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嫌疑人被抓了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8
昆山男子因纠纷伤人后放火,此男子会被如何判刑?

在日常生活中,人和人之间,发生纠纷,这应该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而且大家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都是非常的简单,也非常的友好,事情过了就过了,毕竟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然而,在昆山,却因为纠纷的问题,发生这么一起意外情况,一男子,不仅因为纠纷,做出了伤人的行为,同时,还放火焚烧场所,这种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当然,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而且该男子已被控制,因为该男子,行为已经触碰法律,所以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仅需要赔偿高额的损失。同时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何必呢,真的是一冲动千古恨呐。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该如何正确处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
首先是冷静处理,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然而纠纷的存在,自然是需要解决的,所以说,当我们出现纠纷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也不要感情用事,一定要冷静对待,冷静的分析事情的全部经过,并做出冷静的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并且对于自身而言,更加有力。
其次是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在社会中,有一些部门,他们的存在,对于我们而言是非常有利的,通过他们,我们可以很好的解决一些问题,所以我们要学会充分利用,当出现一些我们无法解决的纠纷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他们出面,对纠纷进行协调,使得双方彼此,都能认可。
如果我们一意孤行,冲动而为之,那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自己也无法承受的,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

8月28日傍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

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28日晚间,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了该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被抓了。4月18日,江苏昆山,网传一名男子在一处仓库伤人纵火的视频,据昆山警方通报,警方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并当场控制住嫌疑人朱某某(男 26岁)。处警人员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并扑灭了仓库内的火,经初查,嫌疑人朱某某与贾某某发生纠纷,于是持刀捅伤了贾某某,之后又恶意点燃仓库。

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贾某某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他人的量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上,重伤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造成他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述情形是一般情况下的量刑幅度,不同案件会根据不同的案情进行加重、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累犯、自首、有重大立功、取得谅解都是决定案件是否要加重、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 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嫌疑人被抓了吗?
    答:被抓了。4月18日,江苏昆山,网传一名男子在一处仓库伤人纵火的视频,据昆山警方通报,警方接警后立刻赶赴现场并当场控制住嫌疑人朱某某(男 26岁)。处警人员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并扑灭了仓库内的火,经初查,嫌疑人朱某某与贾某某发生纠纷,于是持刀捅伤了贾某某,之后又恶意点燃仓库。目前嫌疑人...
  • 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受伤男子状况如何?
    答:警方通报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受伤男子无生命危险。昆山市公安局4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4月18日10时34分,我局接报花桥某商铺发生一起伤人警情。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赴现场处置,当场控制嫌疑人朱某某(男,26岁)。现场发现室内有物品着火,处警人员迅速将火扑灭,并将一名受伤男子送医救治。...
  • 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当地警方如何通报?
    答:在江苏昆山伤人放火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屋内火情扑灭并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以上为当日昆山市公安局针对此事所发出通报的全部内容,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后续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处理纠纷要理性,千万莫冲动。发生在江苏昆山的该起事故,虽然我们暂时并不清楚其具体原因,但是很明显犯罪嫌疑人...
  • 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警方是如何通报的?
    答:目前嫌疑人朱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贾某某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以上为江苏昆山男子伤人后放火事件的警方通报,从通报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应该是因为某种因素存在纠纷,选择采取过激手段来解决问题,不仅将矛盾另一方捅伤,甚至把室内物品点燃。在网络曝光视频当中,我们能明确听到旁边有人说了...
  • 昆山砍人事件调查详情是什么结果?
    答: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2018年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2018年8月28日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经初步调查:当天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
  • 警方如何通报"昆山砍人案"的?
    答:警方通报"昆山反杀案":骑车男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
  • "昆山伤人反被杀"事件骑车男子现在在哪里?
    答: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发生一起宝马司机持刀追砍自行车车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8日18时许,昆山市公安局发通报,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宝马男”最终死亡。“持刀伤人反被杀”的刘海龙也被媒体确认,自2001年至2014年,...
  • 昆山砍人被"反杀"男子是否曾多次入狱?
    答:昆山警方事后通报称,“宝马男”与骑电动车男子因行车发生口角,后者捡起前者掉落的刀具,将其砍伤致死。死者名叫刘海龙,今年36岁,是甘肃人。此前,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昆山市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的...
  • 昆山警方通报宝马司机连续掌掴拄拐男子事件,嫌疑人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答:要知道,宝马司机可是逆行呀,逆行不说还骂人、打人,这下你知道惹到麻烦了吧,大为律师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200-500罚款,殴打残疾人的,处10-15日拘留,500-1000罚款!这还不算完,被掌掴男子检查出来了耳膜穿孔,极有可能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那么...
  • 昆山街头砍人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答: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