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实行的主要五种兵役制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1
我国古代实行过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哪五种

  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等等。
  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总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吧?所以就有《六韬》之说,教其以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此等记载,必不能全属子虚,新增的兵,从何处来呢?我们看《左氏》成公二年,记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可见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之由。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此时若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征兵制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笔者以前在军盟发表守相关文章),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常备军,而且六军基本由关中的周人,八师基本由被周迁到洛阳附近的殷人组成,还带有部落兵的痕迹。早在西周,诸侯就拥有了一旅(500人)到三军(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只是部落兵痕迹慢慢消退。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秦始皇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长城、征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员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三国以后的各个朝代有的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募兵,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发生大规模战争时,为满足战争需要,朝廷都为大量征兵,如隋炀帝为征高丽“在山东增置军府,扫地为兵”;杜甫诗中写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说明唐政府为平安史之乱,连老人和十四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

  军户制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从西晋时的羌人起义开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先后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这些政权实行汉胡分治,北朝皇帝曾对汉人说,“北人为汝客,得汝一斛粟,为汝击贼”,对本族人说“汉人为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基本不以汉人为兵,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军户,当然北魏孝武帝所也有汉人为军户的。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军户制。
  军户在多数朝代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有的朝工还分给军户土地,而他们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木兰诗中的“昨日见军贴,可汗大点兵……卷卷有爷名”说明其家很可能是军户。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封建王朝的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唐朝中前期的强盛,与较好地执行了府兵制(也就是笔者说的军户制)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本身为军被指为军户的,有因战争被俘或被掠为军户的,有因犯罪被没入军户的。在各朝称谓也不同,隋唐府兵帛,隋设折冲府、鹰扬府等,唐设六卫,又分左右,各设大将军,为十二位大将军。在明为卫所,全国卫所成百上千,卫所有军田,军队自给自足。抗倭名将戚继光家就是世袭登州卫都指挥佥事。
  军户制主要缺点有两个,一是容易废弛,国家一旦长年没有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妻女、政府加派杂差等产生逃亡,久之就会变得老弱而不能战,有的军官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私占其土地。到唐的后期,由于府兵制的破坏,唐政府为可战之兵,只能听认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后卫所兵不能战,不得不大量募兵,参加东南沿海抗倭的部队就包括广西狼兵、湖北乡兵以及烟兵、漕兵等雇来的募兵,有名的“戚家军”也是募兵。
  另一缺点,从北朝开始,府兵中产生的军事贵族势力抬头,而南朝宋、齐、梁、陈都由军事政变建立,唐高祖李渊祖父为西魏八柱国之一,参加瓦岗军的李密也是关陇军事贵族,这一状况到唐代,终于演变为以“安史之乱”为起点的延续到北宋的藩镇割据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国的空前分裂,世袭府兵养出了一批难治的骄兵悍将。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募兵制
  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宋代的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募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到了南宋,情况更坏,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弛的时期了。
  元朝的情况又有不同,元朝的军队主力是蒙古、色目军,主要任务就是镇压汉人、南人,他们长期驻扎繁华大城市,政府靠残酷剥削人民给他们以优厚待遇,结果几十年下来,造成了贵族军官没见过作战,历载他们“以飞杯为飞炮,肉阵为军阵,颂歌为凯歌”,当红巾军起义时,六千名体形高大的阿速军(由西北民族阿速人组成)全合汉军进攻刘富通领导的农民军,结果还没有开战,蒙古指挥官看到义军人数众多,就高喊“阿扑,阿扑”(快跑,快跑)逃走了。
  清代的情况比较特别,满洲八旗,是世代为兵,国家按人头给月例,象是军户制。但从康熙开始,旗营不再由旗主掌握,而是兵部调配,旗人也不是个个为兵,只是挑选其中一部分作为常备军,平进训练而不生产,所以笔者认为也应归入募兵,而且到了清中期以后,旗兵战斗力下降,作战主要靠汉军绿营,那就完全是募兵了。到了晚清,绿营也废弛不能战了,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首创了湘军,以营官自招为基础,全营自服从营官,全军只服从曾国藩,开了中国近代军阀的先河,由此而形成的募兵沿袭到了后来李鸿章的淮军、各系北洋军以至国民党军队,都是雇佣关系,红军在成立之初的三湾改编中,为了体现与旧军队的区别,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废除雇佣关系。

