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与文化的二战后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8
美国历史与文化

要了解美国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此消彼长,不得不从美国的历史说起。美国最早的移民,都是欧洲移民过来的虔诚清教徒,自由主义的开国精神是内含在基督教传统之中的。罗伯特•贝拉在其名著《心灵的习性》里面分析说,在美国的历史传统里面,有深厚的基督教和共和主义传统,美国的个人主义是以这两种传统为自身基础的:“古典共和主义提出了为公共利益尽心尽力的积极公民形象,宗教改革的基督精神,以清教主义与教派主义的形式,倡导以个人的自愿参与为基础的政府观念。然而,以上两种传统都把个人的自主性置于道德与宗教责任的背景之下。” 个人主义与基督教的内在结合,使得美国直到1950年代,一直是一个在道德价值上非常保守的国家。所谓的保守,实际上是一种以基督教为背景的个人主义,或者崇尚个人价值的基督教主义:既尊重个人的道德自主性,同时个人又对家庭、社群、国家和上帝负有责任。美国是一个有着共同宗教背景和价值观的文化大熔炉,新的移民不管你来自什么样的文化背景,都要融入这个以基督教为主流价值的自由社会。

然而,1960年代的文化反叛和种族平权运动,使得美国发生了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反叛和种族平权,虽然是两场相互平行的运功,前者是青年一代对上一代人所奉行的基督教价值的文化反抗,后者是黑人为代表的少数族群争取社会经济权利的平等,但二者在精神目标上却有着内在的默契和联系:解构以基督教为核心的社会主流价值,为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打开决堤的闸门。《白宫中的上帝》作者哈切森这样写道:“60年代文化反叛造成的根本变化之一,乃是新教主流派与美国社会的主流利益之间互相支持的关系,变成了一种愤怒的敌对关系。……面临激增的多元化和在公众生活中明显缺乏以宗教为基础的价值观,犹太-基督教传统受到明显的侵蚀,随之造成了公共道德的衰退。这一衰退正是美国基督教中日益发展的福音派潮流主要关心的事情”。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代重心,战后的美国,如果说1950年代的重心在意识形态冷战,1960-1970年代在种族平权的话,那么,1980年代以后的社会焦点,就逐渐转移向宗教、道德和文化价值的分歧。由于美国的早期移民具有基督教的共同背景,而二战以后的新移民大量来自非基督教民族,美国成为了一个文化多元主义与基督教福音主义同时并存的国家,因而在文化价值上似乎也分裂成了两个美国:一个是文化激进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的美国,它存在于学院和媒体,在地域上主要分布于东西海岸,另一个是基督教福音主义的美国,它扎根于美国的草根社会,占据了南方和中部这些腹部地区。近年来,围绕着堕胎、同性恋等问题的大争论,正是两个美国之间的文化较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小布什与克里较量的“胜负手”所在。

一方面是文化激进主义乃至虚无主义的波涛汹涌,以及多元文化传统提出的“差异的政治”和“承认的政治”,另一方面是基督教福音主义的强烈反弹,夹在中间的自由主义真是左右为难,苦于应付。作为建制化的自由主义,本来作为“公民的宗教”,本来在文化价值上与基督教个人主义并不冲突,而且后者还是自由主义的伦理基础之一,然而,如今被文化激进主义一冲击,自由主义就陷入了价值上的尴尬境地:正如甘阳所分析的:“以罗尔斯为代表的美国自由主义近年来可以说一直在辩护两个多少有点矛盾的立场。即第一他们要维护美国的新政自由主义传统,从而论证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合理根据;但第二他们作为对六十年代种族、性别、文化问题上所谓‘文化多元化’的支持者,则强烈论证国家不能干预道德宗教文化领域。”(《政治哲人施特劳斯:古典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复兴》)。

