,谁氏之宅?”主人曰:“此隤墉弃地,无第宅也。”郑子曰:“适过之,曷以云无?”与之固争。主人适悟,乃曰:“吁!我知之矣。此中有一狐,多诱男子偶宿,尝三见矣,今子亦遇乎?”郑子赧而隐曰:“无。”质明,复视其所,见土垣车门如故。窥其中,皆蓁荒及废圃耳。既归,见崟。崟责以失期。郑子不泄,以他事对。
然想其艳冶,愿复一见之心,尝存之不忘。经十许日,郑子游,入西市衣肆,瞥然见之,曩女奴从。郑子遽呼之。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郑子连呼前迫,方背立,以扇障其后,曰:“公知之,何相近焉?”郑子曰:“虽知之,何患?”对曰:“事可愧耻。难施面目。”郑子曰:“勤想如是,忍相弃乎?”对曰:“安敢弃也,惧公之见恶耳。”郑子发誓,词旨益切。任氏乃回眸去扇,光彩艳丽如初,谓郑子曰:“人间如某之比者非一,公自不识耳,无独怪也。”
郑子请之与叙欢。对曰:“凡某之流,为人恶忌者,非他,为其伤人耳。某则不然。若公未见恶,愿终己以奉巾栉。”郑子许与谋栖止。任氏曰:“从此而东,大树出于栋间者,门巷幽静,可税以居。前时自宣平之南,乘白马而东者,非君妻之昆弟乎?其家多什器,可以假用。”
是时崟伯叔从役于四方,三院什器,皆贮藏之。郑子如言访其舍,而诣崟假什器。问其所用。郑子曰:“新获一丽人,已税得其舍,假具以备用。”崟笑曰:“观子之貌,必获诡陋。何丽之绝也。”崟乃悉假帷帐榻席之具,使家僮之惠黠者,随以觇之。俄而奔走返命,气吁汗洽。崟迎问之:“有乎?”又问:“容若何?”曰:“奇怪也!天下未尝见之矣。”崟姻族广茂,且夙从逸游,多识美丽。乃问曰:“孰若某美?”僮曰:“非其伦也!”崟遍比其佳者四五人,皆曰:“非其伦。”是时吴王之女有第六者,则崟之内妹,秾艳如神仙,中表素推第一。崟问曰:“孰与吴王家第六女美?”又曰:“非其伦也。”崟抚手大骇曰:“天下岂有斯人乎?”遽命汲水澡颈,巾首膏唇而往。
既至,郑子适出。崟入门,见小僮拥篲方扫,有一女奴在其门,他无所见。征于小僮。小僮笑曰:“无之。”崟周视室内,见红裳出于户下。迫而察焉,见任氏戢身匿于扇间。崟引出就明而观之,殆过于所传矣。崟爱之发狂,乃拥而凌之,不服。崟以力制之,方急,则曰:“服矣。请少回旋。”既从,则捍御如初,如是者数四。崟乃悉力急持之。任氏力竭,汗若濡雨。自度不免,乃纵体不复拒抗,而神色惨变。崟问曰:“何色之不悦?”任氏长叹息曰:“郑六之可哀也!”崟曰:“何谓?”对曰:“郑生有六尺之躯,而不能庇一妇人,岂丈夫哉!且公少豪侈,多获佳丽,遇某之比者众矣。而郑生,穷贱耳。所称惬者,唯某而已。忍以有馀之心,而夺人之不足乎?哀其穷馁,不能自立,衣公之衣,食公之食,故为公所系耳。若糠糗可给,不当至是。”崟豪俊有义烈,闻其言,遽置之,敛衽而谢曰:“不敢。”俄而郑子至,与崟相视咍乐。自是,凡任氏之薪粒牲饩,皆崟给焉。
任氏时有经过,出入或车马舆步,不常所止。崟日与之游,甚欢。每相狎暱,无所不至,唯不及乱而已。是以崟爱之重之,无所恡惜,一食一饮,未尝忘焉。任氏知其爱己,言以谢曰:“愧公之见爱甚矣。顾以陋质,不足以答厚意。且不能负郑生,故不得遂公欢。某,秦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中表姻族,多为人宠媵,以是长安狭斜,悉与之通。或有姝丽,悦而不得者,为公致之可矣。愿持此以报德。”崟曰:“幸甚!”廛中有鬻衣之妇曰张十五娘者,肌体凝结,崟常悦之。因问任氏识之乎。对曰:“是某表娣妹,致之易耳。”旬馀,果致之,数月厌罢。任氏曰:“市人易致,不足以展效。或有幽绝之难谋者,试言之,愿得尽智力焉。”崟曰:“昨者寒食,与二三子游于千福寺。见刁将军缅张乐于殿堂。有善吹笙者,年二八,双鬟垂耳,娇姿艳绝。