  卫所制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八旗绿营制

  清代的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清代中叶以前的用兵,是外征以八旗为主,内乱以绿营为主的。八旗兵在关外时,战斗之力颇强,但是入关后腐败亦颇速。三藩之乱时,八旗兵已不足用了。而到太平天国时期,绿营兵也已不堪使用。太平天国之后,清军主力以湘军、淮军为主。
  纵观中国古代兵制,征兵、军户、募兵相继出现,又互相渗杂,总的说来,征兵制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不能满足封建国家的需要;军户制,因为兵农合一,不用政府出钱养兵而受推崇较多,但他容易废弛破坏的毛病无法根除;北、南宋的募兵则最为失败,因为花了钱又养不出能战之兵,清朝的募兵制相对成功一些,清代普通百姓几乎没有兵役负担,生产得到发展,人口大量增加,然而募兵制的顽症吃空饷则一直从清延续到新中国成立。

  其他
  此外,边境少数民族军制和农民起义军军制也独具特色。少数民族通常实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进入内地汉族区后即开始向汉族中央封建军制过渡。从陈胜吴广起义到太平天国革命,农民起义军军制体现着农民阶级内部新型的阶级关系和“均贫富”、“等贵贱”的思想。

秦汉时期的征兵制
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首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笔者以前在军盟发表守相关文章),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常备军,而且六军基本由关中的周人,八师基本由被周迁到洛阳附近的殷人组成,还带有落后兵的痕迹。早在西周,诸侯就拥有了一旅(500人)到三军(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只是部落兵痕迹慢慢消退。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秦始皇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长城、征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簋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原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三国以后的各个朝代有的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募兵,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发生大规模战争时,为满足战争需要,朝廷都为大量征兵,如隋炀帝为征高丽"在山东增置军府,扫地为兵";杜甫诗中写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说明唐政府为平安史之乱,连老人和十四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
三国两晋南北薪对期的世兵制
世兵制是指中国古代强制部分乡民世代当兵的制度 ,又称军户制 、士家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从西晋时的羌人起义开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先后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这些政权实行汉胡分治,北朝皇帝曾对汉人说,"北人为汝客,得汝一斛粟,为汝击贼",对本族人说"汉人为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基本不以汉人为兵,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军户,当然北魏孝武帝所也有汉人为军户的。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军户制。
军户在多数朝代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有的朝工还分给军户土地,而他们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木兰诗中的"昨日见军贴,可汗大点兵……卷卷有爷名"说明其家很可能是军户。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封建王朝的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唐朝中前期的强盛,与较好地执行了府兵制(也就是笔者说的军户制)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本身为军被指为军户的,有因战争被俘或被掠为军户的,有因犯罪被没入军户的。在各朝称谓也不同,隋唐府兵帛,隋设折冲府、鹰扬府等,唐设六卫,又分左右,各设大将军,为十二位大将军。在明为卫所,全国卫所成百上千,卫所有军田,军队自给自足。抗倭民将戚继光家就是世袭登州卫都指挥佥事。
军户制主要缺点有两个,一是容易废驰,国家一旦长年没有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妻女、政府加派杂差等产生逃亡,久之就会变得老弱而不能战,有的军官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私占其土地。到唐的后期,由于府兵制的破坏,唐政府为可战之兵,只能听认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后卫所兵不能战,不得不大量募兵,参加东南沿海抗倭的部队就包括广西狼兵、湖北乡兵以及烟兵、漕兵等雇来的募兵,有名的"戚家军"也是募兵。
另一缺点,从北朝开始,府兵中产生的军事贵族势力抬头,而南朝宋、齐、梁、陈都由军事政变建立,唐高祖李渊祖父为西魏八柱国之一,参加瓦岗军的李密也是关陇军事贵族,这一状况到唐代,终于演变为以"安史之乱"为起点的延续到北宋的藩镇割据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国的空前分裂,世袭府兵养出了一批难治的骄兵悍将。
隋唐时期的府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宋朝的募兵制
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宋代的募兵制,在簋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幕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到了南宋,情况更坏,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驰的时期了。
元朝的情况又有不同,元朝的军队主力是蒙古、色目军,主要任务就是镇压汉人、南人,他们长期驻扎繁华大城市,政府靠残酷剥削人民给他们以优厚待遇,结果几十年下来,造成了贵族军官没见过作战,历载他们"以飞杯为飞炮,肉阵为军阵,颂歌为凯歌",当红巾军起义时,六千名体形高大的阿速军(由西北民族阿速人组成)全合汉军进攻刘富通领导的农民军,结果还没有开战,蒙古指挥官看到义军人数众多,就高喊"阿扑,阿扑"(快跑,快跑)逃走了。
清代的情况比较特别,满洲八旗,是世代为兵,国家按人头给月例,象是军户制。但从康熙开始,旗营不再由旗主掌握,而是兵部调配,旗人也不是个个为兵,只是挑选其中一部分作为常备军,平进训练而不生产,所以笔者认为也应归入募兵,而且到了清中期以后,旗兵战斗力下降,作战主要靠汉军绿营,那就完全是募兵了。到了晚清,绿营也废驰不能战了,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首创了湘军,以营官自招为基础,全营自服从营官,全军只服从曾国藩,开了中国近代军阀的先河,由此而形成的募兵沿袭到了后来李鸿章的淮军、各系北洋军以至国民党军队,都是雇佣关系,红军在成立之初的三湾改编中,为了体现与旧军队的区别,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废除雇佣关系。
明朝时期的卫所兵役制。
卫和所大多设在军事要冲,区内的人民称为军户,受卫和所管辖,有当兵的义务,平时农耕、练武,有战事时,则由朝廷遣调出兵。
卫所的组织是卫之下设有五个千户所,千户所的下面设有十个百户所,百户所下设两个总旗,总旗下再各设五个小旗。
在卫以上,每省设有,全国的卫所军队都属于中央的大都督府。大都督府掌管军籍,是全国最高的军事机构。洪武十三年,把大都督府又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听兵部的调派指挥,长官为兵部尚书。