已故的哈佛名教授罗尔斯作为美国自由主义的一代理论宗师,在《正义论》里面做的前一项工作:论证国家要在经济领域实行合理的干预,实现“公平的正义”;而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重点论证的是后一项工作: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自由民主社会中,如何达成关于正义的“重叠共识”?作为建制化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一方面要回应后现代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的挑战,将价值的诸神时代作为一个合理的事实予以确认,另一方面又要应对基督教传统和文化保守主义的批评,避免滑落到价值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为社会整合找到一个共识的基础。罗尔斯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做出了一个重大的调整:将自由主义从一个整全性的伦理政治学说,改变为仅仅是一种政治社会的组织原则。自由主义首先将善(good)与正当(right)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区别开来,对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善,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美好的人生这些伦理价值问题,自由主义没有任何特定的立场。自由主义只是坚信:人是有理性的,他能够为自己决定什么是最好的价值,只有自主选择的人生才是最好的人生。因而,各种互相冲突的宗教、道德和哲学,从它们各自的价值立场来说都是可理解的、合理的、可证成的。自由主义对它们保持完全的价值中立。不过,对于什么是正当、什么是正义这些政治价值问题,自由主义容不得半点的价值相对主义,它坚信“正当优先于善”,不管你在信仰的私人领域里供奉的是哪路神仙,或者什么也不相信,在政治的公共领域,必须遵从由宪法的核心观念和程序规定的公共理性,遵从普遍的正义原则。而这一普遍的正义,是各种不同的宗教、道德和哲学通过公共讨论和对话,反复的“反思平衡”最终达成的“重叠共识”。

罗尔斯虽然是一个学院派知识分子,但他所论证的政治哲学,正是当代美国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公平的正义”乃是从罗斯福新政到六十年代种族平权法的合法性论证,而政治自由主义则是多元文化时代解决公共认同问题的自由派纲领。在这次美国总统大选中,以克里为代表的民主党自由派人士,正是按照这一思路来回应同性恋、堕胎等辣手的价值冲突问题。然而,这次克里的败选,表面上是民主党的政治失败,从深层来说,乃暴露了政治自由主义深刻的理论困境。

自由主义放弃了自己特定的整全性学说,退而成为社会政治层面的组织原则,本来期望收到双刃剑的效果:以价值中立主义回应多元文化,以正义的“重叠共识”整合社会,与文化虚无主义划清界限。但是,从这几年美国国会、总统大选中,保守主义屡屡得胜、自由主义连续失败之中可以看到,在道德价值这一当今时代焦点问题上,政治自由主义显得苍白无力,交不出一张令选民满意的答卷。为了使正义原则在一个多元价值的社会中能够获得最广泛的认同,政治自由主义不惜放弃自己的整全性,将价值问题搁置起来,把它驱逐到私人领域。然而,从前门被公共事务驱逐的东西,又从后门溜回来了,不仅回来,而且成为公共领域各方舆论瞩目的主角。

以当今争得一塌糊涂的堕胎和同性恋问题来说,按照政治自由主义的逻辑,这些都属于私人的价值偏好,属于个人的怀孕意向或性取向,与公共领域的正义问题无涉。不过,自由派人士忽略了,在这个政府权力空前扩张的时代里面,过去属于宗教或道德管制的私人事务,如今统统变成了由法律和政治来管理的公共事务:堕胎是否合法?几个月大的胎儿享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同性恋可以合法化吗?他们(她们)是否享有与异性恋同等的合法婚姻权利?――这一系列高度分歧的社会文化问题,保守主义的回答十分干脆,而政治自由主义则像克里在大选中的回答一样,含含糊糊,莫棱两可。文化价值不仅是个人的取向,也同时是公共事务,任何个人的价值选择都离不开公共的价值标准,政治自由主义的善与正当二分的基本预设,虽然在理论上可以成立,但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却处处碰壁,文化冲突的本质就是政治,政治背后也是文化的分歧,所谓的“文化政治”是也。

当然,罗尔斯早就预见到私人的价值(善)与公共正义(正当)之间并非那样井水不犯河水,他所论证的政治自由主义,设定了一条核心的基本原则:“正当优先于善”。也就是说,当自己的宗教、道德或哲学学说与社会正义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普遍的正义相对于特殊的善,拥有无可争辩的优先性。然而,问题在于,“正当优先于善”,只是自由主义的特殊信念,而不是社会普遍的规范认同,不要说各种宗教学说坚信信仰的绝对优先性,社会的正当性只可能来自宗教价值上的善,而且连社群主义、施特劳斯的古典政治哲学等各种保守主义,都反对抽离善的价值观念来预设正当的优先性。“正当优先于善”这条政治自由主义的第一原理,在一个价值多元的自由主义社会里面,它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甚至是不可通约的分歧性。当今美国社会的主要分歧,几乎都发生在文化道德领域。那些善与善之间的价值冲突,以“是否正当”的政治方式体现出来,而且无法用法律或政治的普遍正义原则来裁定它们。