当识之乎?”任氏曰:“此宠奴也。其母,即妾之内姊也。求之可也。“崟拜于席下,任氏许之。乃出入刁家。月馀,崟促问其计。任氏愿得双缣以为赂。崟依给焉。后二日,任氏与崟方食,而缅使苍头控青骊以迓任氏。任氏闻召,笑谓悺曰:“谐矣。”初,任氏加宠奴以病,针饵莫减。其母与缅忧之方甚,将征诸巫。任氏密赂巫者,指其所居,使言从就为吉。及视疾,巫曰:“不利在家,宜出居东南某所,以取生气。”缅与其母详其地,则任氏之第在焉。缅遂请居。任氏谬辞以逼狭,勤请而后许。乃辇服玩,并其母偕送于任氏。至,则疾愈,未数日,任氏密引崟以通之,经月乃孕。其母惧,遽归以就缅,由是遂绝。
他日,任氏谓郑子曰:“公能致钱五六千乎?将为谋利。”郑子曰:“可。”遂假求于人,获钱六千。任氏曰:“鬻马于市者,马之股有疵,可买入居之。”郑子如市,果见一人牵马求售者,眚在左股。郑子买归。其妻昆弟皆嗤之,曰:“是弃物也。买将何为?”无何,任氏曰:“马可鬻矣,当获三万。”郑子乃卖之。有酬二万,郑子不与。一市尽曰:“彼何苦而贵卖,此何爱而不鬻?”郑子乘之以归;买者随至其门,累增其估,至二万五千也。不与,曰:“非三万不鬻。”其妻昆弟聚而诟之。郑子不获已,遂卖,卒不登三万。既而密伺买者,征其由,乃昭应县之御马疵股者,死三岁矣,斯吏不时除籍。官征其估,计钱六万。设其以半买之,所获尚多矣。若有马以备数,则三年刍粟之估,皆吏得之。且所偿盖寡,是以买耳。
任氏又以衣服故弊,乞衣于崟。崟将买全彩与之。任氏不欲,曰:“愿得成制者。”崟召市人张大为买之,使见任氏,问所欲。张大见之,惊谓崟曰:“此必天人贵戚,为郎所窃。且非人间所宜有者,愿速归之,无及于祸。”其容色之动人也如此。竟买衣之成者而不自纫缝也,不晓其意。
后岁余,郑子武调,授槐里府果毅尉,在金城县。时郑子方有妻室,虽昼游于外,而夜寝于内,多恨不得专其夕。将之官,邀与任氏俱去。任氏不欲往,曰:“旬月同行,不足以为欢。请计给粮饩,端居以迟归。”郑子恳请,任氏愈不可。郑子乃求崟资助。崟与更劝勉,且诘其故。任氏良久,曰:“有巫者言某是岁不利西行,故不欲耳。”郑子甚惑也,不思其他,与崟大笑曰:“明智若此,而为妖惑,何哉!”固请之。任氏曰:“倘巫者言可征,徒为公死,何益?”二子曰:“岂有斯理乎?”恳请如初。任氏不得已,遂行。崟以马借之,出祖于临皋,挥袂别去。
信宿,至马嵬。任氏乘马居其前,郑子乘驴居其后;女奴别乘,又在其后。是时西门圉人教猎狗于洛川,已旬日矣。适值于道,苍犬腾出于草间。郑子见任氏歘然坠于地,复本形而南驰。苍犬逐之。郑子随走叫呼,不能止。里余,为犬所获。郑子衔涕出囊中钱,赎以瘗之,削木为记。回睹其马,啮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唯首饰坠地,馀无所见。女奴亦逝矣。
旬馀,郑子还城。崟见之喜,迎问曰:“任子无恙乎?”郑子泫然对曰:“殁矣。”崟闻之亦恸,相持于室,尽哀。徐问疾故。答曰:“为犬所害。”崟曰:“犬虽猛,安能害人?”答曰:“非人。”崟骇曰:“非人,何者?”郑子方述本末。崟惊讶叹息不能已。明日,命驾与郑子俱适马嵬,发瘗视之,长恸而归。追思前事,唯衣不自制,与人颇异焉。
其后郑子为总监使,家甚富,有枥马十余匹。年六十五,卒。
大历中,沈既济居钟陵,尝与崟游,屡言其事,故最详悉。后崟为殿中侍御史,兼陇州刺史,送殁而不返。
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道!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向使渊识之士,必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惜哉!
