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2011)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5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或者指派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本机构工作人员、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并对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乡镇(街道)确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第四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的方式应当与其从业资格相适应。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受法律保护。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支持和督促所属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律师协会等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所属成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第七条 鼓励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鼓励高等院校师生、科研院所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或者指派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本机构工作人员、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并对法律援助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乡镇(街道)确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第四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的方式应当与其从业资格相适应。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受法律保护。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支持和督促所属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

  律师协会等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所属成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第七条 鼓励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鼓励高等院校师生、科研院所人员和其他社会成员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第二章 范围和方式第八条 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因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八)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九)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十)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第九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第十条 人民法院依法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第十一条 法律援助的方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2011)
    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基本信息
    答: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公告第53号中宣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这部法规名为《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1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这部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对湖南省的法律援助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该条例的出台...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或者减收费用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根据本...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
    答: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其工作遵循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这些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刑事辩护和代理等服务。法律援助人...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范围和方式
    答:湖南省的法律援助条例针对公民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第八条,当公民因经济困难而在以下事项上遇到困难,如寻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抚恤金、赡养费等,或者因见义勇为、工伤事故、家庭暴力等权益受损,以及使用伪劣产品或遭受环境污染事故等,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经...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法律援助人员、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_百度知 ...
    答:湖南省的法律援助条例详细规定了法律援助人员和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人员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受援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请求国家机关和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依法获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在必要时查阅、摘抄和复制相关...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程序
    答: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在第三章详细规定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实施流程。第十二条,公民若需法律援助,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若同时向多个机构申请,将由最先收到的机构受理。如果法律援助机构间对案件有争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会指定受理。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告知当事人经济困难...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第二章 范围和方式
    答: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第九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第三章 程序
    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第十三条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