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7
【答案】:一般来讲,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主要包括自行协商、调节、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环境侵权作为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其纠纷的解决也可采用这几种方式。(1)自行协商。自行协商是指环境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和受害人本着公平、妥善解决环境纠纷的精神,自行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自行协商有助于缓和双方矛盾,使双方心平气和地就责任归属和承担达成协议,并有助于协议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纠纷,为我国多项法律所确认。(2)调解。《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理”十分重视行政调解,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当事人之间的环境民事争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当事人的请求,居中主持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该“处理”既不是行政裁决,也不是行政处理决定,其对双方当事人均无强制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服此调解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环保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仍按民事纠纷进行审理。(3)仲裁。仲裁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民事争议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纷争。我国目前除海事纠纷外,既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法规,也无环境纠纷的仲裁机构。并且,从实践中看,我国各地成立的仲裁委员会也未把国内环境纠纷列入仲裁受理事项。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纠纷中,有可能是涉外纠纷,如船舶污染、海上石油开发勘探或其他海事中因污染发生的涉外赔偿纠纷。这部分纠纷有事先或事后书面仲裁协议的,就只能提交涉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而不能提起诉讼。(4)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行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方式并非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环境民事诉讼是环境侵权的受害人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依据民事诉讼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人民法院对环境侵权者提起的诉讼。该种诉讼基本上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此不赘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其他法律针对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虽然作了一些相应规定,但是尚不充分,成为立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 简述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
    答:【答案】:一般来讲,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主要包括自行协商、调节、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环境侵权作为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其纠纷的解决也可采用这几种方式。(1)自行协商。自行协商是指环境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和受害人本着公平、妥善解决环境纠纷的精神,自行就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
  • 环境侵权的救济途径
    答:侵权的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什么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利...
    答:一、环境保护法侵权救济方式有哪些(一)行政救济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
  • 环境信息未公开,救济的途径有哪些?法律依据?
    答:(一)自行协商、和解自行协商就是当环境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和受害人本着公平、妥善解决环境纠纷的精神,为避免问题扩大,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自行协商比较适用于小型环境侵权案件,因为这些案件的严重性并没有太大必要走仲裁、诉讼道路,当可以私下了结时,自行协商能提高效率,因此,...
  •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是
    答: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可采取行政调解和行政 仲裁 。由企业所属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许能得到较好履行。我国尚未建立环境争议仲裁制度,如前所述,行政解决环境侵害损害赔偿具有独特优势,我国应建立环境侵权纠纷的或调、或裁或审的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方式——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 (二)司法...
  • 环境侵权法疑难问题研究目录
    答:第四章探讨环境侵权的社会化救济,涉及基金填补救济和保险救济,为受害人寻求公正的补偿途径。在第五章,我们将环境侵权民事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作为焦点,分析行政确认、调解和裁决等途径,以及相关立法问题。第六章关注行政性环境侵权及其救济,讨论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救济措施,进一步丰富我们的理解。最...
  • 损害赔偿途径的多样化问题有哪些
    答:【环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途径的多样化问题 根据"谁创出或维持了一个危险源,谁就负有采取必要的防危措施的义务","利之所生,损之所归"原理要求企业污染侵权损害社会,给环境和人们利益造成损失,就有法定的义务和责任来清除危险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所以,在环境侵权救济赔偿中,加害企业是唯一的义务者...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答:主体不平等。对于一般侵权行为,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可互换的、特定的。但在环境侵权中,实施者多为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受害者多为缺乏规避和反抗能力的普通大众,其地位处于不平等状态。二是侵权缺乏直接性。一般侵权行为直接影响受害人个人的财产和人身,相对简单、直接、...
  •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
    答:可以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二、环境侵权案件的特点有哪些(一)加害主体方往往是能创造利税和就业岗位的污染企业在众多的环境纠纷中,虽然也多见因为邻里生活中缺乏自我约束的环境纠纷,如空调运行中的噪声、厨房排放的油烟、垃圾放置不当的恶臭,还有城市里的施工噪声污染、饭店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 ...被居民楼落下的水瓶砸伤,可能在在的救济途径包括哪些?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