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属于不得扣除项目么,应该调增调减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企业所得税中调增调减怎么理解啊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

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
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
例如: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
公司收入3000万元,实际发生招待费13万元,13万元的60%即7.8万元可以税前抵扣,且未超过最高限额3000*0.5%=15万元,所以不能抵扣部分为13-7.8=5.2万元。
所得税率为25%,应做所得税纳税调增5.2*25%=1.3万元。
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税法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汇缴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损失等项目的核算,该调增的要及时调增,以减少涉税风险。
  收入项目的调增:
  汇算清缴时,对收入的确认应掌握一条原则,即税法未明确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或者其他税收优惠,均应作为应税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成本费用项目的调增:
 
 成本费用一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作税前扣除,即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
付,均不作为当期成本费用,特殊规定的应按税收政策处理。应重点关注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税法有专门税
前列支标准和范围的费用。
  资产损失项目的调增: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
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分为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两类,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
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各项准备金的调增:
 
 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现行税法只对金融业、
保险业、证券行业的企业以及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允许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计提的准备金,其他企业计提的各项准备,均不得在计提时税前扣除,否则要进行调整。

不得扣除项目么,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税额。
例:A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现如下几项罚款支出:(1)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被处罚2.5万元;(2)未按要求履行合同而支付罚款1.5万元。
经分析发现,1项属于行政执法部门罚款,不可在税前扣除,第2项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此项调整应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反映: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2.5万元,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不得扣除项目

  • 企业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为股东缴纳的商业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公司的保险费支出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可以扣除企业为员工支付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保险,可否税前扣除呢?《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要注意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怎样计算的
    答: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3.借款费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
  • 纳税人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答:(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
  • 商业保险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答: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能够在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应该掌握的扣除项目
    答:(3)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4)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 雇主责任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答: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
  • 企业主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可不可以抵税?
    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单位,他们没有隶属关系,所以,不能抵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哪些
    答:(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3、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
  • 外资企业为 外籍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可否在税前扣除
    答:准予扣除。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为外籍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含人寿保险和境外社会保险)不符合上述可以扣除的条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