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没有这些手续和文件,您千万不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征地告知书,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土地现状调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随着城市扩建加速,征收农村土地越来越普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越来越高。但是农村土地征收也存在一些乱像,比如很多网友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反映,征地拆迁时当地没有出示征地批文、没有征地公告、签署空白协议、拆迁协议不盖章等等。这让很多农民朋友在后期拿补偿的时候,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确实,农村土地征收有一整套法定程序,您千万要清楚和重视。虽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越来越高,但是要拿到丰厚的拆迁补偿还需要擦亮双眼,避开一些违法征地拆迁的陷阱。爱土拆迁律师团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农村土地征收都需要哪些合法流程和手续。
您知道吗?农村土地征收,要经历14个法定流程!
很多农民朋友不清楚,征地拆迁是有一整套法定程序的。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时,由于自己不懂相关法律知识,稀里糊涂就被拆迁了,而且拿到手的补偿也不高,这是很可惜的。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了14个流程。即: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征地听证,编制“一书四方案”,初审并行文报批,材料受理,征地审批,发布征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组织听证,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各项费用支付到位,征地补偿各项费用发放到位。
如果没有看到这些流程,那么您已经遭遇违法征地了
当然,在现实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应当接触到的、拆迁方应主动公开执行的流程主要有这几个,分别是:
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征地听证,发布征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组织听证,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各项费用发放到位。
如果这几个都没接触到,拆迁方也没依法执行这些流程,那么可以说,您是遭遇了违法征地拆迁了。可以预见,这样不正规的征地拆迁,其给予的补偿一定不会高,甚至会很低,或者干脆后期拿不到补偿都有可能。
爱土拆迁律师团就遇到过一位被征收人反映,他们当初签了空白协议,并且当地拆迁方也不盖章、签字。结果过了10年,补偿款都没拿完,他们自己手头的证据只有一张没有拆迁方盖章签字的空白协议,在维权时举证都困难。
这些流程包括什么手续文件?没看到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签字
这些被征收人可见的土地征收流程具体代表了什么含义,会提供哪些合法文件,被征收人在这些环节都享有什么权利呢?下面我们继续看。
其中,征地告知书,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
土地现状调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组织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听证。
征地审批,经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同意后,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改文件为主动公开内容。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征地批文,如果到你家征地,那么您可以要求拆迁方出示征地批文。拿不出这个文件,这个征地很可能是违法行为。
发布征地公告,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征地公告,这一步至关重要。关系了正式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有些地方未公告就开始征地,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市县国土资源局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社保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组织听证,没错,这是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后,给到被征收人争取公平合理补偿的机会。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那么就可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要求提高补偿。这是重要的救济途径。
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局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就是正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了,会进行公布。
征地补偿各项费用发放到位,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按户对被征地农民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此时,被征收人如果觉得补偿标准不公平、不合理,那么就需要走法律途径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了。
如果这些应当主动公开执行的流程,您都没听说或看到,该出示的文件或公告都没提供,那么拆迁方的征地就是违法的。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您是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可以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
很多农民朋友忽视了行政诉讼有效期限,会招致拆迁补偿受损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被征收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知情的情况下5年内提出行政诉讼。这是行政诉讼的有效起诉期限。
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超过六个月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超过5年还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您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法律保障了。广大农民朋友必须清楚这一点。
本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但有的地方却不管不顾,在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还截留补偿款或者私自降低给农民土地的补偿款,违背“和谐拆迁、阳光拆迁、法制拆迁”的原则,这是值得警惕和注意的。更需要农民朋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咨询拆迁律师
爱土拆迁律师团一直致力于为广大被征收人提供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拆迁、土地权益等法律知识科普和专业法律咨询,办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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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当然,在现实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应当接触到的、拆迁方应主动公开执行的流程主要有这几个,分别是: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征地听证,发布征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组织听证,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各项费用发放到位。如果这几个都没接触到,拆迁方也没依法...
  • 农村征地没有这些文件,农民朋友可千万别急着签字!
    答:还需要注意:征收土地公告是征收方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拿出来的文件,这个是我们可以直接看到的,一般是不需要信息公开查询的。如果征收你的土地连这个文件都没有见着,那征收的合法性就不复存在。可以要求征收方拿出相应的公告文件,否则就可以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
  • 农村征地没看到这些文件的话,谁劝也别签字
    答:权利:这个公告是必须让农民见到的,不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公告至关重要,如果这一公告不存在,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也就不复存在了。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要提醒大家的是:公告程序是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其无论是在公告主体、公告内容还是张贴期限方面...
  • 土地征收没有手续和国家批文合法吗
    答:当然不合法 。第五条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 政府征地补偿手续主要有哪些
    答:政府的征地手续主要有用地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管理部门立项批准文件,用地单位和被征地村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原件,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区政府出具的书面承诺复印件,听证材料,被征地村出具已经付清全部征地补偿款的证明原件和发票复印件等。 政府征地补偿手续主要有哪些?...
  • 征地补偿登记,你不可忽视的征地重要程序!
    答:第一步: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二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在...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文件能征收吗
    答:法律分析: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
  • 8招征收骗术,被征收人需要引起注意
    答:1、没文件称有文件,骗取你的信任。2、征收方找来评估机构,并出具价格较低的评估报告,说这就是最终补偿。3、说没手续证件的房子都是违建,早签字还有部分补偿,晚签字没有补偿。4、安置房明明还没落实,却谎称很快就可回迁,骗你早点签字等。 有利益纠葛,就可能就存在骗局。特别是在征地拆迁领域...
  •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
    答:政府征用农民土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相关补偿法律条款: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没有这些公告,征地项目就不能进行!
    答: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公告是必须让农民见到的,不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14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即意味着,如果没有这个公告,项目的合法性就会不复存在,不能继续推进下去。有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