政治自由主义的正义原则,来自各种宗教、道德或哲学学说的重叠共识,然而,由于价值上的分歧,有些可以通过理性的合理对话形成重叠共识,有些则不可通约,难以形成共识,比如同性恋问题、堕胎问题就是这样,越是涉及到世界观的核心价值,就越是难以找到共通点。罗尔斯之所以认为在不同信仰的人群中间,能够形成“重叠共识”,乃是有一个“政治人”的预设:相信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有可能按照公共理性来进行公共对话,以“正当优先于善”的方式进行价值选择。然而,即使美国这个有着两百多年立宪民主历史的国家,由于多数人依然是基督教徒,凡是涉及到文化政治的诸多社会问题,他们更多地不是从法律的程序正当性,而是从上帝那里寻求选择的答案。薛涌在书中分析说,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立国的国家,但后来的历史发展使得宗教一分为二,一个是理性宗教,相信政教分离,他们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精英,基本上是一批投票给克里的自由派,主要分布在东西海岸的大都市里,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另一个是情感宗教,其信徒大多是一些投票给小布什的基督教福音主义者,他们云集在南部和中部地区,生活在半封闭的小城镇里,每个周末要上教堂,向上帝祈祷。

两个美国,两种宗教。克里所抓住的只是理性化的美国,这个美国相信罗尔斯,相信“正当优先于善”。就像很多中国人以为纽约、波士顿、洛杉矶就是美国一样,他们也以为理性化的自由主义代表了美国精神。殊不知还有另外一个美国,另外一种美国精神。那就是小布什所依靠的美国,基督教福音主义所代表的情感宗教精神。这些生活在乡下的传统“杨基佬”,平时是沉默的大多数,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这些全国性大报上,看不到他们的踪影,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但是他们确确实实在地存在,每当选举年的时候,这些相信信仰高于一切、善优先于正当的虔诚教徒们,就成为了左右白宫的力量。这次决定布什和克里最后命运的俄亥俄州,虽然经济衰退,但多数选民最终还是选了布什。他们所作的选择,不是功利自由主义的“经济人”选择,也不是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人”选择,而是虔诚地相信上帝、相信信仰高于一切的“宗教人”选择。正如一位俄亥俄州选民所说:“这四年我收入少了三分之一,但我不会责怪布什。工作来了又去,但信仰却是永恒的”。

在文化道德问题上,政治自由主义的价值中立政策,实际结果是对文化激进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的宽容。自由主义对它们的步步退让,使得后者不断挑战政治和法律的底线:先是自由堕胎,然后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大麻合法化?自由克隆后代?…这些在政治自由主义看来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非公共性问题,已经或者即将成为公共问题的焦点。难道生活伦理真的仅仅是私人事务?难道在什么是美好的生活、什么是有价值的人生这些问题上,真的什么都行?文化激进主义者当然会这样认为,自由主义者虽然内心不赞成,但碍于价值中立主义的原则,只能保持宽容,就像克里对待切尼副总统的女儿同性恋的态度一样,有着过多的暧昧。

当文化激进主义步步紧逼,而自由主义只能对此保持绥靖政策的时候,就产生了保守主义的强烈反弹,保守主义在精英层中,表现为施特劳斯的古典贵族政治哲学对罗尔斯主流自由主义的挑战,在民间草根阶层,则是基督教福音主义的再度崛起。这两股势力,一个是强烈置疑从自由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保守主义思潮,另一个是诉诸信仰和情感的宗教大众,它们正是小布什政府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这些保守主义的力量,本来是一盘散沙,分散在学院的边缘和民间的草根,不要说没有建制化,连组织化都谈不上。然而,小布什政府上台以后,以白宫为中心,保守主义终于获得了建制化的机会。特别是9•11以后,小布什以反恐战争为借口,为美国制造了一个外部的敌人――自由制度和基督教文明的敌人,并且大打新“政治正确”的爱国主义牌,试图以保守的基督教价值观,重新将上帝召唤回世俗社会,整合美国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

