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育网的基本概况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17
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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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督导室(东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处级)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街政府和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人:叶炽辉(二)办公室(东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接待、外事、后勤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和教学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尹淦江(三)人事科负责学校的编制管理、教职工调配、毕业生接收、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教师及学校行政干部的任免、考核、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承办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及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统战工作。负责人:甘雨(四)计划财务科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及监督;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教育收费的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负责人;祁沛林(五)基础教育科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学籍、课程和教学计划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设立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人:罗桂森(六)思想政治教育科拟定和实施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指导学生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和团队建设;管理和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王晓光(七)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拟订和实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规划;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成人高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术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职业教育的教育改革、教材建设以及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评估;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林勤(八)民办学校管理科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民办教育文件;指导各镇街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筹办、开办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等负责人:钟浩林(九)教育工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普教系统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依法维护全市普教系统教职工合法权益;指导普教系统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属学校的妇女、计生工作。负责人:钟婉萍(十)高等教育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服务在莞各高校;协助各高校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市政府对我市高校进行统筹管理等工作,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负责人:林晓阳(十一)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普教系统安全性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消防等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普教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明晖(十二)学前教育科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学前教育,拟定全市托幼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类托儿所、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托幼机构的办园(所)基本标准,负责托幼机构的设立、年检、变更、终止的审批,监督、检查、评估托幼机构落实学前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幼教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指导幼儿教育保教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人:杨海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至2007年底,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 (一)幼儿教育。
2008年,全市有幼儿园599所,其中公立集体办园163所,民办园436所,省、市一级幼儿园92所。3~6周岁在园(班)幼儿共156362人,入园(班)率达 95.02 %。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取消了学前班,实行六周岁入小学。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4.9%,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7.1%,幼教师资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义务教育。
2008年,全市小学共有349所,在校生528644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户籍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全市有初中164所,初中在校生184480人,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为99.15%,毕业率为99.78%。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437人,适龄残疾儿童和残疾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8.75%和98.1%。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87%、大专以上率为93.66%;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3%、本科率为77.64%。
(三)高中教育。
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有67所,在校生109689人,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1所,在校生63962人,中等职业学校26所(含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45727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有34393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有33215人,其中普通高中19792人,中等职业学校13423人。户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6%。普通高中在校生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的比例约为6:4。全市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57%、研究生率为3.55%;中职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0.96%、研究生率为3.94%。东莞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厚街中学、常平中学和塘厦中学等7所高中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四)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1所,其中国家级重点10所,省级重点1所,重点中职学校在校生2万多人,占整个中职教育在校生人数的66.1%以上。开设的专业有电子、计算机、会计、金融、服装、家具、模具、数控技术、汽车维修、美术装潢、机械、商贸、旅游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其中有省级重点专业9个。全市有2个中职实训中心,即东莞理工学校的“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和虎门威远职中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服装专业实训中心”。我们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及其对中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结合我市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设置方案》,规划各中职学校主要骨干专业设置。我们积极推进小规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自2002年10月实施以来,共组织了七期联合办学,共有3317名中职学校学生参加了联合办学。支持和鼓励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与我省东西两翼和山区市县职业学校开展“2+1”等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鼓励中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班,以半工半读的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和培训。积极推行校企合作,积极鼓励学校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扩大“订单式”对口培养,将企业的生产车间引进校园,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车间参加实践。目前,我市中职学校普遍与企业、行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同时,我们认真做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方案,2008年,共对28098名中职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共发放了国家助学金3638.4万元。
(五)成人教育。
2008年,全市有成人高等教育机构5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2所。全市32个镇街成校都建设成为市级以上示范性成校,31个镇(街)的成校分别与北京大学等37所高校联合举办成人本科、大专班,在学人数达到21000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民办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有294个,各镇(街)成校和各民办成人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和新莞人培训,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和讲座,全年共培训各类在职在岗人员62万人次。全市共有27135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列第三位。被成人高校录取共20248人;共有53295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规模居全省第三位。
(六)民办教育。
至2008年底,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436所,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5所,初级中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完全中学2所,高级中学2所,多层次学校8所,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有49.15万,其中小学生39.18万,初中生7.96万人,普通高中生0.65万,中职学生1.36万,民办中小学接收了大部分非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34.65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的73.5%。 近年来,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不断深化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目前,东莞教育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前列。东莞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家 “以县为主”的教育办学体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统筹城乡发展,使市镇两级财权和事权划分更加合理,村级不再承担办学的责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效益,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月起,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初中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经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小学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级财政增加教育经常性经费投入8.4亿元。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
