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2月,审计机关在对某行政单位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该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 一 ) 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1.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按照《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诈监督,是指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代表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收入和支出。这种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是本级财政部门,审计内容是本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批复和预算变化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如有预算变化就应查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2) 本级预算收入审计。审查预算收入的征收、退库、划解、入库情况。主要应查明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征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免征、缓征现象,有无截留、占有或挪用现象。
  (3) 预算支出拨付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4) 国库的审计。审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无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私自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经入库的库款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
  (5)政府预备费的审计。审查政府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即按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决定,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有无用于不正当投资的现象。
  (6)预算周转金的审计。审查预算周转金的设置,是否遵循了国务院的规定,是否用本级财政的预算结余设置和补充,其额度是否正常,是否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能否保证及时用款,有无挪作它用的现象。
  2. 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是一致的,重点是要查明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是要查明下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同时,对地方财政工作中关于全局的重大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决算审计。根据我国《预算法》第72条、《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包括审查批准前审计和报送备案审计。下级政府将本级财政决定草案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之前,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也即是对年度会计报告和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收入是否合法,其应缴部分是否足额上缴;支出是否按规定列拨,有无以拨代支的情况;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有无超过规定的范围等。地方各级政府按《预算法》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与批准前决算草案审计基本相同。审计机关审计之后如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其他不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议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依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提请审查和批准。
  3. 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按其管理部门,在中央可分为财政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以及中央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管理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和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按收取形式,可分为税收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发展提取的专用资金。按国务院规定,预算外资金项目应由财政部规定。其项目分为:农业税附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教育费附加、税收分成、修理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
  预算外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审查,即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国家的统一政策和法规,有无违反规定,自行增设项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二是对预算外收入审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坐支、贪污、挪用、隐瞒、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是对预算外支出审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开支的规定,有无健全的手续,有无乱支乱列现象等;四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审查,主要查明有无健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续是否清楚,有无健全准确的记录,是否经常进行核对并对不相符情况纠正。
  ( 二 )财务收支
  财务收支,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种收支。有人认为财务收支只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这是不对的,国家机关部门财政收支也可以称之为部门财务收支。部门资金收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资金收支;二是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收支。从国家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门资金收支是国家财政收支在该部门的具体表现,所以可以叫部门财政收支;从本部门及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看,各项资金收支体现为内部财务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机关监督各部门财政收支 , 即是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确切地说,财务收支是指经济组织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筹集、使用、分配资金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不仅是国家审计的对象,也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对象,同时也是现代审计最主要的内容。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


  1. 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 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 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 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 :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 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三)


  4. 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 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 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 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 ;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 三 ) 有关的经济活动
  由于现代审计监督活动,在评价受托者的经济责任方面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责任,也包括与绩效高低有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所以现代审计的对象,既包括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也包括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在经营活动方面,不仅要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查,还要对有关的技术、商业、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整体经营活动是否按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是否经营有效,对财政、财务收支有何影响等。在管理活动方面,不仅要对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和职责进行审查,还要对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过程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有无正确、有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观点,以考核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影响程度。
  对于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审计方面专门法规规定以外,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方面的规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虑到宪法、预算法、企业法和会计法方面的规定。如《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税务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在行政法规方面,要考虑到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对审计事项和审计监督内容的要求。在行政规章方面,要考虑国务院各部门规定的办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或办法规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对审计监督活动的要求。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问赵作为审计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案例:几度铩羽陷迷局 一朝突破挖蛀虫
  某区审计机关在对区属企业A公司的审计中,审计人员揭露出一起国企“蛀虫”利用财政扶持资金监管漏洞,集体私分巨额国有资产的“窝案”,关键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两年半至四年有期徒刑,凸显了政府审计部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
  一、抽查之中,疑点初现,巧言掩饰,蒙混过关
  案件线索最初的发现,要追溯到2005年。审计机关对区属企业进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同时,对区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由于A公司是该区财政资金扶持大户,自然被纳入了抽查样本。
  审计组进点后,对A公司作了初步了解,发现该公司运营具有“二元”经济的特点:一方面主营业务几度萎缩,企业常年亏损,依赖财政补贴勉强维持;另一方面招商引资极度活跃,该公司充分利用下属企业多、存量房产多的优势,搭建了多个招商平台,每年经其引进的企业涉及财政扶持资金数以千万计。该区每年拨入A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体现保障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双重政策目标,扶持资金流向分为两大类:一是“维稳资金”主要流向支出企业,大部分用于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下岗职工协保费用;二是“促进资金”主要流向招商平台,大部分用于对引进企业的扶持和奖励。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以下几个关注重点:一是扶持资金特别是“促进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主要调查有无超范围、超比例扶持或将扶持资金移作他用的情况;二是企业关于扶持资金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三是相关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主要检查是否单独核算专款收支、汇总数据是否完整、帐表核对是否及时。
  经过一段时间核查,收获果然不小,审计人员发现了超出政策限制比例拨付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下不及时且核对不及时等问题。正当调查工作准备告一段落的时候,一笔“跷脚”的往来账在审计人员的视野中浮现,引起了特别关注:A公司账面显示,2004年2月将218.69万元财政扶持资金拨付给下属担负招商职能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而B公司账面却没有这笔款项入账的记录。难道是A公司虚列支出?还是B公司隐瞒收入?