去年,亨廷顿发表了他的新书《我们是谁?美国国家认同面临的挑战》(此书已由新华出版社最近出版了中译本),这位美国学院保守主义权威人物将“文明冲突”的视线从国际社会外部转向了美国社会内部。在他看来,美国的国家认同,过去有四个组成部分:民族(不列颠民族)、种族(白人)、文化(基督新教)和政治(美国宪法),经过一个多世纪中欧、南欧、东欧移民、拉丁美洲移民和亚洲移民所带来的文化多元主义的冲击,如今只剩下一个东西:共同的政治信念。这也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立论的基本事实基础。不过,在亨廷顿看来,仅仅靠政治信念立国是非常危险的,当初的罗马帝国、苏联帝国就是因为缺乏共同的民族和文化,而靠国家意识形态的粘合力维持整合,最好这些帝国无一例外,通通崩溃解体。为美国之未来忧心忡忡的亨廷顿大声疾呼:要坚决抵制国家认同中的文化多元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坚定地捍卫盎格鲁-基督新教文化在美国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这一由“五月花号”船带来的原初定居者的文化,正是美国国家的立国之本。显然,亨廷顿这本书提出的观点,为白宫的基督教复兴作了理论上的背书。

一方面是文化激进主义的咄咄逼人,另一方面是保守主义的强大复兴,自由主义何去何从?相信价值中立的自由派何去何从?这次民主党的败选,不仅是克里个人的失败,而且是其背后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重大挫折。自由主义所预设的“正当优先于善”只能是一半美国人的公共理性,无法整合另一半美国人,因而在如今冲突最激烈的道德价值问题上,自由主义显得左右为难,拿不出一个让多数人服气的方案,这正是政治自由主义的现实困境所在。

在政治社会经济权利的公平安排上,自由主义基本实现了不同的宗教、道德和哲学学说之间的重叠共识,但是在更核心的道德价值问题上,因为各自有各自对善的理解,重叠共识何其之难!政治自由主义的重叠共识,其背后的价值基础是比较单薄的,虽然它有其道德基础:对人的尊重和对不同信仰的尊重,但当不同的信仰发生冲突时,中立的自由主义就很难像解决分配公正一样,给予弱势者以适当的补偿。善的失落、美好生活的丧失,是无法用任何其它的物质或精神方式所能补偿的。

理性的美国,情感的美国。这是两个美国,也是同一个美国,分别体现了美国精神的两个侧面。这是美国有活力之处,也是麻烦之处。搞得好,理性与信仰、精英与草根,可以形成良性的互动和平衡的互补;搞得不好,冲突频频,威胁国家的社会道德整合。自由主义如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整合另一个美国,另一个信仰的美国、基督教的美国;是如何回应文化道德价值问题,不再是用消极的办法,用括号将善的问题搁置起来,将之放逐到私人领域,而是积极地面对价值的分歧,重新将之置于公共领域予以对话和讨论,寻找自由民主生活最一般的伦理基础和价值底线。

马克斯•韦伯当年指出现代性就是“祛除魅力”的过程,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祛魅”的产物,是世俗化时代的公共宗教。它相信随着世俗化的发展,人会越来越告别传统的宗教、信念和情感,成为“理性人”,这也是自由主义对自由民主秩序理性王国乐观其成的缘由所在。然而,自由主义忘记了韦伯当年对“祛魅”以后“价值诸神”冲突的忧虑,世俗化越是深入,神圣、超越这些价值之物不仅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反而以更尖锐的方式表现出来。自由只能提供给人选择的可能,民主赋予人以平等的尊严,但它们并不能因此给人的生活带来意义,告诉你美好的价值何在。而只有有价值、有意义的生活,才是完美的人生。然而,现代性的世俗化以工具理性的方式摧毁了人的内心世界和社会道德生活的完整性,使得价值危机在民主化以后格外地凸现出来。9•11事件所触动的是世界不同文明之间“世俗社会最深处的一根宗教神经”,(哈贝马斯语) 而布什、克里之争所反映的,正是在一个多元文化的民族国家内部同样的问题:世俗社会的“价值诸神”冲突。