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东莞市在2007年7月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15所,扩建12所,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11年前,将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将东莞打造成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截至2008年底,已有麻涌中学等6所学校的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扩建规模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7所学校的建设项目已经上报市政府。停止了清溪、凤岗、桥头、横沥4镇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塘厦中学和常平中学面向以上4镇招收高一新生。
(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我们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扶持引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08年,召开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全年共清理整顿无证中小学(幼儿园)146所,全市基本消除了无证办学行为。制订并实施《东莞市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评定7所民办中小学为“东莞市三星级民办学校”。发挥民办学校奖励专项资金作用,开展先进民办学校评比,对20所以招收新莞人子女为主、规范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2005年底,东莞顺利通过省督导验收,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第四个省教育强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后,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决定》,东莞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在财政资金、政策、经验上给予支持,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对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2006年,沙田、茶山、中堂、洪梅等4镇顺利建成省教育强镇,2007年,石排、麻涌、企石、谢岗、望牛墩等5镇也通过了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实现省教育强镇全覆盖。
(五)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长期以来,东莞不同镇街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教职工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部分镇街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市财政为此增加对镇(街)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1.09亿元。为使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保障,东莞市委、市政府又决定从2007年9月起,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使全市教师工资统发机制更为完善,进一步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这两项改革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一些镇(街)教职工工资水平得到提高,稳定了全市教师队伍,促进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的协调均衡发展。
(六)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东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从2007年9月1日起,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从2008年9月1日其,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
(七)积极探索解决新莞人读书的有效办法
东莞市按照“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精神,并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采取在公办学校借读和举办民办学校的办法解决新莞人子女(即流动人口子女)读书问题。各镇(街)都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利用剩余学位尽量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为了减轻新莞人的经济负担,还规定经镇(街)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并到指定公办学校借读的农业户口新莞人子女,其父母在同一招生学区所在地有固定住址,且连续暂住5年以上,并有合法就业经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按本市普通生书杂费标准收费。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新莞人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办学校的质量,使之成为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渠道。至2008年底,东莞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有237所(含民办中职学校7所),全市中小学非户籍学生49.15万人中,在民办中小学就读的有36.21万人,占全市非户籍中小学生的73.8%。
(八)实现普及高等教育
东莞市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普通高考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7年,东莞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9%,实现普及高等教育。在此基础上,2008年高考再上新台阶,全市参加高考总人数23632人,其中普通类19803人,高职类3829人。在普通类考生中,本科以上上线总数7035人,比2007年增564人,增幅8.7%;第三批B线以上上线(总上线)人数15047人,比2007年增1772人,增幅13.3%。在普通类考生中,共录取16702人,录取率为84.3%,比全省平均录取率高13个百分点。本科层次录取8080人,专科层次录取8622人。高职类考生录取1414人,比2007年增408人,增幅40.6%,占全省录取总数的1/11。今年我市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为92人,升本科为43人,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分别排列第一、第二位。全市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53535人,每万户籍人口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312人。 (一)积极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原则,大力推进等级学校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特色学校建设以及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通过进一步探索建设优质学校的有效途径,强化优质学校建设的保障措施,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加强对优质学校建设成效的评估和对薄弱学校的整体改造,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提高省、市一级中小学比例,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化。
(二)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根据《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着眼长远,全面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点,整合原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建设,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按照全盘考虑、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市计划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27所,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校舍及其设施建设。
(三)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深化职校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产教合作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办学创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切实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教师编制标准配足、配齐、配好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和业务水平,积极培养“名师”、“名校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研究意识和能力较强、适应现代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现代教育理念,建立健全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系,不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转变教学与学习方式,继续改革考试与招生制度,完善教育评价,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创新学校体卫艺工作方法,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六)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适应全球化趋势,加强泛珠三角地区乃至国际性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教育和人才的国际对话能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国际竞争的开放性人才。不断促进教育的地区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



  • 东莞教育网的基本概况
    答: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根据办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东莞市在2007年7月颁发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按照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及省、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的标准,新建高中阶段学校...
  • 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答:2、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镇街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3、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
  • 东莞教育概况:幼儿至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与主要任务
    答: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均达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接近100%,且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超过国家标准。高中教育方面,有67所高中,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比例约为6:4,东莞中学等7所高中被评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是重点,11所重点学校覆盖66%以上在校生,开设专业多样且有省级重点,实施联合办...
  • 东莞教育网的介绍
    答:回答:东莞教育网,各级各类教育包括(一)幼儿教育(二)义务教育。三)高中教育。(四)中等职业教育。(五)成人教育。(六)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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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三)综合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四)监督、检查各镇区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镇区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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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事业单位 教研室、指导中心、教仪站、网络中心、招考办、管理中心办公室 人事科 督导室 思政科 计财科 职成科 监察室 民管科 基教科
  • 谁知道东莞教育网
    答:www.dgjy.net 东莞教育网 www.dgjyw.com 东莞教研网
  • 东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答:东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为:0769-23126198。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机构职能主要包括:东莞教育概况;市教育局主要职能;市教育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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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科普性、公益性网站。是一家提供各类安全、健康常识的网站,成立于2016年10月7日。本站免费为广大网民群众提供消防安全、急救技能、健康知识普及,任何社会群体都可以免费报名参加讲座。
  • 东莞教育网的关于学历教育
    答:学费低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比普通高校一学年的学费要便宜许多;国家承认学历: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考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国家认可:目前,已有43个海外国家承认我国自考文凭,这种认可包括学历互认和学分互认;宽进严出:不进行入学考试,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可以直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