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三司与明朝的三司不同?求大神帮助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3
宋朝的度支使干什么的求大神帮助

官名。“度支”原为度入为出之意。魏晋南北朝时设“度支尚书”,掌管国家财政收支。隋代改为“民部尚书”。唐初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唐制,户部度支案掌国家财政收支,郎中掌收入,员外郎掌支出,侍郎总管检查。开元二十二年(734),始以他官判度支。天宝以后,因军事供应浩繁,多以户部尚书、侍郎或他官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其权极重,和“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尚书合称“三司”。至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0),并三司为一职,称三司使。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于东三省,每省一人,掌管财政。宣统三年(1911),裁黑龙江度支使,改由民政使兼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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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前期建立三司制度,集中财权,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国家的财政收支,以求财利归于朝廷。苏辙说:“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卷九《财计》说:“利权宜合不宜分,利源宜公不宜私,此国朝建置三司之美意也”。另外,北宋三司使多为皇帝的心腹之臣,皇帝通过控制三司使来掌握财权。皇帝也通过控制内库的财富,限制三司使权力的过分膨胀,达到权力制衡的目的。其实,在宋朝初期三司的职官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其中宋太宗在位的21年间(976——997),是北宋三司机构变化最多、最大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三司的凭由、理欠、提点等诸子司时分时合,三司使副、三部使等职时废时置。太平兴国元年(976)十二月,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三司置副使自琰始”。太平兴国八年(983)三月,分三司为三部治事,“分置三使”,沿袭三司制度的初期状态;淳化四年(993)五月,三部又合并为三司,“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用后唐的三司制度。同年十月,三司改为总计度司,不久﹐全国分为十道﹐分属左﹑右计﹐东京为左计﹐西京为右计﹐设左﹑右计使各一员分管﹐不久又设总计使判左﹑右计事。次年底﹐罢十道和左﹑右计﹐又分为盐铁﹑户部﹑度支三部﹐各置使分领。咸平六年(1003)再度合并为三司,次年十二月,分总计司为三部。咸平六年(1003)六月,因为“三司各置使局,不相总统,彼此自求充济,以促办为务。至于出纳移用,均会有无,则专吝封执,动相违戾;或交摭利病,以邀功希进。哗言日闻于上,颇烦亲决,文符互出,莫知所从”因此,“并盐铁、度支、户部为一使” 。“以寇准尝执政,故以为使,兼总三部”其后或分或合,但以三司合一时间居多。根据《宋会要辑稿·职官》职官和《宋史·职官志》的记载,宋代三司之间的具体分工是:首先,盐铁司。其长官为盐铁使,“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下置副使1人,签盐铁部事、判官3人,孔目官1人,都勾押官1人,勾覆官4人。按所掌工作细目不同,分为盐铁七案。具体说:一曰兵案,“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月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史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之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二曰胄案,“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之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三曰商税案,掌工商收税。四曰都盐案,掌盐的开采和销售。五曰茶案,掌茶叶的种植及销售。六曰铁案,“掌金、银、铜、铁、朱砂、石炭、锡、鼓铸”七曰设案,“掌旬设、节料、齐钱、餐钱、羊豸,米麦、薪碳、陶器等物”。各案长官为判官,其下由孔目官,都勾押官,勾覆官辅佐。其次,度支司。其长官为度支使,“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其下置副使1人,签度支部事、判官3人,孔目官1人,都勾押官1人,勾覆官4人。按所掌工作细目不同,分八案八事。具体说一曰掌给案,“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绵、布鞋、席、纸、染料、权物务、三府公吏”。二曰钱帛案,“掌军中春冬衣、百官俸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三曰粮料案,“掌三军粮料诸军校口食、诸州粟给受、御河漕运、商人飞钱”。四曰常平案,“掌诸州平籴”。五曰发运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六曰骑案,“掌诸坊盐院务,饲养牛、羊、马蓄及市马等”。七曰斛案,“掌两京仓禀仓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各案长官为判官,其下由孔目官,都勾押官,勾覆官辅佐。最后,户部司。其长官为户部使,“掌天下户口、赋税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其下置副使1人,签度支部事、判官3人,孔目官1人,都勾押官1人,勾覆官4人。户部有五案,一曰户税案,“掌夏税”。二曰上供案,“掌诸州上供钱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薄帐,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排筏”。四曰麴案,“掌榷酤、官麴”。五曰衣粮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酱、傔粮等”。各案长官为判官,其下由孔目官,都勾押官,勾覆官辅佐。为更好统辖下属三司,三司使自身又复置15个司,以资杜弊、检查、督促、三司工作。这15个司是:(1)都磨勘司,长官为判司官1人,“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2)都主辖支收司,长官为判司官1人,“掌管物已支未除之数,侯至所爱之处,附籍扳所由司而封除之”。(3)拘收司,长官“以判磨勘司兼掌”,其职掌“支收财利未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4)都理欠司,长官为判司官1人,“”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都。雍熙二年(985年)设,景德四年(1007年)废。(5)都凭由司,长官“以都理欠司官兼掌”,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6)开拆司,长官为判司官1人,“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7)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8)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薄帐”。(9)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东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迄内外俸禄之事”。(10)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11)衙司,长官为管辖宫官2人,“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12)勾当司,长官为公事官2人,“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13)三司推勘公事司,长官为推勘公事1人,“掌推勘劾诸部公事”。(14)勾当诸司,长官1人,“掌文武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卷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15)勾当马步军专勾司,长官1人,“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欺诈,批历以送粮科院”。