建中二年,既济自左拾遗于金吴。将军裴冀,京兆少尹孙成,户部郎中崔需,右拾遗陆淳皆适居东南,自秦徂吴,水陆同道。时前拾遗朱放因旅游而随焉。浮颖涉淮,方舟沿流,昼宴夜话,各征其异说。众君子闻任氏之事,共深叹骇,因请既济传之,以志异云。沈既济撰。 任氏是个女妖。有个姓韦的刺史,名叫崟,排行第九,是信安郡王李袆的外孙。年轻时放荡不羁,喜好饮酒。他伯父家的妹婿姓郑,排行第六,记不得名字叫什么了。早年习武艺,也喜好酒色,贫穷而无家,只得依附于妻子的家族。和韦崟很要好,起居游逛常在一起。
天宝九年夏季大月,韦崟和郑某在长安大街上行走,打算到新昌里喝酒。到了宣平里的南面,郑某有事告辞,请求离开一会儿,然后到酒馆碰头。韦崟骑白马往东去了。郑某乘驴子往南,进入升平里北门。恰巧遇到三个女人在路上走,当中有个穿白衣服的,容貌艳丽。郑某见了她惊喜爱慕,赶着他的驴子,一会儿跑在前面,一会儿跟在后面,想挑逗她又不敢。穿白衣服的女人经常用眼瞟他,对郑某的挑逗有接受的意思。
郑某和她开玩笑说:「这样美丽漂亮,却徒步行走,为什么呢!」穿白衣服的女人笑着说:「有坐骑不晓得借给我,不徒步又怎么办呢?」郑某说:「劣等的坐骑不配替美人代步,现今马上就奉送给你。我能步行相随,就很满足了。」于是相视而大笑。同行的那两个女人更是轮番地调笑诱惑他,渐渐也就亲呢了。郑某跟着她往东走,到了乐游园,天色已经昏黑了。只见一所住宅,外绕土墙,前有可通车子的大门,房子高大整齐。穿白衣服的女人将进屋子时,回头说:「请略等片刻。」便进去了。有个随从的婢女,留在门和屏风之间,问他的姓氏排行。郑某便告诉了她,也问白衣女子的姓氏排行。她回答道:「姓任,排行二十。」不一会儿,就请他进去。郑某把驴子系在门口,把帽子安在鞍上,这才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来接待他,此人就是任氏的姐姐。
排好蜡烛摆好筵席,再举杯劝酒。任氏换过衣服出来,畅饮,极为欢快,夜深了方才入寝。她姿质妍丽,歌唱说笑的神态,一颦一笑都很美艳,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天快亮时,任氏说:「你可以走了。我们姐妹都列名在教坊,职务隶属南衙管辖,早晨起来就将出门,不能久留。」于是约定以后见面的日期就离开了。郑某告别后,到了里门,门还关着没有开。门边有胡人卖饼的屋子,刚刚点起灯生火,郑某就在帘下休息,等待解除宵禁的街鼓敲响,就和主人攀谈起来,郑某指着夜宿的地方问他说:「从这里往东转,有个大门,是哪家的住宅?」主人说:「这里是一片残墙断壁的荒地,没有住宅呀。」郑某说:「刚刚经过那里,怎说没有呢?」和他苦苦争执起来。主人突然醒悟,说道:「喔!我知道了。这个地方有一只狐狸,多次引诱男人同宿,我曾经多次看见过啦。如今你也遇到了吗?」郑某感到难为情,隐暪道:「没有。」
等到天亮,他又去那地方,只见土墙车门照旧,偷看里面,只是一片荒草废园罢了。回去之后,见到韦崟,韦崟责怪他失约。郑某没有泄露这个秘密,而用其它事情搪塞过去了。然而每想到任氏的妖娆美貌,就希望再见见她,这个念头在心里一直忘不掉。
