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4
全面放开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

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全面放开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如下:
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更好发挥青岛西海岸新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深度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洋强省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现就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支持西海岸新区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平台引才计划。对西海岸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支持,省市联合对西海岸新区新升级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予以补助。支持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和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国家海洋科学城。支持西海岸新区开展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市场化、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鼓励金融和科创机构在唐岛湾区域集聚,发展创投风投业态。实施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模式。(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支持西海岸新区建设海洋特色鲜明的科教产业基地,推进科教与产业一体化发展。支持西海岸新区创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创新示范区。支持青岛华大基因北方中心建设国家海洋基因库,争取进入国家基因库序列。支持西海岸新区建设国家海洋环保大数据中心。统筹近海岛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创新海岛经济发展新模式,争取海上能源岛建设全国试点。加快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示范区。大力发展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海洋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国家海洋药物中试基地建设,支持创建省现代海洋产业“雁阵形”集群和国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相关区域规划建设,打造东北亚水产品加工及贸易中心。建立完善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工作机制,推动平台实体化运作,深度融入国际海洋开放合作。支持董家口港区开发建设纳入国家、省相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提升青岛港国际中转能力,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省科技厅、省委外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四新”经济
支持西海岸新区建设国内一流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开展高端制造业“智变融合”试点,支持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验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海洋领域的民营企业总部、区域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总部经济项目优先在西海岸新区落户。支持灵山湾影视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高水平建设东方影都,大力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打造全省“1+N”影视产业基地布局核心区。支持西海岸新区承办5G高新视频产业发展会议,加快推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建设,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高新视频产业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先行先试
加强省级统筹,优先安排西海岸新区承担国家、省级改革试点任务,优先向西海岸新区布局承载国家战略的重大项目。支持西海岸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优先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和领军型企业扶持范围。鼓励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等在西海岸新区加大投入,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技术创新。支持西海岸新区加快LNG接卸设施和储气能力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用人机制
支持西海岸新区功能区探索实施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支持西海岸新区与省直部门干部双向交流。允许西海岸新区在编制限额内,每年自主确定公务员招录人数,由青岛市委编办报省委编办备案。在西海岸新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融合的人才流动“旋转门”机制,支持人才双向流动。全面放开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每年选派一批专业干部到国内先进城市或跨国公司实践锻炼。支持西海岸新区选派干部赴国境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完善与黄河流域各省(区)海关的协作机制。支持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搭建国际开放合作战略平台。支持西海岸新区建设国际社区、国际医院、国际学校,营造国际化“仿真”环境,打造“国际客厅”品牌。争取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级会展在西海岸新区设立分会场。在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暨青企峰会、日韩山东周、欧洲商务周、“对话山东”系列活动、山东国际儒商会、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等重大活动中开辟西海岸新区专场或重点进行推介。依托优良港口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在西海岸新区优先布局航运贸易、产城融合、海工装备等业务板块,加快现代化港口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打造国际陆海物流枢纽中心。(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省发展改革委、省贸促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
围绕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实施制度创新,在西海岸新区全域率先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经验。支持青岛片区开展棉花、油气、矿石、橡胶等大宗商品交易,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配置平台。支持西海岸新区和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践行《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先期行动计划》。依托西海岸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大力发展跨境贸易。建设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加快建设“中日韩消费专区”。支持经青岛港中转出口的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确定青岛港成为离境港。支持青岛片区开展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两仓合一”试点。支持在西海岸新区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模式试点工作,支持推动数据要素流动和培育数据交易市场。支持在青岛片区加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支持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先行先试,对于交易环节真实合法性得到确认的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证监局、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推动西海岸新区用海项目列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优先纳入省级以上相关规划,保障项目用海。支持西海岸新区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评估,入区项目不再单独评估。支持黄岛石化区及周边区域功能规划调整,加快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扩区,发展高端石化产业。在西海岸新区实施碳捕捉技术产业化试点。支持西海岸新区创新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试点。支持西海岸新区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探索在西海岸新区建立以产出效益定能源资源使用权的指标分配和交易机制。支持合理安排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指导青岛市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新区建设用地规模予以倾斜。支持申请金融监管“沙盒机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和批复设立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支持西海岸新区对标深圳、浦东新区、海南自贸港等先进地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支持西海岸新区争创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级业务信息系统或平台向西海岸新区开放相应权限和端口,深化流程再造和“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快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对省政务服务系统新建事项,实现逐级认领,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综合成本最佳新区。支持设立中国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支持设立破产审判庭,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驻区银行由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进一步加大业务授权和资源倾斜配置力度。(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法院、青岛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建设青岛西至京沪高铁二通道连接线、青岛至日照高铁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推进董家口港集疏运铁路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疏港型、园区型铁路建设,推动西海岸新区和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高铁、高速、客运直达,打造胶东“一小时交通圈”。支持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面向未来的城市交通体系,预留与周边地区轨道交通接点。强化青岛西站枢纽功能,支持增开部分始发终到列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高品质城市治理
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污水提质增效和排水设施补短板行动。支持西海岸新区在青岛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框架范围内,探索实施差异化精准调控政策。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打造区域性“城市云脑中枢”。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西海岸新区均衡布局,引导省、市属基础教育名校在西海岸新区设立分校。争取省级综合性和专科医疗机构入驻西海岸新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大数据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协调推进机制
定期在西海岸新区召开山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集聚各类海洋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落实机制。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与西海岸新区建立创新联动发展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金安排、体制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对西海岸新区予以积极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分析:针对西海岸新区来说,在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方面,享有同中心城区同样的落户政策。 西海岸作为城区,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以及青岛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西海岸新区)陆域和海域范围。第三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推进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第四条 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西海岸新区的领导,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西海岸新区全面健康发展。

