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犯人,逃跑了,过了三年,又被抓回去了,该怎么处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0
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逃跑!三年后回来了,还判刑吗?怎么判?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根据《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该解释第6条第3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本罪与抢劫罪的转化: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即,盗窃罪在实施了以上规定的行为侯即可以转化成为抢劫罪,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看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影响量刑的情况有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3)胁从犯(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4)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67条中段);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前段)。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2)累犯(第65条第1款);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二、酌定量刑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3年~10年之间,还要看民事部分赔偿;如果自首再加上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的话有可能破了3年

  在服刑期间逃跑的,被抓到后会按脱逃罪再次受到审判,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原来所判决的刑罚合并执行。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属于服刑期间又犯新罪(逃脱罪)的情况,这种情况应该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71条规定,应该把前罪应执行的刑期,加上后罪应判处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完毕的刑期,得出一个数即为数罪并罚的刑期,
逃脱人的家属应该主动规劝犯罪嫌疑人归案自首,以便从轻发落!
而且这种情节没有时效限制。不管10年`20年`30年只要被抓获,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犯罪嫌疑人现在想痛改前非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吧!
俗话说的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是不可能的!

"不会飞的小鸟 "的回答是关于判决时效的问题,肯定不适合LZ描述这种情况.

被判刑的犯人逃跑了这属于服刑期间又犯新罪逃脱罪, 期间不关跑了多少年,被抓后都会被判,没有时效的限制。
根据刑法规定:把前面犯罪和后罪的刑期加在一起,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在中国,逃脱罪在思想上就是没有得到彻底的清理,对以后的减刑,假释都会有影响。
至于家属最好是规劝自首,尽量从轻处理,窝藏罪也不小噢!

大家还是没看懂LZ的意思
他说的是,还没有进监狱之前,逃跑的.不是越狱.
没进宫之前逃跑的话,
比如判了3年,在外面躲了3年在回来,没事,因为已经过了追法期限了
在打个比喻,你杀了人,判了20年,你在外地跑了20年,.就怕你跑不下去.如果真跑了20年,你也没事,可以大摇大摆回老家逛街

家属应当协助警方,

逃犯罪加一等!

  • 被判刑的犯人,逃跑了,过了三年,又被抓回去了,该怎么处置?
    答:在服刑期间逃跑的,被抓到后会按脱逃罪再次受到审判,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原来所判决的刑罚合并执行。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
  • 入狱改造期间的犯人又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比如,这个人刚开始犯的罪判刑是五年左右,下一次可能会从严处理判处十年左右,如果是十年左右的服刑时间,下一次可能会判处二十年左右,如果是无期徒刑,下一次可能是死刑。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法律,是因为法律深刻研读了犯罪心理学,他们深刻的知道一个误入歧途的人下一次误入歧途是多么容易。如果不能通过教...
  • 一个犯人被判了18年 在外逃了20年 回来还会坐牢吗???
    答:一个犯人被判了18, 在外逃了20年后回来还会坐牢。一个犯人被判了18有期徒刑后外逃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又构成新的犯罪,公安机关也应该予以立案,罪犯未归案的,也会采取通辑措施。根据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
  • 请问一下懂法律的谢谢 有一个犯人被判刑后来跑了又加刑送大西北又跑
    答:不好上,他已经属于重刑犯,上户口需要出示他的出狱证书等
  • “死缓”犯人逃脱被抓捕后,会改判为“死刑”吗?
    答:如果死缓的犯人在逃脱的过程中没有再故意暴力犯罪,或者情节并不是特别恶劣,一般不会改判为死刑。就假如是犯人逃脱了,警察去追捕的过程中,犯人没有当场使用暴力法,那么重新被抓后也不会改判的,但是如果是用暴力击打警察,情节恶劣,那就有可能会改判死刑 ...
  • 判刑的犯人多久后送进监狱?在中间上诉过,后来又择数了,应该还要多久送 ...
    答:没有具体时间,一般判决生效后即可送往监狱,判刑很短,半年至两年内的犯人送至监狱不收留。只好在当地看守所服刑。
  • 在监狱里坐牢的犯人,又被押回看守所是什么意思
    答:一般是发现了漏罪,就要提回犯罪地,由当地公检法侦查判刑。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犯人在看守所呆了一年还要在监狱待吗
    答:看判决的刑期!如果判决书是一年,就不用再去监狱了!是三年,就再去呆两年!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譬如,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应诉受审的途中脱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劳改机关关押的途中,跳车...
  • 一个罪犯以前犯了罪, 但是现在合法了, 请问会被如何安排?
    答:根据刑法基本原理,犯罪是否追溯要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说以前是犯罪,现在不是犯罪的,一律按照不是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