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北宋时女性的社会地位是怎样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30
宋代女性的地位

文章标题】 王扬:宋代皇家女性的法律地位

【关联词】隋唐宋元 【类别】论文
【来 源】转载1 【作者】王扬 作者所有文章



中国古代的皇家女性属于全体女性中的特殊群体,其所享有较高的法律地位不是一般女性所能企及的。其所具有母权的烙印,是我们研究母权在古代高涨时不能遗漏的话题。所谓女主临政,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必然产物,指后妃手握国家大权,执掌朝政,与皇帝共同听政,有时甚至成为实际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国家政治需要女主,二是女主临政期间为国计民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唐朝武则天、仁宗朝刘太后、哲宗朝宣仁高太后,不但能及时挽救国家政治于危难之中,而且为政期间颇有政绩。之所以称宋代为母后临政,是因为宋代参与政治者皆是母后,其中有母亲和祖母,而且母后临政的方式为历史和法律所普遍承认;相反,以妻子身份参可朝政处理的遭到世俗的激烈反对,尽管在历史上也有政绩,因为以妻子身份参与处理政务,并不为世人所普遍接受,武则天的临政便说明了这一点。
先朝女性为政的“故事”成为母后临政的法律依据。自从夏启开创历史上帝位传子的先例之后,每朝每代政权以传子为正途,而以传女为篡夺。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设计师笔下的精心描绘。尽管没有国家成文法确立政权可以由女性掌管,同时作为早期舆论,也反对女人参政,但事实上政治生活的需要,使得女性参与国家政权有了习惯法上的依据。这种习惯法以“故事”的形式在历史广为存在。事实上,宋代母后临政的依据是“故事”。徽宗朝向太后,徽宗立,“请权同处分军国事”。高宗时期的孟太后两度听政全是依据前朝故事。宋朝末年大臣所册立太后,皆是依据历史上的故事。母后临政的“故事”,以习惯法的形式广泛存在于女主从临朝到处理政务的过程中。当习惯法形式的故事和皇帝颁布的诏令有矛盾时,一般情况下故事服从诏令。清代《大清会典》最终将母后“垂帘听政”写入典章,成为一代大典,表现出统治者对母后临政的承认。母后执政作为国家政治制度,载入典章,从此完成了女主临政法律依据上的从习惯法发展到国家成文法典的发展过程。同时说明女主临政虽然带来了负面影响,但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机构的日益完善,铲除其带来负面影响的根源,女主临政最终会成为国家政治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发展结果,与宋代母后成功主政,官僚机制中成功解决母后临政所带来的消极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宋代母后有习惯法和皇帝诏令作为临政依据,法律赋予三后制的敕权,保障了母后的顺利临政。
宋代女主临政是封建社会女性参政的最佳形式。九位临政母后,能够自觉约束外戚势力;统治集团从管理机制上加强对外戚势力的管理和监督,使得宋朝母后临政均未出现外戚干政的局面,成功解决了女主临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外戚干政的问题。宋代母后依据身份涉足政治,依靠一批素质较高的士大夫建立起来的官僚体制的配合,凭借自身的文史知识,加上多年来对政事的睿智观察和政治经验的积累,对皇帝处理政事方针的把握和对时局的了解,化险为夷,使宋代政权能够顺利交接而无政权颠覆之险。


摘 编 人:刘馨


宋代女人的地位
现在有相当的人自以为是或深信宋明理学是迫害妇女的开始与典范。认为宋朝女人地位极其卑微低下,什么“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妻纲”,还有“男女授受不亲、笑不漏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洁牌坊、裹脚布、宋朝都是小脚老太太”等等贬低之词都赠给了宋朝的女人们。一些人在根本没读过宋明理学一本书的情况下对宋明理学大加抨击,以朱熹骂显示自己的高明。这些人根本就不懂宋朝的历史背景。甚至一本宋朝的书都没有看过。