  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中央驻鲁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第五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相邻区域招商引资合作以及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与相邻区域在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产业、高端制造业、旅游业以及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协同协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西海岸新区相邻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区域联动发展机制的要求,加强交流合作,支持西海岸新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实施。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是青岛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西海岸新区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西海岸新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

  (三)组织编制西海岸新区相关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四)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西海岸新区内各经济功能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

  (五)组织建设、管理西海岸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六)筹集、管理和使用西海岸新区建设发展资金;

  (七)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西海岸新区范围内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西海岸新区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第八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推进干部人才管理改革,推行全员聘用、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等用人机制。

  省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综合执法等领域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给予重点保障。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依法授权给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市级相关行政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的以外,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编制由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的省级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的青岛市市级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确定;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公布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行使的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

  西海岸新区重大发展事项需要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综合平衡或者需要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第十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权限对西海岸新区内各经济功能区进行管理或者协调。

  西海岸新区内各经济功能区需要由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全域统筹的事项,应当接受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第十一条 西海岸新区可以探索创新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条件成熟的经济功能区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

  经济功能区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由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请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

  •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答: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依法授权给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市级相关行政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的以外,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编制...
  • 青岛西海岸新区最新报备规定(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条例)
    答:报备规定省外入青返青人员、省内7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入青返青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入住的宾馆酒店等进行报备,对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所有入青返青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
  • 全面放开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
    答: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全面放开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6号,各市人民政...
  •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新区规划
    答: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是依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建立的新区域,其规划区域包括黄岛区的全部陆域,总面积达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更是广阔,约为5000平方公里。原胶南在新区发展中占据核心位置,是新区建设的主要战场。按照青岛的长远目标,即建设“世界海湾,蓝色之都”,西海岸经济新区肩负着推动青潍日...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基本详情介绍)
    答:1、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青岛市西岸主城区。2、包括原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原胶南市全部行政区域,其中陆域面积约212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3、西海岸新区战略定位为国家级新区,享受省级行政待遇。4、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
  •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新区规划
    答: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依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而设立,涵盖黄岛区全部陆域,总面积209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为5000平方公里。胶南在新区的核心位置,是新区建设的主战场。青岛致力于将西海岸经济新区打造为“世界海湾,蓝色之都”,以此推动青潍日合作,成为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进一步巩固青岛作为山东...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赋权的决定
    答:(一)依法依规。赋予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的行政管理权限主要采用委托的方式实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执行,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有法可依,赋权方式合法规范。(二)需求导向。以有利于激发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体制机制活力,满足...
  • 黄岛区与西海岸新区是怎样划分的?
    答:法律分析:没有区别。黄岛区,又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是青岛市的市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个国家级新区。截至2021年,黄岛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辖14个街道(黄岛街道、辛安街道、薛家岛街道、灵珠山街道、长江路街道、红石崖街道、胶南街道、珠海街道、隐珠街道、灵山卫街道、铁山街道、滨海街道、张家楼街道...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 ...
    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11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 张新起 2014年6月12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西海岸 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
  • 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政策
    答: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西海岸新区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平台引才计划。对西海岸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