府兵制、募兵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世兵制。

1、府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2、募兵制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

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

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壮健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3、全民皆兵制

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

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的情形可知,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

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的原因。

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若此时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4、征兵制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

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5、世兵制

世兵制起源自汉末的质任制,当时军阀为避免士兵逃散,将其家属集中管理,形成军户。由于长年战乱,最后出现专司作战的“军户”、“士家”,子承父业,甚至祖孙三代都为兵。

而且年老之后也不能退役,改为从事后勤运输方面的工作。世兵制是对于东汉募兵制、征兵制并行制度的重要变革,并逐渐取代了前者,保持了很多势力稳定的作战力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兵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募兵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兵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府兵制



 中国历代的兵役制度 中国历史上曾实行过多种兵役制度。
  夏、商、西周时期,士卒由奴隶主和平民充任,奴隶不能服兵役,只能随军服杂役。卜辞中“登人三千”、“登人五千”等,是商朝在战时召集兵员出征的记录。据《周礼》,西周时服兵役者有“正卒”(正式兵役)和“羡卒”(后备兵役)之分。春秋中、后期,逐步允许奴隶从军和充当甲士,并已出现郡县征兵制。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进行兼并战争,竞相扩编常备军,普遍实行郡县征兵制。秦国规定凡17岁的男子须向官府登记,称为“傅”。傅籍后,从23岁起,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实际上有的男子15岁就傅籍,随时准备应召入伍。此外,魏、齐、秦等国还考选招募勇士从军。
  秦、汉时期,主要实行郡县征兵制。秦朝沿袭前制,更趋完善。西汉初年,凡20岁的男子都要向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学习骑、射等军事技术,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戍守边郡,称“卫士”或“戍卒”。另一说认为,服这两年兵役统称“正卒”。服役期满转为后备兵,随时准备应征,至56岁免役。汉武帝时,除实行征兵制外,兼行募兵制,招募善骑射的壮丁从军。
  三国初期,主要实行募兵制。后因战争频繁,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改行世兵制。士兵之家列为兵户。兵户世代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两晋时期盛行这种制度。
  隋、唐这两朝前期,主要实行府兵制。此制始于西魏,至隋、唐逐渐完善。唐朝府兵3年简点一次。“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擅兴》)。一般21岁入军,61岁出军。府兵由设置在各地的军府管理,平时散居务农,农隙训练,并轮番宿卫京师或戍守边防;战时领命出征。出征时,自备兵器、口粮;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唐初,府兵社会地位较高,可免除赋役,征战有功者可得勋级,死亡者家属可受抚恤。高宗显庆五年(660)以后,由于均田制的破坏,优待办法被取消,府兵社会地位下降,导致大批逃亡。玄宗开元十年 (722)起,“召募壮士充宿卫”,逐步改为主要实行募兵制。
  宋朝,盛行募兵制。对应召者,根据身长、体魄及技巧等条件确定等级。凡“亢健”者,编入朝廷直接统辖的禁兵,“短弱者”编入隶属地方州府的厢兵。边境地区的蕃兵,由当地部族组成。就地执行戍守任务的乡兵(民兵),由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土民组成。
  元朝和明、清朝前、中期,主要实行世兵制。元初,规定15岁以上、70岁以下的蒙古族男子“尽佥为兵”。后因兵源不足,又规定汉人20户出一兵,“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元史·兵志》)。凡当过兵或“壮士及有力之家”定为军户,世代为兵。明朝前期,各卫所的军士,少数驻防,多数屯田,农时耕种,农隙训练,战时出征。军士之家列为军户,世代服兵役。英宗正统年间,屯田制遭破坏,军士大量逃亡,改为主要实行募兵制。清朝,凡16岁以上的八旗子弟,“人尽为兵”,世代相袭。清末,编练新军,招募兵员,士兵在常备军中服现役3年后,转为续备军和后备军。
  中华民国初年,主要实行募兵制。1933年6月,南京国民党政府曾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