首先朱熹的影响有限,他的学说并不被宋朝当局所重视。他一生可以说郁郁不得志,所以才讲学。他只是“白鹿洞书院”一个讲学的学者,而那时没有广播、电视,能听到看到他学说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就是现在信息时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个最著名的学者他的学说能影响到多少人?他连在野党派都不是哪来那么多人支持。就是现在中国领导人大力宣扬提倡的什么理论,也影响有限。朱熹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影响到宋朝女人们的命运?其次一个时代学者大力宣扬提倡什么,那这个时代的现实情况正好和宣扬的相反。如学者提倡要计划生育,那是因为我们的人太多了。宋朝的女人什么样呢?其实宋朝的妇女是相当开放有地位的。从宋朝书里及诗歌里可以看出宋朝的妇女是有相当地位的。“胭脂虎”、“河东吼”等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打丈夫,吓得丈夫满街跑。当然那么厉害的女人毕竟是属于及少数。但也出中窥得宋朝的女人了不得呀!

《梦梁录》:“在五间楼前大街坐瓦铺瓦前,有带三花点茶婆婆,敲响盏灯掇头儿拍板,大街游人看了无不哂笑。”这表明宋朝老太太的开放、爱美、思想活泼敢于出风头。宋朝老太太很会做买卖。老太太都如此,年轻的女人更是如此。“白头老媪簪红花,黑头女郎三髻丫。”宋朝诗歌里也见宋朝老太太头上戴花的诗句,可见宋朝老太太是爱美的,勇于追求美的。黑头女郎三髻丫也表明宋朝小女孩天性的可爱。宋明礼教并没有束缚住女人的天性,宋朝女人思想并不保守。“插花野妇抱儿至,曳杖老翁扶背行。淋漓醉饱不知夜,裸股掣肘时欢争”宋朝农村妇女有了孩子后也戴花爱美,也和男人们吃喝玩乐。哪有那么多的礼教束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宋朝农村妇女也像宋朝农村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宋朝农村女人也是半边天。

“岸边两两三三,浣沙游女,避行客,含羞笑相语。”宋朝的年青女人们也出门,也欢笑并漏齿。“郎意浓,妾意浓。油壁车轻郎马骢,相逢九里松。”谁说宋朝女人保守不出门,宋朝女人也大胆约会,勇于追求爱情。“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止白天约会,晚上也约会。“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男女情透意合,才子佳人的美妙和谐。“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以多。”年轻的女人相思、想找个好郎君是很普遍的。“两情未许谁最先?”哪知道这男女之情是谁先动的心。男女的爱情是平等的。

宋朝涌现了大量杰出优秀的女性,李清照、朱淑真等有名的才女。宋朝著名的女诗人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小女子的细腻情丝感慨,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令男人汗颜的大气豪迈的诗篇。受到良好的教育即柔美又钢强这就是宋朝的女人!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自在战场上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打气助威,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宋代名妓聂胜琼爱上一位叫李之问的官员。并给他写下一首情诗《鹧鸪天》:“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后,别个人人第五程。寻好梦,梦难成,况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帘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李之问回到家后,这首诗被他妻子读到,她竟拿出自己的嫁妆私房,让其夫把聂胜琼娶回来。多么善良、有同情心、有爱心,通情达理的女人呀!女人同情女人,大爱战胜了自己的私心。这就是宋朝的女人!

苏轼纪念老婆的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成为千古名篇,令千百年后的人们读起来都感动万分。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深情怀念,可见宋朝女人的持久魅力与可贵,做宋朝的女人是相当幸福的。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是宋朝优秀男人对宋朝女人的一往情深。可见这宋朝女人的万分的迷人美丽。

在满清高压统治下中国的女人还有男人才成为变态人的。在满清时《金瓶梅》才成为禁书的,束缚中国女人的朝代是清朝不是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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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整个封建时代的家庭生活中,妇女一直处于依附的地位,两宋时期是理学产生确立的时代,程伊川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惊人之语留给人一个两宋时期是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时期的印象。我们就以《宋刑统》的规定为准,从家庭生活的角度来看一下宋代妇女所处的地位。

一、妇女在未嫁时母家的地位

妇女未嫁时与父母兄弟同居,为“在室女”。由于儒家的礼教重视长幼有序,所以宋代妇女在母家的地位是按长幼辈份的差别,而享有一定的权利。《宋刑统.斗讼律》规定:“诸殴兄姊者,徒二年半,伤者徒三年,折伤者流三千里,刃伤及折支若瞎其一目者绞,死者皆斩,詈者杖一百。……若殴杀弟妹及兄弟之子孙、外孙者,徒三年。以刃及故杀者,流二千里。过失杀者,各勿论”。这可以看出,《宋刑统》对殴兄姊比殴弟妹所作出的惩罚要重。这就说明在家庭中兄弟姐妹间的尊与卑还主要是依据“长幼”而定,不是完全由“男女”来划分的。

