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死在单位食堂里算工伤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50岁餐厅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构成十级工伤该怎么办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及劳动部的一些复函规定的可比照工伤处理的:
1、在本单位的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致病残或死亡的;
2、参加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举行的体育运动比赛时负伤、致残或死亡的;
3、因医疗事故导致伤残死亡的;
4、因工作调动在往返途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
5、在前单位已医疗终结的工伤,调往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职工在工作中由于特殊原因(如加班加点)犯病而死亡的。

根据第一条,应该可以视同工伤处理

人死了,谁都很难过.
在此所言没有打击逝者的意思.
首先表示哀悼和同情.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工伤法有明确的规定.
十五条第一款不是那么解释的.
首先那个工人如果是食堂的工作人员必然算工伤,但是如果不是食堂工作人员则不是在工作岗位.吃饭时间当然不能算是工作时间.
所以此员工不应当算是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国家还有法律规定,职工非因工伤死亡的话公司还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具体数字记不清了.
从<<民法>>角度上看出可以与公司交涉,是不是存在非法用工,是不是存在着劳动强度大,是不是在工作中存在着与死亡人员相禁忌的工作事项.比如,高血压人员不准登高,不能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等等,公司的强势,个人是弱势,公司出点钱保的是平安,谁也不相因为十万八万的吃官司.
最后还可以与公司交涉,是不是按国家要求给员工交社保了,如果交了的话,死亡员工的家属会得到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公司没交的话,告他,这笔钱会由公司来出.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请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这个视同工伤,也就是算是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是我看你说的这个情况还真是不能算.

算 疾病发作在厂头的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都算,其他的不算

  • 在单位食堂吃饭食物中毒,单位要负责任吗?
    答:法律分析:职工在企业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是因企业管理不善,对食堂食物购置渠道审查管理不力,食物安全卫生质量把关不严,食物不符合卫生条件等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并非职工本人责任,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伤、残、亡,应由企业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
  • 工人在吃饭时间过世算工伤吗
    答:吃饭地点在什么地方,家里?单位食堂?或是工作岗位边干边吃?一般来说,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大多是心梗或脑梗,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吃饭时间过世,其核心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离开了这两个核心,认定工伤很难很难。个人观点,供参考。谢谢!
  • 正在食堂吃午饭的员工,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工厂也要负责吗?
    答:这个属于意外,不属于责任事故 。工厂不需要负责。工厂协助处理好后事就行。应该可以走工伤保险。
  • 在单位食堂用餐食物中毒可以算工伤吗
    答:《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
  • 在单位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是否构成工伤
    答:残、亡,应由企业承担责任。《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规定,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者,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职工的情况,但鉴于上述文件出台时间较早,实践中是否能够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存在风险,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途径求偿。
  • 上班期间吃饭时间算不算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午在公司食堂就餐处于工作时间前后,处在公司有效管理的区域范围,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在公司就餐虽不属于直接履行工作职责,但该就餐行为是继续正常开展...
  • 职工下午五点半下班在公司食堂吃饭猝死算工伤吗?
    答:员工在公司内受伤并非都是工伤,只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以及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是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 在公司食堂吃饭受伤算工伤吗
    答:法律分析:在公司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要根据具体的受伤情形而认定结果会不同,如果是因为公司应酬需要就餐,为履行工作任务,而受伤,则属于工伤;如果是因为食堂地滑而受伤,则虽然是处于工作期间,但不在工作场所,并不满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要求,即不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在单位食堂滑倒算不算工伤
    答:发生受伤事故的地点位于公司范围,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员工用完早餐后需投入工作,而用餐为劳动者开展工作的正常生理需要,且在合理时间界限内,可以视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的一部分。因此,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 的条件。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职工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按工伤处理吗
    答: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工人职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生问题,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⑧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