  当审计组向A公司提出疑问时,公司管理层显得极为重视,专门派分管财政扶持资金运作的某副总经理前来解答。该副总经理解释道:“由于B公司为区属某亏损企业提供了巨额担保,被法院判决履行连带偿债责任,其银行帐号一度被法院查封。为保证财政扶持资金的安全,经A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将应拨付给B公司的资金直接划入了C公司,挂在往来账上。”作为佐证,该副总经理还提供了相关担保合同、诉讼文件、会议决定以及C公司的记账凭证。为了让审计人员放心,该副总经理同时强调:C公司系由B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注册为参股公司的,B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扶持资金安全大可放心。
  该副总经理的解释听上去合乎情理,在没有进一步取得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审计组暂时接受了A公司的解释,可是审计人员心中的疑窦并未完全消除,有关调查过程被忠实记录在审计档案中。
  二、再度检查,又现线索,疑点重重,迷局遮目
  转眼到了2007年,在对该区一次例行的企业绩效考核中,审计组二度进驻A公司。这次的任务是受区国资监管部门的委托,对企业盘活资产情况进行检查。
  众所周知,2006-2007年,由于房产市场景气度高,市场交投活跃,企业的存量房产成了香饽饽。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区国资部门加大了对企业出售存量房的限制,因此,A公司房产的主要盘活方式由出售改为出租,出租业务有了较大增长。在与其出租业务相关的支出中,审计人员发现了一笔巨额投入,两年中,A公司先后投资868.53万元,对下属D厂厂房进行了装潢改建,改建后D厂的建筑面积达到了8737平方米,可供出租面积达到7800平方米。
  作为盘活资产重要证明的这组数据,不免让审计组产生了疑问。对于一向资金不充裕的A公司来说,投入800多万可绝对不是小数,这笔资金从哪里来?投资的回报如何?据A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项目一完工,A公司即与E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将D厂厂房交其承包经营,约定年缴承包费350万元。868万元的投资,350万元的年回报,不到3年就能收回投资成本,这貌似一笔不错的交易。
  可是对D厂进行实地勘察后,审计人员得出的是完全相反的结论:D厂地处黄金地段,交通便利、商贸发达,厂房一向 热租。那么在装修改建之前,D厂的租赁收入是多少呢?由于企业基础管理较差,相关收入分散在各级分支机构,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审计人员根据初步掌握的材料,大致推算出该处房产的平均租赁价格约为3元/平方米/日,装修前的年租赁收入不少于280万元。
  投入巨资装修改建后,年增收仅70万元,而平均租赁价格更下降到了1.23元/平方米/日,不到装修前租赁价格的一半。考虑到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这项投资看来收效甚微,这是为什么呢?A公司为什么要做一笔赔本的买卖呢?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笔买卖的受益者E公司是由A公司原下属企业改制而来,公司的名义出资人正是A公司某副总经理的亲属,看来这笔交易很可能涉及企业内部人之间利益输送的问题。更出人意料的是,大部分装修工程费用是以托底维稳的名义从财政扶持资金中列支的,显然,A公司在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着擅自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这一发现,使审计机关将视角重新聚焦到A公司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来。审计组及时向审计机关领导作了汇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经研究决定,暂时结束例行的绩效考核工作,将已掌握的线索和证据归集、整理,准备结合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A公司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三、跟踪追击,案情大白,锲而不舍,挖出蛀虫
  2008年初,审计组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下属单位的名义,“三进山城”,对A公司开展跟踪追击。审计人员将前两次掌握的线索串联起来,经过比对和排摸,一个人的轮廓油然而现:就是A公司的某副总经理。他是这个谜局中的关键人物,也是审计人员破题难以绕过的“一道坎”。可其人圆滑老练、精通财务,与其正面交锋可能胜算不大。于是,审计组决定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避实击虚,从外围寻求突破,以彻查C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最终去向作为审计组选择的突破口。
  当审计组对C公司开展调查时,没想到2005年后,C公司就从B公司参股企业名单中消失了!绝不能让线索就此中断!审计组立即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协助,通过取证发现,C公司在2005年末,经A公司批准又一次变更了注册登记,退还了B公司的投资,成为一家纯民营企业。虽然“国退民进”是这一时期国资国企改革的流行提法,可C公司二次改制的时机选得过于蹊跷,这次改制是要掩盖什么吗?