在宋代,“在室女”还有一定的继承财产的权力。《宋刑统.户婚律》中有“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娉财。姑姊妹在室者,减男娉财之半”。人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财产状况所决定的,宋代妇女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室女”在母家具有一定的地位。

二、妇女出嫁后,在夫家的地位

《礼记.婚义》说:“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婚姻是两姓两家的事情,不是个人的事情。结婚后,妇女脱离了父宗加入夫族,便成了夫家的人。在夫家,妇女受到族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地位低下,可说毫无自由。

1、一夫一妻制的虚假性

宋代的法律承袭唐律,把一夫一妻的原则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但是古典的一夫一妻制对于妇女来说是一夫一妻,但对于男子来说却并非如此。因为在宋代时,不仅妾媵制度是合法的,外室也开始合法化。

妾媵制度,是男子公开的多妻制。所谓媵,起初是指随同女子出嫁的妹妹或侄女,到战国以后,随着这一婚姻习俗被淘汰,媵成了妾的一种。妾是男子在正妻之外娶的女人。《宋刑统》中有“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的说法,说明在宋代妾媵是合法的,且是按男子的社会地位来设的。《宋刑统.斗讼律》规定“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若妻殴伤杀妾,与夫殴伤杀妻同。过失杀者,各匆论”,“诸妻殴夫,徒劳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死者斩。媵及妾犯者,各加一等。过失杀伤者各减二等。即媵及妾詈夫者,杖八十。若妾犯妻者,与夫同,媵犯妻者,减妾一等,加凡人一等。杀者各斩”。这两段文字充分说明了妻与媵、妾在法律上的地位。妻比媵高一等,媵比妾又高一等,而妻比夫在法律地位上低二等。充分说明了宋代家庭中夫妻地位的不平等性。

外室,最初叫外妇。指未经媒妁之言和明媒正娶而私下结合的男女。外室现象自古有之,但到宋开始趋于合法化。在《宋史》卷328《李清臣传》有这样的记载:宋哲宗有一次驾幸楚王宅第,一妇人拦道呼叫,控告李清臣谋反,经查,这一妇人是“澶州娼为清臣姑子田氏外妇者”。这个外室之所以能拦官轿告做官的亲戚,肯定是与丈夫的亲属经常接触,并在接触中发生矛盾,因而才会诬告李清臣。这一现象表明自宋代起,外室就成了男子合法的妾室。这一合法化充分说明宋化妇女不能干涉丈夫的私生活,处于男子的依附地位。

2、离婚制度的单向性

宋代有三种离婚方式:“七出”、“义绝”和“和离”。由于在当时,婚姻当事人没有婚姻的自由,婚姻是为男方家族“娶媳妇”,所以这几种形式的离婚,无一不是从男方家族利益出发所确认的规范。而且体现了男方的单向性。

⑴、“七出”

“七出”是古代法律根据夫家需要规定的七个弃妻条件。最早见于《大戴礼》“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到了宋代《宋刑统》规定“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妬忌,七恶疾”。虽然前后顺序和用词略有差异,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为什么把这七事做为出妻的理由?《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对此作过具体解释“无子弃,绝世也;泆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从这解释来看,无一不是从维护男方家族利益提出。虽然在礼制和法律上没有不许弃妻的特定情况“三不去”《宋刑统》中也有关于“三不弃”的规定“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取无所归”,宋代法律又把“妻无子者听出”具体化为“妻五十以上无子”,但对妇女来说还是单方面的,因为没有对等的“休夫”的律条存在。反而认为“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若背夫出走将受到严惩“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说明妇女在夫权下是毫无地位的。

