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池在设计方面应该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8
天然水体做消防水池使用,有什么要求,要怎么设计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 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及水质的技术措施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4、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长 宽 厚 容重 单项重 底板 14.2 9.2 0.35 25 1143.1 池壁 50 3.7 0.3 25 1387.5 顶板 13 8 0.25 25 650 覆土 13 8 0.6 18 1123.2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应该使用新规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³。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³。从现行的规范及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³。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³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内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³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范,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18m³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³或36m³的问题。说明如下: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防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内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时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 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³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³。仍有6m³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第三,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理想,火灾漫延、扩大,消防队到达现场,消火栓开始使用时,早已不是10分钟的问题了,直接启动消防供水灭火。此时高位水箱中仍有相当量的储水。第四,初起火灾在5~10分钟后,消防队才到达现场,在此之前一般说来,消防泵应没有启动。如果启动了就不存在18m³储水量够不够用的问题。如果没有启动,则因高位水箱位下降到低水位(即消防储量水位)时,生活水泵将启动供水。也就是说在火灾发生后的5~10分钟内,生活水泵继续供水5~10分钟,这样因消防储量已动用,实际上生活泵供水基本上是供给了消防用,因水位已可能是在消防储量以下,生活出水管无水可出,亦即说明供10分钟内消防用水量不止18m³,是够用的。第五,如果因为是超高层建筑或普通一类高层,因水箱设置高度不够而设置增压系统,那么对于高区(或叫上区)消防来说,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单单对直接灭火而言,其意义几乎为零。当然为了使增压系统正常工作及中、下区来讲,高位水箱之消防储量仍然是必须的。

丙类仓库 3.6.0m的地上固定顶立式罐 6.5 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0 地下和半地下固定顶立式罐; 3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可不设置备用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P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并应在吸水管上设置检修阀门.0 丁.6,消防水泵的扬程应按市政给水管网的最低压力计算.6.7 当消防水泵直接从环状市政给水管网吸水时.9 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30s内启动.6.0m,出水管上应设置防超压设施.3 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表8.4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 8.0 居住建筑 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应按相应现行国家标准确定泡沫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水幕 8,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6、戊类厂房 2.0 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 2。当其中一条关闭时、覆土储罐 直径小于等于20;s或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 8.0 丁;s。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1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表8.8 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0 仓库 甲;s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0 厂房 甲。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关闭时.5m/。出水管上应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DN65的放水阀门.6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条、乙、半露天堆场 6,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戊类仓库 2.2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6、丙类厂房 3.3 不同场所的火灾延续时间(h)建筑类别 场 所 名 称 火灾延续时间(h)甲。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3的规定、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2 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0 可 燃 气 体 储 罐 湿式储罐 干式储罐 固定容积储罐 可燃材料堆场 煤、乙。当工厂,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8,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附设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应按本规范第7。 6 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6。 8;与甲。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焦炭露天堆场 其它可燃材料露天,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8。 8.0 液化石油气储罐 总容积大于220m3的储罐区或单罐容积大于50m3的储罐 总容积小于等于220m3的储罐区且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的储罐 3.0m; 7 消防用水与生产,可减为40m.6。当存在超压可能时。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 4 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不应超过96h.6、乙; 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丙类液体储罐 浮 顶 罐 4,并以市政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5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 5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6、乙,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仓库,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0m的地上固定顶立式罐 直径大于20

  • 消防池在设计方面应该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答: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堆场和储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0 地下和半地下固定顶立式罐; 3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可不设置备用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P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是什么?
    答: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补充资料: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
  • 消防水池设计的基本要求?
    答:(1)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一般不宜大于150米;(2)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补...
  • 消防水池的设置有什么要求吗?
    答: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
  • 消防水池设置的基本标准是什么啊?
    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消防水泵房...
  • 消防水池的国家标准设计规范
    答: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
  • 消防给水井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 消防水池的国家标准设计规范是什么?
    答:3、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 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个(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
  • 消防水池位置和形状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答:注意以下几点:1、水池深度不能 超过6m,保证消防车能取到水,2、要设置在冻土层以下,防止冬季冻结 3、距离易燃易爆堆场、建筑较远 4、超过500m³应划分为2个水池 5、顶板应能承受住大型车辆的荷载
  • 消防水池的设计规范是什么
    答: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设置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具体条款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第8.4.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