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组织机构与活动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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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民办中等学校应当建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理事或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理事长或董事长由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担任。
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须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校长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十年以上从事中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等学校须有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职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民办中等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满足中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任职条件。聘任专职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民办中等学校与聘任的教职员工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
民办中等学校应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教师接受理论与实践培训提供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民办中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和外籍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民办中等学校必须执行国家教学计划的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采用经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参加国家和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中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应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和个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应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参加职业技能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指导和推荐服务。
第二十六条 民办中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办学需要,配置与教学规模和水平相当的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资料、器械及生活、卫生等设施设备。
第二十七条 民办中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学生校内申诉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学生提出的申诉。
第二十八条 民办中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民办中等学校应加强教学、食宿场所和设施的安全及饮食卫生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
民办中等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民办中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党团组织,配齐配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人员。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二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
    答:(四)申请设立普通高中应达到《重庆市普通高(完)中办学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细则》的要求。(五)申请设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应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等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场地,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证书,不...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一章 总则b]_百度知...
    答: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规范本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中等学校)的管理,根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本市...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七章 对民办中等学校...
    答:第四十八条 建立对民办中等学校的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中等学校行使以下监督职能:(一)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二)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三)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招生、收退费等重大事项。第四十九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五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
    答:第三十五条 民办中等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和项目标准,应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第三十六条 按照《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民办中等学校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学校的有关情况,...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
    答: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十年以上从事中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等学校须有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职教师为主的教师队伍。民办中等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满足...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六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
    答:本规定施行前资产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必须于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资产未按期过户到学校名下的,举办者对学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一条 民办中等学校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当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用途使用。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报告...
  • 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的第四章 民办中等学校的...
    答:第三十四条 民办中等学校有以下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一)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二)未经学生自愿同意擅自乱发录取通知的;(三)招生过程中乱收费的;(四)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及不同办学形式招生的;(五)委托中介或者个人进行有偿招生,在招生中支付或收取生源组织...
  • 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时间是多久?
    答:这个阶段会在3个月内完成。第十二条:培训机构的名称制定有特定规则,通常包括地域名、特殊名和层次名,例如“重庆市××区(县)教育培训学校”。名称中严禁使用“学院”等字样,且不得冠以“国际”等国家级别字眼。第十三条:一旦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需按照相关条例,在民政部门办理...
  • 重庆巴川量子国际学校怎么样?
    答:办学历史2022年6月学校增设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学校名称由“重庆江北巴川量子学校”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巴川量子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学校。其中,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为36个班,1296人。学校有小学、初中、高中等阶级,面积广阔,环境优美,办学质量非常的优秀。
  • 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跨区县办学如何审批和管理?
    答: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办法(试行)在第七章中规定了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涉及跨区县(自治县)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其办学和连锁学校设立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将由市教委制定专门的另行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部门和单位针对内部员工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不适用于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