“七出”之条中的内容除了盗窃一条是妇女本身的过失外,其它几条都夫家逐黜媳妇的借口,其基本目的在于维护“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婚姻目的。宋仁宗时,大臣富弼说:“今匹庶之家或出妻,亦须告父母。父母许,然后敢出之。”这说明,婚姻中夫妻两人的情爱和意志是毫无地位的。尽管儿子和媳妇感情好,父母不喜欢她,媳妇也得被离弃,儿子和媳妇感情再不好,父母喜欢儿媳,终身也不许离婚。宋代诗人陆游及其前妻唐婉就是很有代表性的范例。这说明妇女在夫家除了夫权外还有沉重的族权压在身上。

⑵、“义绝”

“义绝”,是指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及其亲属做出有违夫妇之义的事情,法律便强制离婚,当事人不主动离婚,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宋刑统.户婚律.和娶人妻》规定“①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②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③及妻区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④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⑤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对义绝的规定,粗看是双方面的,是维护家族亲属关系为中心,为巩固封建伦常观念和封建家庭秩序而设。但细看其条款应会发现,“义绝”的中心仍是男家,仍是不平等的。在“义绝”的五种情况中,只有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平等的,而其他几种都是不平等的,妻子对丈夫的亲属只要有詈、伤的行为就构成义绝;而丈夫对妻子的亲属要有殴杀等事实才属义绝。妻子只要与丈夫缌麻以上的亲属奸,就构成义绝;而丈夫要与岳母奸,才属义绝。只有妻欲害夫构成义绝的规定,而无夫欲害妻的对等规定。显然,义绝的律师文也是“夫尊妻卑”一边倒的。

⑶、“和离”

“和离”是指,夫妻关系不好而又双方愿意离婚,对此法律予以认可。《宋刑统》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又云“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单从律条上看似乎夫妇双方处于对等的地位,但在实际中却并非如此。因为在封建时代,妇女没有从事有社会意义的公共劳动,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是依附于丈夫的。而且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宋代案例集《清明集》中说“夫有弃妻之理,妻无弃夫之条”,可见从法律上对妇女的离婚请求权也是不予以承认的。再加上妇女对丈夫的依附,“七出”之条对妻的制约,使得妻只能终屈服于夫,尽力求得夫的垂怜,岂敢与之不相和谐和呢?所以看似最平等的“和离”其实际也是倾向于夫的。和离的前提必要男方同意离婚,而男方要离并不必须取得女方的同意。例如《水浒传》中林冲被发配之前,怕误了张氏青春写了休书,并没取得张氏的同意,仍然有效。这虽是小说描写,无疑也是实际生活的反映。

宋王荆公之次子名雱,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庞氏女为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类己,百计欲杀之,竟以悸死,又与妻日相斗哄,荆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妇无罪,欲离异之,则恐其误被恶声;遂与择婿而嫁之。

可见离婚妇人的名声不好听。《谈苑》卷一:王雱丞相舒公之子,不惠,有妻未尝接其舅姑,怜而嫁之,雱自若也;侯叔献再娶而悍,一旦而献卒,朝廷虑其虐前夫之子,有旨出之,不得为侯氏妻。时京师有语云:“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兵部死后休妻。可见寡母虐待庶子,连皇帝也拦不了,只能代其夫下旨休妻了事。

三、妇女作为母亲在夫家的地位

宋代妇女在刚为人妻的阶段是地位最卑下的时候。在为人母之后,特别是有儿子之后其地位开始呈上升趋势,在儿子长在娶妇之后(在其晚年),其地位是颇为优越的。

《宋刑统》中的“十恶”恶逆、不孝两条都是有关长辈的。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不孝“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在这两回事条上母亲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寡母,在宋代如果做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去世,而母亲尚存的话,寡母就成为继任的家长。虽然有“夫死从子”之说,但在事实上,寡母对子女有很大的权威,子孙在只有母亲时,也有能分家产或外搬居位。寡母有管理家产及约束子孙有得分居的权力。甚至有对子女有主婚的权利。在北宋宋仁宗时的刘太后以“母后”身份摄政,便是“母权至上”的鲜明的例子。陆游与唐婉的故事,一方面体现了“已嫁妇”的不自由,但从另一个角度,也充分体现了“为人母”的权威。

