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权益包括哪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4
问题一:病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 病人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病人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病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医务人员要向病人说明拒绝治疗对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如果医院计划实施与病人治疗相关的研究时,病人有权被告知详情并有权拒绝参加研究计划。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 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医院应依病情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价、医疗服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前,必须先交代有关转送的原因,及可能的其他选择的完整资料与说明。病人将转去的医疗机构必须已先同意接受此位病人的转院。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病人有比较和选择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治疗方案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病人了解和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病人同时还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因为病人从到医疗机构就医开始。即已行使监督权。
7.病人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按照病人的病情,可以暂时或长期免除服兵役、献血等社会责任和义务。这也符合病人的身体情况、社会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
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不当,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病人有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
9.请求回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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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法律规定的患者权利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是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才被提出来。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①基本医疗权。②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③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④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⑤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⑥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问题三:病人权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病人的权利包括:基本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监督医疗权、医疗选择权、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医疗诉讼权、陪护与被探视权。

问题四:病人享有哪四大权利 1、医疗保健权:公民患疾病或受到其它伤害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2、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
3、受尊重权: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得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者其它不公正的待遇,患者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4、知情同意权: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生做出的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要支付或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等,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生提出的手术及手术方案、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它特殊治疗的建议。

问题五:患者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一、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二、平等医疗保健权;三、自 *** ;四知情同意权;五、人格权。

问题六:简述患者的权利有哪些 患者拥有哪些权利呢? (1)病历复印权。《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 (2)知情权。《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3)共同封存事故材料权。《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4)参与和观察尸检权。《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5)共同委托鉴定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权利。 (6)再次鉴定申请权。《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7)随机聘请鉴定专家权。《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的主持下通过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名单来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组织医患双方到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名单,并请他们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8)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人员如果是医疗事故双方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当回避。 (9)陈述和答辩权。《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通知之后10日内,享有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和书面陈述及答辩的权利。 (10)损害赔偿请求权。《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当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七:在医疗活动中病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待遇。 (二)有获得者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和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四)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问题八:病人亨有甚N权利,请列举其中两个答案 对一个基本问题的澄清:什么是病人的权利?病人有哪些权利?
伍天章主编的《医学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未给出病人权利的定义,只是列出了病人权利的内容:医疗保障权、知情同意权、秘密保护权、社会免责权。其中医疗保障权包括就医权――就医权直接源于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社会免责权是指患者在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文书后,有权依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功能影响情况,暂时或长期、主动或被动地免除一定的社会义务。同时,免除或减轻一定的社会责任后,还有权获得休息和有关的福利保障。
丘祥兴、孙福川主编的《医学伦理学(第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中认为:患者权利一般是指患者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患者的权利包括:基本医疗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监督医疗权、医疗选择权、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医疗诉讼权、陪护与被探视权。
在这两本最高级别的《医学伦理学》教材里,都把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列为病人的权利,也都把社会免责权(或者说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列为病人的权利。
我不赞同把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列为病人的权利,也不同意把社会免责权(或者说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列为病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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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病人的权利是指公民患病后到医疗机构寻求医疗服务并与医务人员达成契约之后所享有的权利。病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医务人员义务的履行,病人的权利是相对于医务人员的义务而言的。
病人的权利是在医患关系中,患者一方所拥有的权利。医患关系是以病患为媒介医患双方所形成的医疗服务关系。
公民拥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生了病仍然是公民,他这时仍然拥有生命健康权,即上述两本教材所言的“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所以,我认为“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是公民的权利,并非我们基于“医患关系”所言的“病人的权利”。“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只能是一个人以“公民”的身份在“社会关系”中向“社会”主张,而不能以“病人”的身份在“医患关系”中向“医务人员”主张,所以,把“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列为病人的权利是有理论缺陷的,在医疗服务实践中也是不可能从医院或者医务人员那里得到实现和保障的。把“医疗保障权或者说是基本医疗权”列为病人的权利只能导致逻辑的混乱和把医院和医护人员推向尴尬的境地。
至于上述两本教材里提到的“社会免责权”基于类似的理由,也只能是公民的权利而非病人的权利。
至于“医疗诉讼权”我认为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病人的权利。严格意义上的病人的权利限于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相对于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享有的权利,而“医疗诉讼权”是医疗服务结束后,病人不满意所接受的医疗服务或者在接受服务中遭受了损害向医疗机构所主张的权利。“医疗诉讼权”其实是消费者权利在医疗服务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所以,“医疗诉讼权”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病人的权利,只是医疗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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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印证我上述的观点,让我们来看一看1973年,美国医院协会制定了《病人权利法案》,提出了病人的十二项权利。
(1)你有权利接受妥善而有尊严的治疗。
(2)你有权利要求自己或你的亲友能得到:(以你所能理解的方式)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方式及预后的情况。你也有权利知道为你医疗的人员名字。
(3)你有权利在任何医疗开始前,了解并决定是否签写「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除了紧急处理外,一般同意书的内容应包括以浅显易懂的文句介绍医疗程序的本质、预期的危险性及益处、不同意时的后果、有无其它可选......>>

  • 患者的权益包括哪些
    答:问题一:病人权益的主要内容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
  • 患者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答:法律分析: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1、基本医疗权。2、疾病认知权。3、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4、保护隐私权。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要求赔偿权。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
  • 如何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答: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七)享有投诉权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
  • 医院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
    答: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1、病情了解权。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
  • 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有哪些
    答:1、基本医疗权;2、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3、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4、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5、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一、精神病人...
  • 精神障碍病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精神病人的基本权利有:1、基本医疗权;2、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3、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4、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5、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
  • 精神病患者有生命权益吗?
    答:给予心理支持.家庭护理不仅包括对患者生活上的关照,督促其按医嘱服药,更重要的是给患者以心理上的鼓励与支持.家庭成员是精神病人最密切的接触者,是最重要的心理保护资源,家庭的态度与治疗是否及时,系统及治疗的成败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成员应在充分谅解精神病人各种病态言行的基础上,关心爱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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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三者的关系是纠纷的范围最大,可以包括过错,过错的范围又可以涵盖全部的事故,医患纠纷仅是患者认为有过错的可能,但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差错,是否确有医疗过错,则有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定。二、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如何维护权益 对于患者可以通过哪些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详细的建议如下:按...
  •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答:1、尊重患者权益: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患者权益不仅包括尊重患者的个人尊严和隐私,更体现在对患者的关心、倾听和理解。医务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尊重患者的意愿。2、诚信行事:诚信行事是医务人员应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诚实、透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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