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改革,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如何征收补偿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对农村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45.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那么家里面多出来的宅基地该怎么办?


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2、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划分宅基地建房: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注: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房屋区位补偿:720元/平方米*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土地补偿:
征用耕地、菜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征用鱼塘、藕塘、果园等: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赔偿;
征用柴山、水塘等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赔偿;
注: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另农村土地的价值会有所波动,因此赔偿标准每两三年应该都会有所变动;

  • 已经确权的一户多宅宅基地是合法的吗
    答:已经确权的一户多宅宅基地是合法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在合法取得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合法原因包括继承或赠与。《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原则上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通过合法途径如继承或赠与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法确权。在操作中,“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
  • 一户多宅基地如何处理
    答:一户多宅的,可以在本村内部进行宅基地或是农村房屋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本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同时受让人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受让人本身并没有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符合要求2、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 农村土地确权一户多宅政策
    答: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
  • 山东: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了解有关宅基地的常见法律问题_百度...
    答:农村宅基地确权时,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1、多余的宅基地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一户多宅的,可以在本村内部进行宅基地或是农村房屋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本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同时受让人要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受让人本身并没有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符合要求;2、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农村...
  • 农村一宅多户怎么处理
    答:考虑到实践中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一户多宅 的农村宅基地给不给确权登记?
    答: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户多宅收税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户多宅不收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
  •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怎么处理
    答: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如下:(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4)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
  •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并给于一定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 农村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如何征收补偿
    答:严格杜绝“一户多宅”。我们要把通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帮助农民转变居住观念,充分调动农民节约集约用地,建宅基地尽量使用空闲地或旧宅基地,不占用耕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