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1、尘肺病(1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3、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9、职业性肿瘤(8种)10、其他职业病(5种)

截至2019年1月,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18种,调整后职业病仍分为10类。
按照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白斑,爆震聋,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环氧乙烷中毒,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冻伤,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股静脉血栓综合征、
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鉴定流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
7、开鉴定会
8、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9、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扩展资料: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 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多少种
    答:法律分析: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为...
    答: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l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l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3)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
  • 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不包...
    答:2002年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EB0023108号)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13种法定尘肺病,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疾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 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
    答:根据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如下:(一)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
  • 职业病目录有几类几种
    答: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
  • 我国现行的法定职业病有
    答: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一、尘肺。具体包括: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
  • 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
    答:法律主观:职业病的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部门联合规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法律客观: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
  • 法定职业病目录有几类几种
    答: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谁规定?
    答: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答:2002年4月18日,国家卫生部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共115种,其中:第一类职业病为:尘肺,共有13种;第二类职业病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种;第三类职业病为:职业中毒,共有56种;第四类职业病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有5种;第五类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