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法官怎么处理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于欢案一审法官如何追责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于欢案一审法官追责是于欢属于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6年4月14日22岁的于欢用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最后一审法官采信了于欢属于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法律分析:一、驳回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某1、许某、李某1、杜某3、杜某4、杜某5、杜某6的上诉,维持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附带民事部分;
二、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刑事部分;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于欢案终审判决既体现了法治意识,又融合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接近社会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于欢案法官怎么处理的
    答:法律分析:从防卫结果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适度性条件,也是区分防卫适当与防卫过当的重要标准。本案中,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采取的反制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且造成了伤亡后果,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从防卫意图看,于欢的捅刺行为是...
  • 于欢案法官怎么处理的
    答:于欢案终审判决既体现了法治意识,又融合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接近社会预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
  • 辱母案为什么改判
    答:可最终法院却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那么为何不是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如下: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
  • 辱母案于欢一审法官是谁
    答:吴靖。于欢,男,1994年8月出生,山东省冠县人,汉族,高中文化,苏银霞儿子、“辱母案”当事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员工。辱母案于欢一审法官是吴靖,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
  • 于欢案主审法官是谁?
    答:二审主审法官是吴靖。于欢案因“刺死辱母者”的相关报道,备受舆论关注。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同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吴靖认为,作为法院而言,面对舆论...
  • 于欢案的法治意义
    答: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 最大...
  • 于欢一审法院法官是不是脑子有病
    答:那么,此案一审法院的法官,要不要因此被追责?根据有关报道,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这一案件由山东聊城法院审理后,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此案判决将近一年后,有媒体以“辱母杀人”为主导词...
  • 于欢案二审宣判结果是什么?
    答: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法院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参加今天旁听的有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等。
  • 于欢案二审宣判结果是什么?
    答:2017年6月23日,于欢案二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此案一审由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1日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指控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罪。聊城中院于2016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合并审理 。聊城...
  • 于欢入狱记:为保护母亲不受欺辱,持刀杀人致4人死亡,后来怎样?
    答:在山东,于欢杀人案众所周知,这就是一起为保护母亲而引发的杀人案件。当时,这起案件轰动全国,从开庭审理到最终判决都引起了广大民众高度关注。同时,在这起案件中存在了较多的质疑,最大的质疑声就是法律真的无情吗?随着最后于欢被判杀人入狱,事件也验证了这一点。于欢人物简介 于欢出生于山东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