  • 中国古代兵役制度 

    1、商周时期的征兵与甲士制度
       我国在商、周时已经有征兵制度。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军队的核心是王家与贵族子弟,即“三族”与“多子族”所组成。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战车的两侧与车后,随有步兵(徒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
    2、战国时期的常备兵与常备兵考核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把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以魏国为例:选拔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一张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文,头戴铁盔,腰佩剑,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
    3、秦汉时期的征兵制度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在适龄期间,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城,称“戍卒”或“卫士”。 汉武帝时,出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况的人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组成“越骑”。
    3、三国时代的世兵制度
      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4、世兵制度的进化体: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度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西魏的字文泰在大统九年(公元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众寡,授予各种不同爵位。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廷军力,同时使鲜卑部落兵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一个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一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农闲教练,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5、唐中后期、宋的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招募蒲、同、歧、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27年)下令各

    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军防健儿,其家口愿同去的,各给田地屋宅。后来组成边兵,由方镇操纵。这样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府兵制度基本结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军队——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北宋的正规军。它来源于全国招募与选自厢兵、乡兵中的健壮兵丁。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不能作战,只给地方政府服亲没。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过境屯戍守军。乡兵,于招募之外,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6、元的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7、明的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8、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自、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六十多万人。



其实就4种,募兵,世袭,拉丁,自主武装。
征、募、发配囚徒、收编异族、服兵役,性质都算一种,都是募兵。
家仆、奴隶、军户、府兵、卫所,是另一种就是世袭。
剩下的就是拉丁,劫虏、收编土匪和降卒都算第三种。
最后一种就是自主武装,各种受压迫人民自发的起义,聚众的山贼,土匪的落草,都属于这最后一种,虽然严格意义上古代的人民武装的概念是没有的,但这是最接近的一类。

  • 我国古代实行过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哪五种
    答:1. 兵农合一制:实行于西周及之前的兵役制度,将兵役与农业劳动相结合,平民在耕作之余需承担军事训练和作战任务。2. 全民皆兵制:出现在战国时期的兵役制度,要求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具备战斗能力,并在国家需要时应征入伍。3. 征兵制: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直至秦、汉、三国时期,国家根据户籍人口,按...
  • 我国古代实行过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哪五种
    答:中国古代实行过的兵役制度主要有五种,分别是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和团结兵制。1. 兵农合一制:在西周、春秋以前,兵役和农业是结合的。官兵在平时是农民,战时才成为战士。这种制度节省了军费开支,同时也保证了农业生产。2. 全民皆兵制: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
  • 我国古代实行的主要五种兵役制度
    答:府兵制、募兵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世兵制。1、府兵制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
  • 我国古代实行的主要五种兵役制度
    答:4. 征兵制 秦统一中国后,实行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由郡守负责征发壮丁。农民既是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的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5. 世兵制 世兵制起源于汉末的质任制,当时军阀为防止士兵逃散,将家属...
  • 我国古代兵役制度有哪些类型
    答:4. 征兵制:与募兵制相似,但更加强调对适龄青年的征召。清朝末期至民国时期,我国开始实行征兵制,逐步取代了募兵制。5. 世兵制:指士兵的职业世袭,父辈为兵,子辈亦为兵。这种制度在西周时期较为盛行,加强了军队的稳定性,但也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固化。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
  • 中国古代有什么兵役制度 各有什么特点
    答:1. 兵农合一制:在西周、春秋以前,中国实行寓兵于农的制度,即以农器为兵器。兵器藏在公家,战时发放。这一制度保证了农民在战时能够迅速转变为战士。2. 全民皆兵制: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扩大,开始实行全民皆兵制。这一制度下,所有成年男性都有服兵役的义务。3. 征兵制:从三代至明清,中国历史上...
  •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有
    答:府兵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军事制度,其核心在于兵农合一。平时,府兵在家中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他们应征入伍。府兵需要自备武器和马匹。全国设有折冲府,负责选拔和训练府兵。4. 募兵制:从唐朝至五代时期,募兵制逐渐取代了征兵制,成为封建社会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无论是禁兵、厢兵...
  • 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有
    答:我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民兵制等。1、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
  • 我国古代的兵制建设包括
    答:5. 团结兵制 团结兵制是一种基于地域或社区组织的兵役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社区负责组织和维持本地区的军事力量,社区居民有义务在必要时加入军队。6. 民兵制 民兵制是一种将平民与士兵身份结合的制度,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职业,战时则应征入伍。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多次实行,强调国家的军事储备和...
  • 我国古代实行过的兵役制度主要有哪五种
    答: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八旗绿营制等等。 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六韬·农器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