经过十多天,郑某出游,走进西市的衣服铺,突然瞥见了任氏,以前的婢女也同她在一起。郑某立即喊她。任氏在人群里躲来躲去想避开他。郑某连声叫她并向前追去,她才背向郑某站住,用扇子挡在身后,说:「您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接近我呢?」郑某说:「虽然知道,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她答道:「事情很让人感到羞耻,没有脸再见您。」郑某说:「我朝思暮想到这个地步,您忍心抛弃我吗?」任氏答道:「怎么敢抛弃呢,只是怕您讨厌我啊。」郑某发誓,词意更加恳切。任氏这才拿开扇子看他,露出脸来,其光彩艳丽如初。她对郑某说:「人世间像我这样的不止一个,您自己不能识别罢了,不要只是对我感到好奇。」郑某请她和自己同叙旧欢。她答道:「大凡我们这一类人,被人厌恶忌讳的原因,不是别的,为的是会伤人呀。我却不是这样的。如果您不赚弃,我愿终身侍奉您。」郑某答应找一座住处和她同居。任氏说:「从这里往东,有大树从屋梁中间伸出去的地方,门庭小巷幽静,可以租来居住。前些时候从宣平里的南面,骑着白马往东去的人,不是你妻子的兄弟吗?他家里有多出的日常用具,可以借用。」
这时韦崟的伯叔都在外地做官,几座庭院的日常用具全部收藏着。郑某按她的话找到了房子,又往韦崟处去借用具。
韦崟问他干什么用,郑某说:「新得到一个美人,已经租好了房子,借点用具以备需用。」韦崟笑道:「看你的相貌,得到的一定是个丑八怪,说什么绝代佳人。」韦崟便把帐幔床榻席子等用具都借给了他,让家僮中聪明机灵的人,跟在后面偷看。家僮一会儿就急奔回来报告,气喘吁吁满身大汗。韦崟迎上去问道:(有吗!)又问:「容貌怎么样!」答道:「奇怪啊!世上从没有见到过的美人。」韦崟的亲戚族众人多,而且一向同他们游荡,见过许多美丽的女人。他就问道:「与某人比谁美?」家僮说:「不能和她相比啊!」韦崟遍举出美人四五个,家僮都说:「不能和她相比啊!」当时吴王有个排行第六的女儿,就是韦崟的妻妹,美丽像神仙,中表姐妹中她的美貌向来被推为第一。韦崟问道:「同吴王第六个女儿相比谁美?」家僮还是说:「不能和她并列。」
韦崟拍手大惊道:「世上难道有这样的人吗?」赶忙让人打水洗脖子,戴好头巾便前去。他到达时,郑某刚好外出。韦崟进了门,看见小家僮拿着扫帚正在扫地,有一个婢女在门边,其它什么也没看见。他向小僮打听,小僮笑道:「没有此人。」韦崟环现室内,看见有红裙从门下露出,走近细看,只见任氏藏身在门后。韦崟引她来到亮处看,怕已超过了那小僮的话了。韦崟对她爱得发狂,便搂着要凌辱她,任氏不从。韦崟凭着力大强迫她,正当危急时,她就说:「我服从了,请稍等一下。」等韦崟一松手,她就像先前一样顽强反抗,像这样有好几次了,韦崟便使尽全力紧紧抱住她。任氏精疲力竭,汗如雨下。自己估计逃脱不了,便撒手不再抗拒,然而神倩渗淡剧变。韦崟问道:「为什么脸色这样不愉快!」任氏长叹一口气说:「郑六这人算可怜啊!」
韦崟说:「这话怎讲?」答道:「郑六有六尺之躯,却不能庇护一个女人,说得上是大丈夫吗!而您从小豪侠奢华,得到那么多美女,遇到的和我相同的人多得很。但那郑六,却是贫贱之人。所称心的,只有我罢了。能忍心以您的有余,去夺他的不足吗?可怜他穷困乏食,不能自立,穿您的衣服,吃您的饭,所以被您支配。如能自行解决粗茶淡饭,也不至于到这地步。」韦崟豪爽有义气,听了这番话,立即放开了她,整理衣襟而道歉道:「不敢无礼。」一会儿郑某回来了,和韦崟相视而笑。
