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自建房可以改成我未婚妻的名字吗
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
当事人想过户住房给未婚妻子,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你好,如果是农村的自建房,要村委会批准才可以建,建成后有证,但老婆只能挂在户口上,不能加建房土地证上。
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想过户住房给未婚妻子,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答: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想过户住房给未婚妻子,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答:给你一个666的赞,真爱啊。因为未婚妻发的是严重的婚前抑郁症,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结婚,那么日后他们不会幸福,也会一地鸡毛,同时也是爱她,心疼她,想陪她一起走出来,所以才取消婚礼。01、未婚妻的父母离婚从小缺乏安全感,从而患上深度的婚前抑郁症。看到很多网友猜测未婚妻发的报告是怀了其他人的宝宝...
答:从长远来看还是自建合适,现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随着物业税的开征,个人养房成本肯定会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地皮肯定会升值,比现在购置房产更为合适,还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自行设计。
答: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
答: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想过户住房给未婚妻子,需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然后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