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土地法按劳动力还是按人口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兴国土地法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有两个:一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土地一倍。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有特别情形的地方得适用第二个标准。
1、该土地法共8条:第1条规定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农民耕种使用。
2、第2条规定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经工农兵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
3、第3条规定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有两个:一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土地一倍。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有特别情形的地方得适用第二个标准。
4、第4条规定了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有三:一是以乡为单位分配。二是以几乡为单位分配。三是以区为单位分配。
5、第5条规定了山林分配法,茶山柴山照分田的办法,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耕种使用。竹木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农民经苏维埃政府许可后可享用竹木。竹木50根以下须乡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下须区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上须经县苏维埃政府许可。竹木概由县苏维埃政府出卖,所得之钱由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
6、第6条规定了土地税征收办法。
7、第7条规定乡村手工业工人,如系自己愿意分田者,得分每个农民所得田的数量之一半。
8、第8条规定红军及赤卫队的官兵,政府及其他一切公共机关服务的人,均得分配土地,如农民所得之数,由苏维埃政府雇人代替耕种。

  • 兴国土地法按劳动力还是按人口
    答:兴国土地法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有两个:一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土地一倍。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有特别情形的地方得适用第二个标准。1、该土地法共8条:第1条规定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
  • 《兴国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社会意义...
    答: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和劳动力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兴国土地法在继承井冈山土地法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原则修正: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无论是井冈山土地法还是兴国土地法都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建设根据地建设过程中的伟大实践...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背景
    答: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实施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其中,1928年12月在井冈山制定的《土地法》和19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些实践经验为后续的立法提供了宝贵教材。1931年,这一历史时刻来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
  • 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的一个原则性纠正是
    答:第八条 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农民耕种使用;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经工农兵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有两个,一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二是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土地一倍。
  • 1929年4月土地法在哪个县
    答:这个土地法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主要以乡为分配单位。随着工农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土地革命也日益广泛和深入地开展起来。1929年4月,在总结赣南土地斗争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将《...
  • 考研政治中土地革命时期土地政策中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是不...
    答:答:土地革命时期:1929年《兴国土地法》规定土地分配方法: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5月4日——《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主要内容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故,...
  • 土地革命路线的土地革命路线的执行
    答:土地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是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主要以乡为分配单位。由于当时尚不知道中共六大的有关精神和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是规定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二是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
  • 第一部土地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答:其余的人均须强制劳动。”由于当时经验不足,这部土地法还有着明显的缺陷: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进行分配;二是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土地买卖。后来,在中央苏区的《兴国土地法》中,这些都得到了改正。现收藏于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 土地革命初期第一部比较成熟的
    答:井冈山土地法》。由于当时经验不足,这部土地法还有着明显的缺陷:一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进行分配;二是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是禁止土地买卖。后来,在中央苏区的《兴国土地法》中,这些都得到了改正。现收藏于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策演进及其历史作用?_百度...
    答:《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意味着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对于土地私有观念很深的中国农民是难以接受的。同时规定“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没收地主土地,虽然按人口平均分配,也引起了一部分中农的不满。1929年4月,红四军前委制定的《兴国土地法》,把“没收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