从此以后,凡是任氏的柴米肉食,都由韦崟供给。任氏经常外出交往,有时坐车,有时骑马,有时乘轿,有时步行,所到之处没有一定。韦崟每天和她游玩,非常快活。每次相互调笑,无所不至,只是不涉及淫乱罢了。因此韦崟爱她尊重她,没有什么吝惜的,吃什么喝什么,从未忘记她。任氏知道他爱自己。为此道谢说:「惭愧蒙您厚爱。只是以我丑陋的姿容,不足以报答厚恩。而且不能做对不起郑六的事,所以不能满足您的欢爱。我是秦地的人,生长在秦城。家中本以倡优为业,中表亲戚,很多人做了人家宠爱的姬妾,因此对长安的妓院都很熟悉。如有突出的美女,您喜欢而不能得到的,我能替您弄来。愿意以此报答恩德。」韦崟说:「好极了!」集市上有个卖衣服的妇人叫张十五娘的,肤肌像凝脂般洁白,韦崟一直喜欢她,于是问任氏是否认识她。任氏答道:「她是我表妹,得到她很容易。」
十多天后,果然得到了她,但几个月后韦崟就厌弃了。任氏说:「做生意的人容易得到,这不足以显示我报效的诚意。如有深远阻隔难于访求的人,请说说看,愿意为您尽心尽力。」韦崟说:「昨天是寒食节,我和两三个朋友在千福寺游玩,看见刁缅将军在殿堂上陈列的乐队。其中有个善于吹笙的,年纪约十六岁,双鬟垂耳,娇俏的姿容貌美绝伦。或许你也认得她吧?」任氏说:「这是得宠的婢女。她的母亲就是我的表姐,求她就行了。」韦崟拜倒在席下,任氏答应了他。自此便出入于刁家。一个月后,韦崟催问她有什么办法。任氏想要两匹绢来送礼。韦崟照数给了她。过了两天,任氏和韦崟正在吃饭,刁缅派仆人牵着青黑色的马来迎接任氏。任氏听到召唤,笑着对韦崟说:「事成了。」开始,任氏用计使那个得宠的婢女得了病,针灸吃药都不能减轻。
她母亲和刁缅很担忧,打算找巫师来治,任氏暗中贿赂巫师,指明自己的住处,叫他说明让婢女到这边来就吉利。等到看病时,巫师说:「在家不吉利,应当出外住在东南某处,以便取得生命元气。」刁缅和她母亲寻找那个地方,正是任氏的家宅所在。刁缅便请求居住。任氏假意推说地方狭小,经他们再三请求方才答应。于是刁缅装运衣物珍宝,把宠奴和她母亲一起送到任氏那里。刚到,病就好了。没过几天,任氏偷偷带来韦崟和她私通,一个月后便怀了孕。她母亲害怕,立即回到了刁缅身边,从此与女儿断绝了联系。有一天,任氏对郑某说:「您能弄到五、六千文钱吗?打算替你谋取利益。」郑某说:「可以。」于是向人求借,得钱六千文。任氏说:「有在市场上卖马的,马的大腿上有小毛病,可以买下来养着。」郑某到集市上,果然看见一个人牵着马出卖、马的左边大腿上有小毛病,郑某买了回来。他妻子的兄弟都讥笑他,说:「这是废物,买来干什么!」没有多久,任氏说:「马可以卖掉了,应当要价三万文。」郑某便去卖它。有出价两万的,郑某不卖。市上的人都说:「那人何苦要出高价,这人为什么又舍不得卖呢!」郑某骑着马回来,要买的人跟着到了他的门口,一再提高价钱,到了二万五千文钱。郑某仍然不卖,对他说:「非三万文钱不卖。」他妻子的兄弟都聚集在一起骂他。郑某不得已,便卖了,终于没有卖到三万。随后暗暗打听买马的人,了解其中原因。
原来是昭应县饲养着皇家一匹大腿上有小毛病的马,已死去三年了,养这匹马的吏卒没有及时在记录薄上注锁。官府查它的价钱,结算为六万文。假如以半价买马,得到的钱还很多。如果有匹马去充数,那么一年喂养的粮草费用,全由吏卒得到,况且支付的钱很少,因此买下了。任氏又因为衣服破旧,向韦崟要衣服。韦崟打算买整匹彩缎给她。任氏不想要,说:「希望得到现成的。」韦釜叫来买卖人张大替她买,让他去见任氏,问她想要什么样的。张大见到她,惊异地对韦釜说:「这一定是仙人贵戚,被您盗窃来了,况且这样的女人不是人世间所应有的,希望,尽快把她送回去,不要陷于灾祸。」