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有私开的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4
公证处私人能设立吗?

公证处私人是不能设立的,公证处是我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处是属于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 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私人不可以办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章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章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扩展资料: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有合作制的公证处,合作制公证处是由公证员(合作人)自愿组合、共同参与,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证机构。

  • 公证处有私人办的吗
    答:公证处私人是不能设立的,公证处是我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处是属于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
  • 公证处有私人办的吗
    答:没有。根据查询华律官网得知,公证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可以由国家设立,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因此,公证处没有私人办的。
  • 私人公证处合法吗?
    答:法律分析:不合法,公证处私人是不能设立的,公证处是我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处是属于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
  • 公证处私人能设立吗?
    答:公证处私人是不能设立的,公证处是我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处是属于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
  • 私人公证处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私人公证处,有也是违法的,其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处属于司法局管辖的非盈利机构。
  • 公证处有私开的吗?
    答:有合作制的公证处,合作制公证处是由公证员(合作人)自愿组合、共同参与,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证机构。
  • 天津大公公证处私人开的吗?
    答:不是。公证处由国家设立,个人不能开设公证机构。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法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天津市大公公证处是经司法部核准备案,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依托于天津自贸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公证机构,...
  • 公证处是私人单位吗
    答:公证处不是私人单位 公证处应该是公家的。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
  • 公证处 是事业单位,还是私人性质的? 当个公证员,都有哪些途径?
    答:公证处,是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原来隶属于各地司法局,是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后来独立出来。要想成为一名公证员,现阶段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