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3
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你好,需要结合该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等具体情况才能够进行判断。1: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转化,女方在离婚时分不到房产份额。2: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则离婚分割时,女方有权利主张分割房产份额,原则上均分。3: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剩余的尚未偿还的部分不作为夫妻离婚时分割的对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1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该房产上面的所有权人有公公婆婆的名字,因为离婚诉讼中是无法处理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因此,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很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之中发处理。也就是说只能在离婚诉讼结束之后去起诉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从而确定自己的权益或者是房屋的份额。对于是否对该房屋享有相关的利益或份额,需要看在房屋购买或者房贷过程中是否属于该房屋具有贡献。分情况讨论如下:1.该房屋是公公婆婆全款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则该房屋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公公婆婆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儿是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的,因此,即使与儿子离婚之后,也不会分到该房产或者是相关的其他权益。2.该房屋是公公婆婆贷款出资购买,公公婆婆付了首付,儿子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该房屋的贷款。则儿媳是可以主张要求公公婆婆向其返还,以共同财产偿还的该房屋的贷款。3.该房屋是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只是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则儿媳在离婚之后,是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或所有权确认之诉,以此来确认儿媳对于该房屋所享有的份额或者要求公公婆婆对于儿媳出资的部分对自己进行补偿。但是因为儿媳和儿子与公公婆婆之间没有借名买房的合意,也没有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合同,因此,如果儿媳希望以借名买房为缘由,起诉公公婆婆要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以及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则法院最终可能不会支持儿媳的诉讼请求。综上所述如果,如果儿媳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该房屋做出了贡献,其是可以主张其所贡献的份额的。但是最终其能主要多少权益,只有法院根据综合情况进行认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该房产上面的所有权人有公公婆婆的名字,因为离婚诉讼中是无法处理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因此,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很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之中发处理。也就是说只能在离婚诉讼结束之后去起诉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从而确定自己的权益或者是房屋的份额。
对于是否对该房屋享有相关的利益或份额,需要看在房屋购买或者房贷过程中是否属于该房屋具有贡献。分情况讨论如下:
1.该房屋是公公婆婆全款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则该房屋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公公婆婆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儿是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的,因此,即使与儿子离婚之后,也不会分到该房产或者是相关的其他权益。
2.该房屋是公公婆婆贷款出资购买,公公婆婆付了首付,儿子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该房屋的贷款。则儿媳是可以主张要求公公婆婆向其返还,以共同财产偿还的该房屋的贷款。
3.该房屋是老公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只是登记在公公婆婆名下。则儿媳在离婚之后,是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之诉或所有权确认之诉,以此来确认儿媳对于该房屋所享有的份额或者要求公公婆婆对于儿媳出资的部分对自己进行补偿。
但是因为儿媳和儿子与公公婆婆之间没有借名买房的合意,也没有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合同,因此,如果儿媳希望以借名买房为缘由,起诉公公婆婆要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以及所享有的所有权份额,则法院最终可能不会支持儿媳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如果,如果儿媳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该房屋做出了贡献,其是可以主张其所贡献的份额的。但是最终其能主要多少权益,只有法院根据综合情况进行认定。

  • 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答:你和老公住的房子,l房产证上是公公和婆婆的名字,那房屋产权归公公婆婆二人所有,那房产就是你老公也没有份额的,所以你如果和老公离婚,你无法分到房产的。
  • 给儿子买房却写婆婆名
    答:给儿子买房,写婆婆名说明此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婆婆所有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婆婆的名字,那么儿媳通常是没有份的。这表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公公婆婆所有的,儿媳并不是该房产的直接所有者。但是,如果购房款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出资的,那么儿媳有可能对房子有份。此外,如果...
  • 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该房产上面的所有权人有公公婆婆的名字,因为离婚诉讼中是无法处理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因此,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很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之中发处理。也就是说只能在离婚诉讼结束之后去起诉所有权确认,分家析产,从而确定自己的权益或者是房屋的份额。对于是否对该房屋享有相关的利益或...
  • 公公婆婆刚买了房子,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名字,他们户口不迁过去的话...
    答:不可以的哦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子的主人,你想牵户口必须把老人的户口先牵过去才行,而且,你们的户口是在一起的情况下才可以,如果你们的户口不在一起的话,就算老人牵户口了,你们也不可以牵,还需要到你们社区去审请同意书,证明社区同意接收你们了,把户口牵到你公婆的户口上才可以的亲&#...
  • 房产证上是公婆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要怎么分?
    答:和老公结婚的时候,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的名字,如果夫妻两个人在考虑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的分配权轮不到儿子和儿媳妇。因为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的名字,即使女方想要分得房产,主要根据公公婆婆的意愿。如果公公婆婆在房产证上没有添上儿媳妇的名字,儿媳妇和这个房子没有任何的关系。作为年轻人在考虑离婚...
  • 房产证上是我公公婆婆的名子,我和他儿子离婚后,会分到房产吗?
    答:1: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双方婚姻关系的确立而转化,女方在离婚时分不到房产份额。2: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则离婚分割时,女方有权利主张分割房产份额,原则上均分。3:不动产是双方结婚前,男方家庭出资购买...
  • 婚后贷款买房写公公婆婆的名字,还贷有我跟老公及公婆 ,请问法律上房子...
    答:1、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男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和女方无关。但是,婚后还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所用资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2、房子产权权属归谁,就是看房子登记人以及房产证登记人是谁。和你以及你配偶无关!你们小两口有出资证明,...
  • 房产证是公婆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答:如果是公婆名下的自己的财产,则离婚时您无权分割。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仅是登记在公婆名下,则需要先明确财产中夫妻的份额。温馨提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财产涉及到案外第三人,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不予处理该财产。此时,需要在此之前先起诉一个分家析产诉讼,明确您和丈夫的家庭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之后...
  • 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加上媳妇的名字后和老公离婚,以后两位老人去世这...
    答:房产证是公公婆婆的,加上儿媳妇名字后,由三人共同共有,具体份额需要看实际情况。公婆去世之后,属于公公婆婆的部分属于其遗产,如果公婆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遗产就要根据其遗嘱的真实意思来处理;若其未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就将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