2004年美国总统的选举,预示着美国的自由主义不得不面临新的突破,在实践层面期待着一位像罗斯福、肯尼迪一样能够改变美国历史的伟大总统,在理论层面则期盼着一位自洛克、康德、罗尔斯以后有能力开创自由主义新生命的一代大师。不过,这一切都可望不可即,或许几年,或许几十年,将是下一代人看到的故事。

英国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殖民地。欧洲移民给北美带去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近代文明,13个殖民地基本上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框架上发展起来的;经过100多年的开发,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英语成为通用语言,美利坚民族开始形成。
然后1773年美国爆发独立战争1783年战争结束,英美在巴黎签订合约 承认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密西西比河以东为美国领土。
根据第二届大陆会议在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美国独立后实行邦联制度。(这种体制使新生的美国政府无力偿还在独立战争期间发行的大笔债务,也不能有效的促进国内外贸易)
为了加强国家机器,1787年制定了《合众国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制。新的联邦政府按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构建。
美国联邦制度的确立,解决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联邦政府各种权力分配问题,使美国以后的政局得以长期保持相对稳定,有利于其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张。
19世纪上半叶,美国借助移民拓荒,以强占、购买和侵略等手段,最终成为一个东濒大西洋,西临太平洋的两洋国家。在美国领土扩张中,美国政府对土著印第安人采取驱赶和杀戮政策。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工业革命开始,主要在美国的东北部地区展开。
然后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19世纪中叶,南北经济差距不断扩大,1861年擅自宣布脱离联邦的南部州首先挑起内战。1863年7月,葛底斯堡战役的胜利为南北战争的转折点。1865年4月,南部联军投降,南北战争以联邦政府的胜利而结束。
南北战争消除了国家分裂的危险,维护了美利坚民族的统一。战争期间,美国政府以民主方式基本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并在法律上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为此后美国的发展壮大和迅速崛起奠定了基础。
…………………………(这其中发生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事。。。)
然后1914年一战爆发,到1918年战争结束,美国和日本崛起!美国因为一战而成为很多国家的债权国,并且发了大财~
然后1929年到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繁荣发展迅速。史称“柯立芝繁荣”。但浮华背后,社会贫富差距加剧,市场的供需关系严重失衡。
1929年10月24日,纽约证交所的股价暴跌。这一天后来被称为“黑色星期四”。美国的经济危机随即蔓延到世界其他地区,形成了世界性的危机,因为一战后,世界市场对美国的依赖性极强,而且当时世界经济正趋向一体化。
危机爆发后,罗斯福当选美国总统,开始通过国家干预和调控推行反危机措施。美国的改革调整被称为“罗斯福新政”。从1933年开始推行,1941年结束,使得美国走出了经济危机。
后来二战爆发,(以后的历史还没学到,这些你先凑合着看吧。。。)我好像记得美国开始是保持中立的,后来怎样就不是很清楚了。。

麦卡锡第二次世界大战规模空前。战争中发生的事,如600万犹太人被屠杀,原子弹在广岛爆炸,使美国知识分子感到震惊。他们怀疑人性是否还有善良的一面,也感到人难以控制自己制造出来的巨大物质力量。他们对文明与进步的信念发生了极大动摇。50年代在“冷战”、麦卡锡主义和朝鲜战争的背景下,文坛趋于沉寂;60、70年代,经过越南战争、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水门案件,文坛活跃起来,出现了一批爱思索的作家。在他们眼里,美国的社会变得十分复杂,价值观念混乱。他们普遍感到不知怎样解释这样的现实,于是便通过怪诞、幻想、夸张的方式,再现生活中的混乱、恐怖和疯狂。他们表现的是没有目标与方向的梦魇世界,他们讲的是支离破碎的故事,写的是“反英雄”、甚至是不完整的形象。这个时期,文学作品中对性爱(包括同性爱)的描写也更为露骨。

