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土地的科学流转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3
如何土地流转

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方式方法、矛盾问题等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认为土地流转与乡镇村社关系不大,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二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三是对流转政策心存误解。部分农民担心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权,没有安全感。
(二)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未经发包方同意及管理部门备案公证,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双方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部分业主借合同不规范,经营不善违约逃债,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后,土地不断增值,部分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索回土地经营权。
(三) 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四)保障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当前福建省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积极扶持,政策驱动。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承包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103号),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经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福建龙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立耕地流转示范片所需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此后,市政府又印发了《2008年大田农作物生产十条措施》,提出“市在每个县(市、区)扶持3-5个连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示范片,每百亩补助5000元,并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政府措施要求,制定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三明市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沙县政府也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沙政[2007]158号),并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经营沙县小吃,一些乡村出现了“农民荒”和部分耕地抛荒等现象,为引进外来劳动力到该县从事农业生产,弥补其农村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县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吸引外来务农人员到沙县发展现代农业的鼓励措施》,从外来务农人员的户籍管理、子女就学、医保社保、金融贷款、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六个方面,制订了16条鼓励措施。各乡(镇、街道)也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吸引外来务农人员的配套措施。晋江市安海镇根据《晋江市扶持农业产业建设优惠政策》(晋委[2004]15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制定了配套扶农措施,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   对流转土地连片100亩以上,期限10年以上,一次性给予每亩补贴50元;连片建设标准大棚(6×30米)8个以上,发展反季节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每个大棚补贴2000元。通过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大降低了土地流入方的生产经营成本,充分调动了农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招商引资,项目拉动。   土地能否顺利、长期流转,关键要靠大项目、好项目的带动。福建省沙县在引进项目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具体是:(1)策划包装一批农业项目。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使用现状,围绕招商引资、土地流转等工作,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产业规划包装了一批农业项目。(2)明确招商引资任务。县政府把农业招商引资任务下达给各乡(镇、街道),要求6个土地流转试点镇(街道)2007年内完成农业储备项目3个以上,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落地项目3个以上;其余6个乡(镇)年内完成农业储备项目2个以上,投资300万元以上的落地项目2个以上,对任务完成情况年终进行考核评比。(3)组织专场招商。2007年8月8日,县政府在漳州市举办了农业专场招商暨项目推介会。这场推介会共邀请了220多名海内外客商参加,达成合同项目30个,总投资8.73亿元;达成意向项目10个,总投资0.82亿元;推介项目21个。   3.试点示范,全面带动。   为全面推开土地流转工作,2007年龙岩市农业局下发了《龙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在各县(市、区)耕地抛荒较为突出的乡镇选择2-3个点开展土地流转试点,鼓励承包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组织等单位或个人到示范片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了百亩以上县级耕地流转示范片和300亩以上市级示范片的建设工作。据统计,目前该市连片经营耕地规模在100亩以上的253片,流转耕地面积5.5万亩,其中300亩以上的55片,流转面积2.4万亩。全市建立300亩以上市级流转示范片28个,100亩以上县级流转示范片80个

一、土地集约利用 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仅1.57 亩,这些年耕地面积又急剧减少,全国粮食产量徘徊不前,甚至略有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村用地还存在严重的粗放经营现象。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已迫在眉睫。 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也就是农村土地集约经营,即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的土地面积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土地经营方式。 农村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大量土地被圈占,耕地数量急剧减少。(二)农业用地粗放经营,耕地质量下降严重。(三)土地产权模糊。 针对以上问题我的看法:做到用地和养地相结合,依靠科学技术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土地改造投入,依靠科学技术,改变耕地质量日益下降的状况,充分挖掘耕地增产潜力。(1)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目前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经营存在的不适应,如果农村土地流转不通畅,那么农业很难实现集约用地的现代化经营。我们必须尽快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规模经营,达到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和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目的。(2)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土地整理的不只是多增加耕地,也是要实现农村土地的生态化利用,减少土地闲置,减少对农村土地的污染,减少水土流失,达到集约用地的目的。(3)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在农村普及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指导农民科学种田,集约经营,平衡配方、科学施肥,积极开发有机肥源, 改善土壤的生态环境, 提高土壤自身的解污能力。 二、土地规模利用 土地利用规模:指经济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企业、城市等)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映土地生产要素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现在农村的土地利用率并不是很高,土地的产量和以前相比没有太大的提高,然而土地的生产成本在不断上升,造成土地的收益不大,农民的种地积极性有所下降,有些地区竟出现土地抛荒撂荒现象, 农村土地规模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模式的核心在于土地流转,以及建立在现代农业科技基础上的“规模种植、集约化经营”。 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和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前提下,坚持公平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政府和村委会引导,通过土地整理等合理的方式,把分散的土地集中成片,在稳定农户土地产权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农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机制与社会化服务,以此来切实解决目前农地流转的封闭性、行政性与不稳定性;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种植大户与农民协商,农民自主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以“大户”为单位,进行适度规模种植、集约经营。采用优良品种、科学种植方法,大机械化生产,农业生产应从单纯追求产量转向注重提高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农业发展应向应用生物技术和环保技术转变,并逐步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对参加该模式的农民的补贴,明确规定给予村民适度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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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
    答: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流程如下: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