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2
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的认识

法律分析: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积极退赃、海外追逃与劝返等亦具有显著作用,更能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条 有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
(一)在初步核实阶段,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时主动投案的;
(二)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
(三)因伤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投案,先委托他人代为表达主动投案意愿,或者以书信、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表达主动投案意愿,后本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处理的;
(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潜逃后又主动投案,包括在被通缉、抓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五)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有关机关抓获的;
(六)虽非完全出于本人主动,但经他人规劝、陪同投案的;
(七)其他应当视为主动投案的情形。

法律分析:该规定是党和政府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与每一名同志一次反省自我,认识自我,洗心革面的机会,教育引导有违纪问题的同志及时回到遵纪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是警醒亦是挽救,是对下一步为民服务,牢记宗旨,踏实工作的一次教育和鞭策。
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主动投案,是指:
(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主动投案既包括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的情形,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的情形。
第四条 有关人员主动向其所在党组织、单位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向有关巡视巡察机构投案,以及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视为主动投案。

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有关事实和证据经查不实,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他不为所知的犯罪事实,此种情形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除了如实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不同种罪的犯罪事实,则应当认定为自首。如系同种罪行的,则不能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
    答: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有关事实和证据经查不实,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他不为所知的犯罪事实,此种情形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除了如实交代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不同种罪的犯罪事实,则应当认定为自首。
  • 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 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规定
    答: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条 有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一)在初步核实阶段,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时主动投案的;(二)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
  • 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法律分析: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査、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
  • 纪检监察关于主动投案规定的认识
    答:法律分析: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从实践来看,通过规范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政策教育,感化、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从实践来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处理主动投案工作,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避免投案变投机。各地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处理主动投案工作。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试行
    答:法律依据: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査、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讲解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条 有关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主动投案:(一)在初步核实阶段,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时主动投案的;(二)在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三)因伤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核实、程序、时间、范围权限、办理时限。1、核实 有关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主动投案的,上述部门应当立即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接待,核实其身份信息,简要了解拟交代的问题投案事由等,做好简要记录,并向本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报告。2...
  • 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主动投案的规定
    答: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主动投案的规定,是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尚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发现之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问题,并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机关对主动投案的规定,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这一规定鼓励涉事人员主动交代问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