麦卡锡
战争文学:战后出现的第一股文学浪潮是战争小说。其中较好的是梅勒的《裸者和死者》(1948)和詹姆斯·琼斯的《从这里到永恒》(1951)。两部书的共同点是通过战争,写小兵、下级军官与军事机构的矛盾,即人的个性与扼杀个性的权力机构之间的冲突。这些小说已经触及战后整个一代文学最突出的一个主题。
“怯懦的十年” :50年代,右翼保守势力向30年代激进主义传统进攻,许多人由关心社会进步转而关心个人的私利。这10年被称为“怯懦的十年”或“沉寂的十年”。这期间,出现了一些作品,将资产阶级描绘成正面人物,鼓吹服从权威,如《穿灰法兰绒衣服的人》(1955)。这类作品企图维护既定价值标准和现存社会秩序,很快就失去了影响。另一方面,阿瑟·米勒(1915~ )等作家抵制麦卡锡主义,继续用作品抨击社会的不正义。
“垮掉的一代”:50年代沉闷的政治空气使许多青年感到窒息,他们吸毒、群居,以颓唐、放纵的生活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抗议。其中有些人把这种生活与情绪写入文学作品,这便是“垮掉的一代”文学。这种文学发展到60年代后,在国内民主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增加了一些政治色彩。但是对他们中许多人来说,东方宗教与东方哲学更具有吸引力。“垮掉的一代”在诗歌创作方面较有生气,并恢复了美国诗歌朗诵的传统。
“黑色幽默”:进入60年代之后,人们对生活中的“非理性”和“异化”现象,有了更深切的体会。有些作家在作品中,用夸张、超现实的手法,将欢乐与痛苦、可笑与可怖、柔情与残酷、荒唐古怪与一本正经揉和在一起,使读者哭笑不得,感到不安,从而对生活能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作者对世界前景的看法往往是悲观的。这就是“黑色幽默”文学,代表作有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1961)等。
有人将阿尔比(1928~ )的作品也列入“黑色幽默”派中。阿尔比是美国荒诞派戏剧的代表人物。他的喜剧并没有什么滑稽、幽默的成份,但是在使读者感到不安这一点上与“黑色幽默”一致。这说明荒诞派戏剧与“黑色幽默”小说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
“非虚构小说”:60、70年代,出现了“新新闻报道”或“非虚构小说”这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有些作家认为现实生活的离奇已经超过了作家的想象力,与其虚构小说,不如用写小说的手法来描绘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这样的体裁允许报道者描写事件时掺杂自己的观察和想象,也可以采用各种象征手法。这种作品比一般报告文学深入细致,其中也包括作者的观察与想象,带有更多的作者个人色彩,艺术感染力较强,例如卡波特的《凶杀》(1966)与梅勒的《刽子手之歌》(1979)。
犹太人文学:美国当代作家中,犹太裔作家占相当大的比重,犹太人文学几乎可以视为一种“次文化”或“文化支流”。犹太人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古老的欧洲文化与现代的美国文化的双重色彩,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归并使犹太人文学增加了复杂性。宗教思想与同胞遭到屠杀使犹太作家产生犯罪感与负咎感,历史的命运又使他们有流浪感与漂泊感,美国的异化社会也使他们感到找不到归宿。 因此,寻找“自我本质” 便成为他们的作品中一个突出的主题。有代表性的作品是贝洛 (1915~ ) 的《奥吉·玛琪历险记》。实际上,这是犹太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与民族尊严的一种表现。70年代后期,代表西方较新思想体系的贝洛与属于意第绪文化传统的辛格(1904~ )相继得到诺贝尔奖金,说明犹太人文学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其他重要的犹太作家还有马拉默德(1914~ )、罗斯(1933~ )等。
黑人文学:战后黑人文学更趋成熟。拉尔夫·埃利逊(1914~ )的小说《看不见的人》和鲍德温的散文,均已达到第一流文学的水平。他们对种族不平等的抗议采取了更细腻、更深刻的表达方式。他们希望人们认识到黑人是具有全部人性的人。这个时期里,女诗人关德琳·布鲁克斯(1917~ )的诗得到普遍好评