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事务之般繁。皇帝通过三司这一机构直接控制了全国的财政大权,但三司之设破坏了六部、诸寺监的职司作用。可以说宋初的三司,下则尽统财权,上则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由此而真正做到富甲天下。 2、元丰改制后的三司机构元丰三年(1080年),宋神宗亲自主持官制改革,历经三年完成。此次管制改革,以省费去冗,改变机构体系的混乱状况为目的。调整不仅在形式上(机构设置),而且在内容上,收到了职司归位、职事相符的效果,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初之弊。元丰改制后,三司完全取消,归并于户部,“权发遣三司使安焘试户部尚书”,安焘是宋朝最后一位三司使。神宗说:“户部左右曹,系三司、司农寺”,三司官署也暂时改为尚书省办公处所。这时,一切财政大权归户部所有,户部则直接隶属于三省,置于宰相的领导之下。《渑水燕谈录》卷5《官制》概括元丰改制以前三司制度嬗变过程说:唐末,始分盐铁、度支、户部,专领财赋。唐明宗始号三司,总以一使。本朝或曰判三司,或曰权判,或曰点检三司。开宝中,以参知政事二人点检三司,既而更用宰相为提举。兴国中,分二使同判三司,逾年,复析为三使。淳化中,又合为三司,而又以天下为十道,二京为左、右计,置二计使,分判十道。别命三司总计使判左、右计事,三司如故。咸平末,三司各置副使,其官轻则曰发遣,迄元丰初不废。今悉归尚书省。其中言及宋以前,与史实略有出入,归纳宋代史实,则都准确。三司归并尚书省户部以后,朝臣又感觉到旧日三司制度财权集中的合理性,对此有所议论。元祐元年(1086)初,宰相司马光就讨论了取消三司制度的不合理性,认为财权分散、“不相统摄”,不利集权中央领导。但三司制度始终没有再恢复。三司概要解说三司是户部、度支、盐铁三个财政部门的统称。大唐天佑三年,昭宣帝将朱温任命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都制置使,这是三司使之名的第一次出现。朱温篡唐后建立建昌院,使其执掌天下钱粮、盐铁、度支等事,可以看作是三司使的前身。李存勖灭梁后,废建昌院,先置国计使,随后又将三司事务归于租庸使之下。直到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年),李嗣源第一次将这三个部门统一起来,任命张延朗为三司使,从此三司职权合而为一,成为了全国最高财政长官,并直接对皇帝负责。三司使因为掌握着全国的财政大权,所以地位非常高,成为朝中仅次于宰相和枢密使的要员,被称为次相或亚相。 [ 明朝的“三司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督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皇权!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据何先生介绍,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一位正三品的军事长官。何教授说,明朝中央机构在初期设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荣誉称号而非实授。处理具体政务的是中央设立的中书省,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到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相当于各部的部长)直接对皇帝负责分理国家诸事。此外还设有具备司法功能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纪检部门的都察院等一些职能部门。在地方上,明朝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可谓是三司权责分明。

  • 三司(宋代和明代的一样么
    答:不一样。宋代三司为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盐铁司,其长官为盐铁使,“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下置副使1人,签盐铁部事、判官3人,孔目官1人,都勾押官1人,勾覆官4人。度支司,其长官为度支使,“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
  • 宋朝的三司使与明朝的三司是否相同?
    答:宋朝的三司使与明朝的三司不相同。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明朝的“三司“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督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皇权。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明朝时...
  • 明朝三司与宋代的三司有何区别?
    答:明朝三司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是军事总机构 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总机构 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总机构 而宋代实行的是二府三司制度 其三司为 盐铁、户部、度支 作用是掌管统筹国家财政 至于明代就没有丞相了,而宋代丞相也一般两到三人同时担任 帝权和相权的此消彼长从秦...
  • 宋朝的三司和明朝的三司有什么不同?还有三法司是什么
    答:宋朝三司指盐铁、度支和户部。管财政。明朝三司指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查司,分别管一省民政,军事,司法。三法司指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
  • 宋朝的三司与明朝的三司不同?求大神帮助
    答:北宋前期建立三司制度,集中财权,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国家的财政收支,以求财利归于朝廷。苏辙说:“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卷九《财计》说:“利权宜合不宜分,利源宜公不宜私,...
  • 明朝三司与宋代的三司有何区别
    答:明朝的“三司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皆为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从二品。明朝时承宣布政使的辖区是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提刑按察使...
  • 明三司制和宋二府三司制中三司的区别
    答:明朝的“三司“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是加强中央集权。宋朝二府三司制度: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务的中书门下(政事堂、东府)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代设“中书门下...
  • 宋朝三司 明朝三司区别
    答:1.指三公,即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晋 陶潜《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从父太常夔(陶夔)尝问耽:‘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唐 ...
  • 三司各朝的三司状况
    答:宋代三司制度兴起,集中财权,盐铁、度支、户部各有明确分工,如盐铁司负责山泽事务,度支司管理财政收支,户部司掌户口赋税。宋代皇帝通过三司控制财政,同时设副使和多个司以监督和管理。元丰改制后,三司被并入户部,财权更加集中。明代的三司,如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主要强化皇权,...
  • 三司指的是什么
    答:明朝三司指的是什么明朝在地方实行的所谓“三司”分别是指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地方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现在的地方政府机构,主要行使民政权;地方提刑按察使司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地方都指挥使司是是地方军事机构,掌管地方驻军部队。每个地方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就分交给了三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