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扩面增量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1
成都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据“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31日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和解读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
此后,成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
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国务院明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具体租金标准如何?
租金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第一,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租金标准按《成都市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
第三,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准入条件、租金优惠比例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其中,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住建局定期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如何?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将充分发挥国有公司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为了促进实现职住平衡,《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商业商务聚集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闲置商办改保障性租赁住房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土地、财政等方面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例如,在土地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配建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再如,报经批准后,可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而在财政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符合国家规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如何加大房源供给?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国有公司示范引领作用,在先行先试、形成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先在国有公司实施,待时机成熟后,再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目前,国有企业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房源筹集。
盘活存量住房。鼓励国有公司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后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含符合条件的配建租赁住房)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支持国有公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现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支持国有公司在企业集中、交通枢纽、配套完善等区域,利用TOD、公交场站等已取得的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公司利用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集中新建。采取划拨、租赁、出让等方式,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集中新建。
现有集体土地存量房屋改造。支持国有公司利用已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2月9日下午,成都市住建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举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银政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根据此次签约内容,“十四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将对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分别提供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提供的中长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并可根据项目情况,按照基准利率下浮并提供最优惠利率支持。
成都市住建局局长张樵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已制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并构建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正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已明确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成都“十四五”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投资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其中2022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
此外,在规范发展人才公寓方面,成都将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合理确定户型配比和销售价格,满足人才多元化居住需求,2022年供应人才公寓2万套。
成都市于2021年9月17日起施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支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租金标准根据申请人员类别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75%或90%。
《实施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国有公司示范引领作用,在先行先试、形成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在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商业商务聚集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人城产融合发展,促进实现职住平衡。 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构建快速审批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告知承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项目认定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根据“成都发布”发布的信息,2月17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会上《实施意见》已由四川省住建厅等8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实施。
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且在申请上不设收入门槛——“这类群体,经济不一定困难,但是在住房上暂时存在困难”。 这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
根据介绍,2021年,四川省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等6个重点城市开展示范工作,先行先试——2021年,全省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6.34万套(间)。
2022年,四川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将实施扩面增量,将支持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川全省今年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间),新增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770人。
同时,四川还特别提出了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十四五”行动。“十四五”期间,四川全省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其中成都市筹集30万套(间)。
此前的2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举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银政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签约内容,“十四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将对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分别提供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总量,提供的中长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并可根据项目情况,按照基准利率下浮并提供最优惠利率支持。
成都市住建局局长张樵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已制定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和制度,并构建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正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已明确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成都“十四五”规划,计划“十四五”期间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投资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其中2022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在规范发展人才公寓方面,成都将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合理确定户型配比和销售价格,满足人才多元化居住需求,2022年供应人才公寓2万套。
2021年9月17日,四川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同期,成都市于2021年9月17日起施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支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租金标准根据申请人员类别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75%或90%。

  • 四川: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扩面增量
    答:2022年,四川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将实施扩面增量,将支持攀枝花、德阳、广元、广安、巴中等产业工人较多、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城市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四川全省今年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8万套(间),新增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770人。同时,四川还特别提出了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十四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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