美国文学
。女剧作家洛伦·亨斯伯利(1930~1965)的剧本《太阳下的葡萄干》(1959)首创了黑人戏剧在百老汇上演的纪录。勒鲁伊·琼斯(1934~ )是新一代的黑人诗人,他给自己另外起了一个穆斯林名字,表示他对美国文化的鄙弃。
南方作家:南方文学这个时期仍有发展,老作家福克纳、波特(1890~1980)、威尔蒂(1909~ )仍有重要作品问世。新作家也不断涌现,著名的有斯泰伦(1925~ )、奥康诺(1925~1964)、麦柯勒斯(1917~1967)等。他们不再从历史的传奇里寻找题材,而是关心现实生活中南方人精神上的苦闷。坦·威廉斯(1914~ )是战后享有盛名的南方剧作家,他的《玻璃动物园》等作品通过人物的性变态心理表现生活的不幸与空虚。
纽约作家:纽约的作家不像南方作家那样具有某种共同的心理因素。人们把他们归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为纽约的几家杂志(《党派评论》、《纽约书评》与《纽约人》)写作,这几家杂志上发表的评论与小说往往对美国文学的时尚产生影响。利·特里林(1905~1975)与玛·麦卡锡(1912~ )是很有见

美国文学
地的评论家,约翰·契弗(1912~ )与厄普代克(1932~ )的小说用含有诗意又带有嘲讽的细腻的笔触探索大城市郊区居民的心理和意识,为东北部的中产阶级描绘了一幅幅工笔精致的风俗画。
个性化的诗歌:这个时期,美国陆续出现了不少诗歌派别,如“垮掉派”、“黑山派”、“纽约派”、“具体派”、“自白派”和“新超
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派”。这些派别各有主张,但其共同点是企图摆脱艾略特的“非个性化”的影响。新一代的诗人直抒胸臆,突出个人因素,具有一种“现时性”。他们强调美国特色,不再视伦敦为英语诗歌

