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CIF称为到岸价不妥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0
为什么将CIF称为到岸价不妥的?

把CIF称为“到岸价 ”不妥。\x0d\x0a原因如下:\x0d\x0a1、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不是在目的港交货;\x0d\x0a2、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在装运港上的船上,买方承担的风险没有到目的港;\x0d\x0a3、虽然卖方将运输和保险的手续办到了目的港,但纯属代办性质,责任还是买方的。\x0d\x0a综上所述,把CIF称作是到岸价是不妥的。

应从风险转移这一点出发,CIF条件下, 船舷为界,至于将货运至目的港的过程,实际上已经不在卖方的成本里了。理论上是这样的,可实际中人们习惯叫到岸价

原因: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不是在目的港交货;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在装运港上的船上,买方承担的风险没有到目的港;虽然卖方将运输和保险的手续办到了目的港,但纯属代办性质,责任还是买方的。
一、出口销售中是CIF价,订单上明确了出口的货款、运费、保险。运费是从出运港口至国外的目的地口岸,报关单、发票金额均为CIF价,即全部的货款、运费、保险。其中发票是列出了各项明细,税务上计算出口退税,一定是以FOB价来做的,也就是不含运费及保险。另外的好处是金额会与报关单一致,审计向海关函证出口总额时也容易对应。
二、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的原则、依据等不一致,所以不仅仅是在出口环节,日常的增值税等税种的申报也可能出现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数字的不一致,我们实务中的处理原则也都是调表(申报表)不调帐(财务帐)。您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以离岸价(FOB价)作为记账基础,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无论出口货物采用何种价格成交的,均按实际成交价做出口收入,对以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价(C&F)成交的,按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按月办理“免、抵、退”税手续。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不得冲减内销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把CIF称为“到岸价 ”不妥。
原因如下:
1、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不是在目的港交货;
2、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在装运港上的船上,买方承担的风险没有到目的港;
3、虽然卖方将运输和保险的手续办到了目的港,但纯属代办性质,责任还是买方的。
综上所述,把CIF称作是到岸价是不妥的。

  • 为什么将CIF称为“到岸价”是错误的?
    答:【答案】:这是一种误解,误以为CIF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实际上:(1)此术语下卖方交货地点是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2)卖方承担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即转移给买方(3)货物装船后产生的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需要买方承担 ...
  • 为什么将CIF称为到岸价不妥的?
    答:把CIF称为“到岸价 ”不妥。\x0d\x0a原因如下:\x0d\x0a1、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不是在目的港交货;\x0d\x0a2、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在装运港上的船上,买方承担的风险没有到目的港;\x0d\x0a3、虽然卖方将运输和保险的手续办到了目的港,但纯属代办性质,责任还...
  • 为什么将CIF称为到岸价不妥的?
    答:原因:在CIF术语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不是在目的港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在装运港上的船上,买方承担的风险没有到目的港;虽然卖方将运输和保险的手续办到了目的港,但纯属代办性质,责任还是买方的。一、出口销售中是CIF价,订单上明确了出口的货款、运费、保险。运费是从出运港口至国...
  • 为什么把CIF称作到岸价是错误的?
    答:因为CIF到岸价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目的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通常是指FOB+运费+保险费。首先,从交货地点来看,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其他两个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解释。CIF价格条件下的卖方交货地点不是目的港,而是装运港。它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价格术语。...
  • 我们说将CIF称作“到岸价”是错误的,这主要是因为。
    答: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卖方不负担将货物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责任和费用===卖方承担的风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即转移给买方
  • CIF为什么不能被称为到岸价?
    答:说CIF不是到岸价格有以下几点因素:1、 从交货义务的完成界定来看: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其他两个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解释。CIF价格条件下的卖方叫过地点不是目的港,而是装运港。只要卖方按期约定地点交货并提供合同约定的提单等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至于货物何时抵港,除非卖方在合同中做...
  • 进出口业务的题目:为什么说把CIF称作“到岸价”是错误的?
    答:任务占坑
  • 为什么不能把CIF称为“到岸价”?
    答:说CIF不能叫到岸价的人,是在吹毛求疵,把 CIF说成到岸价 已是惯例,总之,你下次听到到岸价,就理解成CIF就对了。
  • 为什么不能称“CIF”为到岸价?
    答:CIF不是到岸价还因为CIF的风险转移界限也是装运方船舷而不是目的港。例如,采用CIF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如果载货船舶在尚未驶离装运港就触礁沉没了,买方是无法向卖方提交索赔的,理由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买方只能依据保险合同合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说明卖方对于风险并不负责至目的港,即...
  • 将CIF术语称到岸价有何不妥,为什么?
    答:应从风险转移这一点出发,CIF条件下, 船舷为界,至于将货运至目的港的过程,实际上已经不在卖方的成本里了。理论上是这样的,可实际中人们习惯叫到岸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