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2月10号上班,可是我打算自离,就旷工3天没去,离职日怎么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9
劳动法旷工是连续3天算自离还是一个月3天就算自离

劳动法没有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的规定。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既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又不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对旷工的处理,过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
现在,对职工旷工的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是内容合法,二是公平,三是经过全体职工讨论,制定过程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参与,且经过公示。
关于旷工时间计算问题,旷工,自然是指工作日,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不上班,对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5号)曾明确规定,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内容: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奖 励
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 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
第九条 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 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处 分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第十六条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第十七条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降,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第二十三条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四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各级劳动部门有权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没有规定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周六日不上班也不算矿工。
所谓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这里的正常工作日显然不是周六日。
旷工,是指工作日,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不上班,不算矿工,对此,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5号)曾明确规定,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自离就直接不上班就好了,还算什么日期呢,为什么要算离职日呢,反正你都不上了,而且还旷工好几天,所以是不是就不上就行了,如果你还有公资要开的话,那就要递交离职申请单,批准你后一个月就自动离职了

旷工,不存在离职日。

旷工三天没去,是不算离职的,要15天以上啊!

你要确定那一天不知为啥,劳动法规定,员工自离,单位可以作为旷工,然后扣除全部工资,所以你定哪一天无非是算工资,没有用。

别逗了,全国每一个地方能正常开工的,除了强险工程

  • 应该是2月10号上班,可是我打算自离,就旷工3天没去,离职日怎么算?
    答:自离就直接不上班就好了,还算什么日期呢,为什么要算离职日呢,反正你都不上了,而且还旷工好几天,所以是不是就不上就行了,如果你还有公资要开的话,那就要递交离职申请单,批准你后一个月就自动离职了
  • 什么是自然月?如果2月10号上班开始计算,到几号算一个自然月?
    答:放假不算的,自然月就是一个月的1号到最后一天,比如1月1号 到1月31号就是一个自然月,实际要减去双休日,如果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假期,那么这个时间是不能够算违规的,也就是说一个自然月应该是按照一个月的天数减去放假的天数就是一个自然月了。
  • 2020年2月10号上班吗?
    答:2020年2月10日是正常工作日,应该上班。首先,我们需要明确2020年2月10日这一天在一年中的位置。2020年是闰年,2月有29天,所以2月10日是该月的第10天。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这一天是工作日,即人们需要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去上班。其次,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节假日安排,但通常情况下,2...
  • 厂里上班2月10日上,几号厂给交社保
    答:当事人十号入职,在次月十号前缴纳社保都是合法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新员工入职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保,当事人十号入职,在次月十号前缴纳社保都是合法的。有些企业会在员工入职当月为其缴纳社保,但大多数企业会选择在次月十日前为员工缴纳社保,因为这样即不违法,也对员工有较充...
  • 2月10号上班,老板从二月10号到3月10号一个月,三月十号到四月十号一月...
    答:这样子计算也是可以的,毕竟满30天给你计算。但是有一些单位的话呢,是从2月10号到二月的28号g为一个月,然后三月份再重新开始g这样的g起来呢,我觉得比较好算数一点。
  • 2024年春节法定假日是2月10-12日,如何调休上班?
    答:春节期间的放假安排如下:2024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共7天,其中2月17日和18日通过调休的方式来补足工作日。春节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它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如贴窗花、放鞭炮、发红包、挂年画、穿新衣等传统习俗,各地都有独特的庆祝方式,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深厚文化底蕴。总的来说,2024年的春节法定假期...
  • 我公司2月10号上班,2月18号最后一天上班.(被辞退)2月工资如何算?公司只...
    答:你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啊,如果你是过年前入职的,那么法定节假日的3天应该是给你工资的,如果你是2月10日入职的,那么18号离职是不支付给你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工资。如果你是过年前入职,你2月应该拿到两种计算方法的工资:1、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内需含法定节假日的带薪工资);2、月工资-未出勤...
  • 我是2月10号来公司的,月工资是1400,我们是每个月八号发工资,那请问3月...
    答:3月8号发的工资应该是2月1号至28号的,月薪1400除以22天(30天-8天休班),每天63.6元,减去休班,你2月份实际工作14天,只能发890元,如果你们公司仁义的话,会把4天休班的钱也发给你。顺便问一下你们是什么公司,还要人吗?我想换个有双休日的工作....
  • 我们工厂每月休息2天,我2月10号上班的,那么2月份的工资怎么算呢_百度...
    答:一般情况下,你们公司应该是30天(月休2天已经是不合法,或者给加班费了还行)算一个工资结算周期。那么2月份因为你没上全天就是有几天算几天的工资。大概是:你的工资/30*2月上班天数
  • 想请问 新年放假至初七,初八2011年2月10日上班 紧接的2月12-13日星期...
    答:周六要上班的,百度“日历”,里面有详细的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