美国文学
中心;他们干预政治,不再以超然物外而自傲;他们反对权力机构,蔑视传统规约,他们的诗歌描写吸毒、性爱(包括同性爱)、精神分裂与对自杀的眷恋。这一切,可以看作对西方机械化、标准化、非人性化的社会的一种反叛。
理论与批评:战后,“新批评派”的势力逐渐衰落。到了60年代,随着各种激进运动的此起彼落,加上欧洲传来“新左派”的思潮,学术界重新研究马克思主义,又出现把马克思主义与弗洛伊德心理学融合的理论主张。同时,结构主义的理论也开始在学术界流行。
这个时期里,文学家传记这种样式比较繁荣,出现了许多详尽的评传,较有代表性的是5卷本的《亨利·詹姆斯传》 (1953~1972),作者是里·艾迪尔(1907~ )。
American society
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暄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美国是个尊重个性、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林肯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
美国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个人价值,追求民主自由,崇尚开拓和竞争,讲求理性和实用,其核心是个人中心主义:个人至上、私欲至上、追求个人利益和个人享受,强调通过个人奋斗、个人自我设计,追求个人价值的最终实现。这种刻意塑造自我,追求个性化的个人主义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调动了个人的积极性,使许多人的智慧和潜力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促进整个民族与国家的振兴和发展。然而,人人以我为中心,人际关系就难以融洽,整个社会也会缺乏凝聚力。
Education
美国的高等教育十分重视人文和历史教育,人文历史学科的院系在美国是较普遍地设置的。如,马里兰大学是一个由马里兰州办的州立高等教育系统,由十三所大学组成,比如University of Maryland, College Park 是这一大学系统中最主要的大学,它拥有师资和研究力量雄厚的历史系,所开设的历史课程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对于一所综合性大学,拥有这样的历史系是可以理解的。在马里兰大学系统的其它院校都有历史系。而马里兰大学系统中有些是工科或自然学科类的大学,如,University of MD Biotechnology、University of MD Environmental Science等。这在中国大陆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香港和台湾地区拥有人文系科的高校的比例也是相当高的)。现在,我们拥有历史系等人文系科的高校并不多,主要是综合类大学和师范类院校。而且,目前或缩小招生规模,或是将历史系易名,或是将其改为其它系科,中国的许多高校是唯恐有历史系和哲学系等人文系科。同时,在美国的大学中,人文历史学科的课程是大学生必修课的重要内容。而中国高校的人文历史课却基本是面向各自专业的,非人文专业的学生学习人文课的很少。当然,这种状况目前已经得到改善,我们的许多大学都在采取各种措施来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包括科学素质。如,许多非综合性大学开始设立人文学院等。但是,与美国大学久成体系的人文历史教育机制相比,我们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美国的大学为什么会如此重视人文和历史教育呢?究其根源,是由于美国高等教育(实际上是整个的美国教育)以“通才”教育为根本理念的教育精神和原则决定的。而人文历史教育是“通才”教育的基本内容。所谓的“通才”教育,即,不论是文科、理工科还是其它学科,都把全面培养大学生的人文与科学知识及其思维方式作为办学的宗旨和主要内容,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大学生对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较为系统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养成学生兼具人文和科学的思维方式。由于美国的大学是将向大学生全面传授各种知识作为重点,因此,专业技能和技术的教育在美国的大学教育中是第二位的。这在其大学教育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体现。美国的大学一般不将自己视为培养技术专家的地方,所以在美国从来没有哪所大学以自己是“工程师的摇篮”一类的荣誉来自诩。美国大学十分重视人文知识的培养在专业与技能学习中的基础地位,不少专业性和技能性较强的学科和专业在本科阶段是不设置的,必须要等学生在本科阶段打下较为合理的知识结构的基础上才能去学习。如,律师是美国最吃香的职业,学习法律的人自然也相当多。但是,美国的大学本科没有法律系和法学专业,只有修完了人文和社会学科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去进一步学习法律。我认为,这种思路和做法是相当有道理的。因为,法律是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的一种规范,它是附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形成的,现实社会的法律是对历史上法律的继承与发展。因此,如果一个人缺乏对人类社会历史和现实生活的深刻认识,那么,法律对他来说只是一堆机械的条文,他也就不能真正很好地懂法和执法。
美国的大学都普遍设有人文学科的院系,也与这些院系的毕业生就业不难,而且往往能在社会竞争中出类拔萃直接相关。在美国历史学毕业生不仅就业领域相当广泛,而且不少人成为美国社会的中坚人才,如,美国国会中有不少议员是人文系毕业的,美国总统也不乏学文科出生。因为美国是一个讲实用的社会,如果一个专业的学生毕业生找不到工作,那它在美国社会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当然,美国人文历史毕业生就业容易,与他们大学期间所学的知识结构和内容全面合理有关,因而具有较为全面的学科知识有关。上面已说,美国大学讲“通才”教育,也就是说,大学生是文理科的知识都要学的,人文历史系科的学生则必须学许多其它学科的知识,因此,美国的人文历史毕业生往往既掌握了较为全面的人文历史知识和思维方式,又兼具科学知识和思维能力。如,以马里兰大学的历史系,学生四年所修的120个学分中有一半左右是非历史类的,其中包括不少自然学科的课程。那么,人文历史学科的学生怎么能听懂理工科的课程呢?美国大学的自然学科课程有不少是讲基础性知识的,而不是讲某一学科很专深的知识。加上美国中学阶段也没有中国高中教育阶段的那种文理分班的作法,因此,学生听课并没有什么困难。美国大学重视人文历史教育,不单在于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人文历史知识,更关键得是要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历史思维能力。实际上,现代社会知识的更新是很快的,大学所学的不少知识往往会过时的,但是,人文历史精神和思维方式的培养却是最根本的,是不容易过时的。由此反观中国大学的人文历史院系和专业不受重视,反差何其鲜明啊!我想,究其根源,除了社会上不重视人文历史专业毕业的学生,以致学生就业难外,更深层和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许多人包括学生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人文历史知识和素质的学习和培养对人自身的发展和参与社会竞争的决定性意义。其次,也与我们国家目前人文历史学科教育内容的教条、僵化和脱离现实生活及教育方法的落后等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它并没有真正起到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和自由思想的作用。
我们的大学经常说要培养大师级的学者,要成为世界级的大学;我们的学生也经常立志在走向社会之后要成为激烈社会竞争的佼佼者。那么,如果对中美大学人文历史教育理念作一个比较的话,我们从中是否能反思和悟出一些有益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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