  当要求A公司配合审计组审查C公司时,该公司却一反常态,当年曾积极主动提供资料的某副总经理如今两手一摊,推托“民营企业不归我们管”,一副事不由己、爱莫能助的神态。面对该副总经理的推诿,审计人员机智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您不是说过A公司下属的B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权吗?何况企业性质是民营的,扶持资金的性质是财政的,C公司每年经手的扶持资金可都上百万了!”眼见实在搪塞不过去,C公司不得不交出了相关账目。
  审计人员查账后发现,转入C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当年就已支取,原渠道归还给了A公司,支票存根上赫然签着A公司某副总经理的大名。奇怪的是,审计人员在A公司账面没有发现相关款项的入账记录,而通过银行协查的结果是上述支票早已提现!为避免打草惊蛇,审计组决定继续扩大检查范围,看看有多少类似情况发生。一查之下发现,2005年至2007年期间,A公司下属及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往来科目互相转移,最终不明去向的扶持资金有18笔之多,总额高达576.61万元,而经手均是A公司某副总经理。鉴于案情重大,审计机关及时向有关部门作了通报,并相互配合,通过对该副总经理个人银行账户的追查,最终发现巨额区财政扶持资金去向的重要线索,有56.26万元扶持资金在提现后转入了该副总经理的个人账户,其中部分于稍后又转入A公司其他数位高管账户。
  当审计人员向该副总经理出示了这些确凿证据时,一向能说会道的他瞠目结舌,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在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该副总经理终于将实情和盘托出。原来A公司管理层发现: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比较薄弱,存在以拨代管的弊端,且核算多在往来科目进行,收支又没有纳入地方国资预算,漏洞较大,于是就动起了瓜分财政扶持资金的歪脑筋。他们不仅擅自动用部分扶持资金改建D厂厂房,并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将利益输送给内部关系人,还煞有介事地召开会议,以集体决策的形式在区财政扶持资金中列支对管理层所谓的“招商引资奖励”,并落实某副总经理具体实施。于是,上演了一出虚假支付、支票套现。集体私分的闹剧,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达到576.61万元,前后有7名A公司的高管涉及这一违法违纪案。2009年3月,经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涉案的A公司董事长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而本案关键人物某副总经理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涉案赃款已被全部追回,其他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你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外收入为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没有上交财政专户,坐收坐支,根据规定要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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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系***年**月**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
  • 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点之重大错报风险
    答:⑶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⑷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 ⑸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其中,获得战略风险的信息可以通过了解第⑴项和第⑷项中对被审计单位目标和战略的了解;了解第⑵项和第⑷项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流程及经营风险:第⑹项反映的是被审...
  • 电大发了一本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书皮是紫色的,网上找了半天也没...
    答:2、某自行车对上海自行车公司和牡丹江自行车总厂都构成注册商标的侵权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会构成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标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并可处罚款。如果损失不能计算...
  • 审计机关包括哪些
    答:问题二:国家审计机关权限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 审计机关权限”做了如下: 一、要求提报资料权。“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
  • 审计单位应当在审计前几日
    答:第一,在正常情况下,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属于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第二,修订后的《审计法》对特殊情况的范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有待于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时进一步明确。我们认为,这里的特殊情况仅限于办理一些紧急审计事项或突击...
  • 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答:关于审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1至5月,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46个,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等单位交办、配合审计事项共866件;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379条,其中已被采纳99条。市局荣获20xx年度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上半年全市审计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几方面: (一...
  • 2008上半年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财经法规
    答:1、2008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鸿飞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出纳小王是总经理的侄女,深受总经理的器重,除了负责出纳工作外,还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小张,考上本地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申请调离单位。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小张请示领导先去报到上学,等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再...
  • 审计的主要分类 ?
    答: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二、按财务审计分类 运作审计、履行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信息科技审计 三、按审计基本内容分类 按审计内容分类,我国一般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四、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 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