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7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吗?

宅基地是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使用权是家庭的,而不是个人的,申请宅基地时是以家庭的身份申请的,那么只要家庭存在使用权就是永久性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尚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限作出限制。那么就应当理解为永久性的。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将收回的。如果盖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一、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

宅基地通常会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固定年限不超过70年;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健康而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首先要明确土地属于国家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二、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宅基地如何过户

宅基地过户一般有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赠与的,一种是买卖交易的。

1、宅基地赠与过户要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宅基地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宅基地赠与需要交纳的费用: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4、买卖交易的只要交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就行了,不管怎么样,在转到名下后想出卖的话,都会有营业税和个税的。



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宅基地通常会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固定年限不超过70年;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健康而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首先要明确土地属于国家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扩展资料:

宅基地如何过户

宅基地过户一般有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赠与的,一种是买卖交易的

1、宅基地赠与过户要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宅基地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宅基地赠与需要交纳的费用: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4、买卖交易的只要交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就行了,不管怎么样,在转到名下后想出卖的话,都会有营业税和个税的。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不超过七十年;那么我们农村自己盖房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多久呢?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农村集体身份获得的,是可以世代使用的。按理说,是可以永久使用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是你有农村集体成员的身份。

一、如何失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一般有两种情况,你就会失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一你不是农村集体成员身份,也就是说你迁户口了,把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了;二是你不在农村居住了!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就会失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失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代表失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依然拥有房屋,但是房屋的翻新、改建等会受到限制,等房屋自然倒塌,你也就失去宅地基的使用权了。

二、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另外大家关心的就是,本来盖这个房子宅基地就没有使用权证的怎么办?

符合一户一宅也符合村内规划,但就是没有审批下来证:补办手续,正常确权!

其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对违章建房有了新的规定,但是政策还未定下了,大家可以先睹为快,做到心中有数。对于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新的规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

  •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答:法律分析: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宅基地通常会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固定年限不超过70年;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健康而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首先要明确土地属于国家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
  • 宅基地土地使用期限一般是多久?
    答:(2)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使用期限是永久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
  •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是永久的、具有永久使用性的特点。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使用权是家庭的,申请宅基地时是以家庭的身份申请的,只要家庭存在使用权即永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宅基地通常会分为...
  •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答: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没有年限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
  •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答: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除去人为因素导致宅基地消灭的可以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话要及时办理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
  • 我国村子里的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吗?
    答:农村宅基地并不是永久的。以下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等。二、宅基地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
  •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答:农村宅基地对于集体来说是永久的,对于村民个人还是并不是永久的。以下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如下: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比如你建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
  •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吗
    答:农村宅基地并不是永久的。以下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等。《土地管理法》第...
  •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吗
    答:农村宅基地不是永久性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并非永久,存在几种情况下宅基地会被收回:1、农户建房后房屋倒塌或拆除两年未重建,集体组织将收回土地使用权;2、农户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将丧失宅基地使用权,但原有房屋仍可使用直至自然损坏;3、通过转让或购买房屋而使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需按规定...
  •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答:宅基地不是永久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