宋代妇女的家庭地位,是有“长幼有序”和“孝”的基础上的男尊女卑。初为人妇的妇女地位的低下,正在于她不论有性别上还是有辈份上都处在最低的地位,所以受到族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而寡母地位的优越,也是因为她失去了夫权的束缚,更因为她辈份上的优势所造成。所以研究宋代妇女地位决不能简单的从“男尊女卑”来概括,要看到它的复杂性。

  • 互动问答:北宋时女性的社会地位是怎样的
    答:综上所述,北宋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多元且复杂的,受到法律、礼教和社会习俗的共同影响。在家庭中,女性的地位由其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辈分决定,而非单一的性别因素。
  • 互动问答:北宋时女性的社会地位是怎样的
    答:宋代妇女的家庭地位,是有“长幼有序”和“孝”的基础上的男尊女卑。初为人妇的妇女地位的低下,正在于她不论有性别上还是有辈份上都处在最低的地位,所以受到族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而寡母地位的优越,也是因为她失去了夫权的束缚,更因为她辈份上的优势所造成。所以研究宋代妇女地位决不能简单的从“男尊女卑...
  • 女性在宋朝的时候社会地位怎么样,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9. 宋朝女性的劳动具有社会性,她们在家庭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提高了社会地位。
  • 宋代的妇女社会地位怎样,她们对于婚姻有怎样的观念?
    答:所以宋代的女性获得了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这极大的提高了女性的文化素质,同时促进了女性自我认知的提升。宋朝出现了一批在诗词绘画等领域杰出的女性,且博古通今的知识女性在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出现。一个国家女性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女性在这个国家的社会地位。 宋代法律制度的完善也为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了保...
  • 宋代妇女的社会地位
    答:女性地位其实在南宋以前还是可以的,虽不能与盛唐时代尊重女性地位,允许婚姻自由相比较,但在宋初,整体上也延续了唐代遗风,但是时移世易,随着南宋礼教之风逐渐严厉,史书,朝廷推崇女子从一而终,坚守贞操。女子逐渐失掉了在社会上的地位,女性通常不能再婚另嫁,还要裹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被深锁...
  • 中国女性在宋朝地位如何?
    答:在宋朝的时候,女权基本很低(相对的有些行业是很高宋朝女性的婚姻自由和家产继承权),缠足始于隋,兴于宋,三寸金莲就是由宋朝开始大规模兴起,如果一个女人觉得自己快要失身了或者马上就要失身了,那么男人们就会提倡女人悬梁自尽,或者咬舌自尽,投井自尽,总之,头可断,血可流,贞操不能没有。没有...
  • 女性在宋朝的时候社会地位怎么样,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宋朝的女性在这个时期不仅仅为家庭开枝散叶,她们也开始进入到社会劳动中来,开始从事手工业以及一些商业活动,农业、手工业中涌入了大量的女性,因为女性在社会生产中成为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也对宋朝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因此她们的地位也随之的提升了。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几乎每个阶级的女性从小的...
  • 宋代女性的地位
    答:其实宋朝的妇女是相当开放有地位的。从宋朝书里及诗歌里可以看出宋朝的妇女是有相当地位的。“胭脂虎”、“河东吼”等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打丈夫,吓得丈夫满街跑。当然那么厉害的女人毕竟是属于及少数。但也出中窥得宋朝的女人了不得呀! 《梦梁录》:“在五间楼前大街坐瓦铺瓦前,有带三花点茶婆婆,敲响盏灯...
  • 宋代女性地位与现代女性的差别
    答:1. 宋代女性地位与唐代相类似,尤其是在北宋时期,由于程朱理学刚刚开始兴起,女性仍享有相对较高的地位。例如,著名的“河东狮吼”故事中,女性角色强大到能够让男性四处逃避。这种现象反映出,当时的女性社会地位并非完全被压制。2. 在宋代,出现了许多杰出的女性人物,如李清照、朱淑真以及陆游的第一任...
  • 在哪个朝代女性的社会地位更高
    答:在宋朝,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宋朝时期,商业繁荣,政治环境宽松,文明程度较高。在北宋的皇陵中,皇后是与皇帝合葬的,这反映了北宋后妃政治地位的提升,也是皇后的政治地位因封建礼法的认可而在陵寝制度上的体现。河南巩县有二十一个后陵,其建制与帝陵相同,只是规模略小。此外,从真宗时期的刘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