她容貌的动人到了这般地步。最后还是买了现成的衣服而不自己缝制,不懂得她是什么意思。过后一年多,郑某通过武职的调选,授槐里府的果毅都尉,在金城县。 当时郑某恰好又结了婚,虽然白天在外游荡,但晚上睡在家里,常恨不能和任氏过夜。他将去上任,邀请任氏一同去。任氏不想去,说:「十天一个月地一同赶路,不能算是什么欢乐。请你算好供给我的口粮,我安心定居等你回来。」郑某恳求再三,任氏越发不同意,郑某于是请求韦釜帮助。韦釜和他再三劝说,并质问她是何原因。任氏好久才说:「有位巫师说我今 年往西去不吉利,所以我不愿去。」郑某十分疑惑,不再考虑其它,和韦釜大笑道:「这样的明智的人,却被妖言迷惑住了,是什度原故啊!」坚决恳求她一起去,任氏说:「假如巫师的话可以应验,白白为您死去,有什度好处?」二人说:「哪里有这种道理呢?」仍像开头一样恳求同往。任氏不得已,便一同去了。韦崟把马借给她,在临皋驿饯行,挥袖告别而去。过了两夜,到了马搜坡。任氏骑马走在前面,郑某骑驴在后面,婢女另有坐骑,又在他后面。这时西门的官府养马人在洛川训练猎狗,已有十天了。刚好在路上遇到,青灰色的猎狗从草丛里窜出。郑某看到任氏忽然掉下地来,显出原形往南飞奔而去,猎狗追赶它。郑某跟着奔跑呼喊,不能制止。跑出一里多,任氏被猎狗咬死了。
郑某含泪拿出包裹中的钱,将任氏赎回来埋葬了,并削块木头插在坟上做标记。郑某回头看她的马在路边吃草,衣服全都委散在鞍上,鞋袜仍悬在马镫间,像蝉脱的壳一样。只是首饰掉在地上,其它就看不到什么了。婢女也失踪了。十多天后,郑某回城。韦崟见到他很高兴,迎上去问道:「任氏平安吗?」郑某流泪答道:「已死了。」韦崟听了也很伤心,两人在屋里拉着手,尽情痛哭。慢慢问起她这度快就死了的原因。答道:「被猎狗伤害。」韦釜说:「猎狗虽凶猛,怎能害死人!」答道:「任氏不是人。」韦釜惊讶地说:「不是人,是什么!」郑某这才说明事情本末。韦釜惊讶叹息不已。第二天,让人驾车和郑某一同前往马搜坡,打开墓穴看她,悲痛好久才回来。追想起以前的事,只有衣服不自己做,这点和人很不相同。在这之后郑某做了总监使,家中很富有,马厩里有马十多匹。六十五岁才去世。
大历年间,沈既济住在钟陵,曾与韦崟有所交往,屡次说起这件事,所以知道得最详细。后来韦崟当了殿中侍御史,兼任陇州刺史,就死在任上没有回来。唉,动物的感情,也有合乎人道的。遇到强暴不失去贞节,献身于人一直到死,即使现今的妇女也有比不上的。可惜的是郑生不是个精明细心的人,只是喜欢她的美貌却不能考察她的性情,假使他是个有渊博学识的人,一定能运用万物发展变化的道理,考察神与人之间的异同,写成美妙的文章,传播重要而微妙的人情道理,不能仅仅停止在欣赏她的风情姿态上,可惜呀。建中年间的第二年,沈既济从左拾遗任上,同金吾将军裴冀,京兆少尹孙成,户部郎中崔需,右拾遗陆淳,全被贬官到东南地区去。从秦地到吴地去,水上陆上走一条路,当时从前的拾遗朱放,因外出旅游也随在一起,飘在颍水上,接着又渡过淮河,船挨着船顺流而下。白天喝酒晚上说话,各人说些奇异的故事,各位君子听了任氏的事,都深深地替她叹息惊奇,因而让沈既济给任氏写个传,来记载这件特异的事。沈既济就撰写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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