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中包含哪些法律规则?

民法典》1254条:物业服务企业的“晴天霹雳”,高空抛物,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高空坠物”被喻为“城市上空的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断鹏飞,房地产企业蓬勃发展,房屋越建越高,让人行走在大街上难免忐忑不安。近年来,高空坠物砸死人现象亦是屡见不鲜,真是“祸从天上来”,而这类案件往往因无法找到“侵权人”而只是获得少许补偿,而导致多少受害家庭维权无门。《民法典》昨天中国历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典,比《侵权责任法》等更具科学性、权威性,《民法典》1254条给受害家庭维权带来曙光,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的涵义如下:过错推定原则。即对于具有该义务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职责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如下: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群众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一、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源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因契约而生,甚至是依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生活的一般常识,但最终都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负担。

二、安全保障人不能因双方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或一方当事人的提前告知而免除。

三、安全保障义务的形式,大致包括警示、告知、照顾、安保措施等其具体内容则应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四、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安全保障义务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应由受害人来承担,因为,安全保障义务本身就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而创设的。

五、安全保障义务仅在防范危险的义务是合理且可能的情况下才被课加于行为人,不能苛求不高度防免义务,因而并不要求确保危险被完全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民法典1198条
    答:民法典第1198条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他人损害时,需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免责事由和法律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法典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答:民法典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
    答:法律主观:安全保障义务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下基于公平、正义的需要而得出的,是一种法定义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
  • 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
    答: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如下: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群众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一、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源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因契约而生,甚至是依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生活...
  • 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
  • 民法典1198条规定原文是什么
    答:解读:《民法典》第1198条是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本条规定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第1款的修改,在列举式中增加了机场、体育场馆这两类典型的公共场所,另外将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表述由原来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调整为“经营场所、公共...
  • 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
    答:法律分析: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履行安全警示告知义务,安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义务。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安全装置老化、老旧而管理者、经营者放任不管,不履行维修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者、经营者同样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出租人对承租人有安全保障义务吗
    答:法律分析:有。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房屋所有人对于其所出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必须确保无危及人身安全、生命健康、财产权益的潜在危害因素,对于房屋内设施的安全隐患具有相应的维修、更换保障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
  • 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范围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
  • 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规定
    答:一、安全保障义务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二、员工如何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项目工人: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