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新政策是什么2021

法律分析:2021年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为: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享受一次扣除政策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2、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3、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相应表单及栏次即可,无需备案,但需要留存以下备查资料: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固定资产记账凭证;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法律分析: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是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不需要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所谓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政策是指,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意思就是说,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可以不用分年计提折旧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正常情况下是从下月开始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当月增加的时候,不计提折旧。增加的次月才需要按月计提折旧。同时固定资产减少的时候,也是减少的当月照样计提折旧,在减少的次月才停止计提折旧。

一、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二、固定资产折旧条件: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
2、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答: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政策是指,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超过500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意思就是说,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可以不用分年计提折旧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正常情况下是从下月开始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当月增加的时候,不计提折旧。增加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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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法律分析: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
  • 固定资产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扣除的优惠政策是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企业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2021
    答: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财...
  • 固定资产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500万一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
    答:如果企业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可以认为其固定资产原值不超过500万元,适用一次性扣除的政策。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这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企业也需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答:企业2023年12月31日新购置固定资产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该项优惠并未限定行业,所有行业皆可享受。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以选择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如选择一次性扣除在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即可享受。1.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界定:单位价值是指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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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2.2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销售后不需追回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2015年11月解读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时明确:“允许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在企业购入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其实质上将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支出在当期费用化处理,不再通过分年度计算折旧的...
  • 固定的资产一次性抵扣的规定是怎样的
    答:固定的资产一次性抵扣的规定是怎样的1、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_2014_64号)2、对所有行业...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下面范围内的企业,同样是可以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 1、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价格在500万元以内 在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政策中所规定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